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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征税有两种解释:国际双重征税和国内不同税种之间的双重征税。国际双重征税是指某一或不同征税主体如果对某一或不同的征税对象或税源同时进行了两次或两次以上征税。双重征税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第一,税制性双重征税是因为复税制引起的重复征税;第二,法律性双重征税是因不同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纳税客体征税而引起的;第三,经济性双重征税是因对不同的纳税人有经济联系的同一经济渊源征税所引起的,通常是指对两个不同的纳税人就同一项所得或财产征收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税收的现象。涉及跨国所得的双重征税,主要是指法律性和经济性国际双重征税。不同类型的国际双重征税的产生原因国际双重征税原因就是由于国家之间的税收管辖权在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源上重复行使权力而发生的法律冲突。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对于不能完全提供境外完税凭证的某些内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采取“定率抵扣”的方法,不区分免税或非免税项目,统一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6.5%的比率计算抵扣税额。
章观浩2019-11-05 2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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