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TOT信托产品投资门槛高吗?

齐文斌 2019-11-05 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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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产品是定向投资于发起产品的信托公司项目,换句话说,就是信托公司资金池,因此投资门槛较低,50万起,个别可以低至30万。
信托中的信托,从英文Trust of Trust翻译而来,也就是专门投资信托产品的信托,简称TOT。它主要由银行、信托、券商发行,投资于阳光私募产品。其的操作方式是在信托平台成立一个母信托,然后由母信托再选择已经成立的阳光私募信托计划进行投资配置,形成一个母信托控制多个子信托的信托组合品。因此,其业绩主要取决于子信托的投资的业绩表现。
TOT仅仅是一种产品结构,主要是通过一个信托计划买另一个或多个信托计划。这类产品诞生最重要的意义是,绕开了信托产品的300万以下自然人投资人不能超过50人的规定。在当前信托产品发行量同比放缓,市场需求却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过往很难参与到信托市场中的小额投资者,就可以通过TOT来投资信托产品。同时,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则可以通过TOT形成的资金池,保证信托公司的项目得以顺利成立,从而有效提高信托公司的项目效率。
黄石华2019-11-05 23: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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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TOT信托产品投资门槛较低,50万起。
    bengpainuo2019-11-09 18:05:33
  • Tot产品是定向投资于发起产品的信托公司项目,换句话说,就是信托公司资金池,因此投资门槛较低,50万起,个别可以低至30万。
    cengshunluan2019-11-09 18:05:33
  • 投资门槛低,低至30万起的都有。
    boduyan2019-11-09 18: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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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考察他的智慧,比如有无解决交易的困难的办法。因为诚信的商人往往对于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他能马上解决,如通路上的人事打理,税票的解决等都有比较完善的处理。一切妥当,你这时就要看看他的相貌了。一般说来,眉毛粗而无刀迹、鼻正大而无骨突,起初不白一文,于是她假借某某的关纟,还编造了一个巨大的谎言成立了一家公司,由于她非常善于经营,帮助了另一家公司解决了财务危机,于是她顺理成章成了与那家公司联营的副总经理,并且彼此交换得到一些股份,由于她待人谦逊和气,且从不亏待于人,那家公司的上下对她忠诚备至,而对那家公司的老总却颇有怨言。而那家公司老总因为个人贪欲而挪用资金,被她发现,随后,她在董事会上对那位老总的问题进行揭发而炒了那位老总的鱿鱼。此后,她的能力令董事会各成员全都佩服之至,就任老总之后,她不光成功清除了那位老总的余党,还随即将两家公司整合成一家,其名称竟然还是她原来的注册公司名号,她现任董事局主席,公司兴旺发达,蒸蒸日上。如果说,当初她不这样空手套白狼,能够成就今日吗?换言之,再如果不是她及时将后来那只白狼的老总揭发出来,后来的公司现在不是也不存在了吗?而且各位投资董事的损失不可低估。所以有人评价说:善意的骗其实是一种手段,比如恋爱,你的心果真诚实,将某女骗到手后又善待于她,让她过上幸福日子,比不骗她而任她沦丧要好得多。这位女董事长的长处在于,她不会计较谁是谁的人,而是唯事举任,因为一个团体的最佳管理人材,恰恰是这个团体最受压制的人,他对于这个团体的所有人的个性能力恰恰了解得最为准确,因此,评价一个公司是否诚信,还要看这家公司的用人如何,比如这家公司就很诚信,谁也想不到,就在公司成为该市百佳企业之时,一位副总经理上任并发表诚恳感人的演说,他竟然就是早已流落街头近二年的那位前任老总,这有些像是电影剧情,但的确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还有一种辨别也很重要,就是看他是主动型诚实还是被动型诚实,就像一位老总,是他英明,而部属英明呢,还是部属英明,来推动他主政。后者尤其要小心。比如现在有不少辉煌的董事长,因为暴亡,其兄或弟继位的这种情况,也就是说,手下的大都是老职,其思考方式与新总的思维还有很长的磨合期,而此时,往往继位者又易产生逆反心理,不太遵守原职时的一些潜规则,又不得不用老职各属,因而被其老职部属们架空,这时,如果新董事长能够花多些时间去适应公司的各项潜规则,则公司太平,顺利运作,其业务也多为实单。反之,就难讲后果了。任何公司都有盛衰之时,而公司之盛,也必然依靠部属的智能,有商者惜其部属为无价之宝,宁舍其财不失其人,此为贤诚;反之,视财若命,财与材时,弃材抓财,此时为公司的衰退之兆,与之生意定遇险情。还有一点,就是判断一家公司是否诚信,在未进该公司大门之前,首先要考察其周围公司的规模与名声。曾有一家超大型贸易公司,租用某大型商厦一整层楼为公司交易大厅,业务人员非常繁忙,而且公司的商务接宾车就十多辆,可谓跨国超大实力非凡。但观三楼五楼皆为散落或蔽室,甚有租户讨债之现象,故曾与该总共餐时戏笑其空中阅楼,令该总面色陡变。果然不久即被查封,该老总携款近三亿逃至他国,至今尚未归案。俗语说:孟母三迁。就是讲诚信的公司必择其邻,故察其诚者,必观其邻也。继承富业是许多人的梦想,但往往继承之后步入商海,却不识商海险情,倾刻化为乌有!一般说,凡手头资金丰裕的商人,往往手疾眼快,辨别行情十分敏感,极易暴富!此种人,恃财胆大,能一分钟赚上别人十年的银子,而且从不服输,天下非老子莫属!但却多一弱点,即好酒,既好酒者,必宠一美人,且对美人之言听计从,其嗜好收藏古玩奇物,居住别墅,置后花园,这些,莫不与美人枕语娇柔有关。但观此类商人,却对下属盘剥小气,使属下渐生怨恨,一旦有大生意上的失误,无人提醒,自然失败,回头看,成也一时,败也一时。因此,但凡成功商人,如身边没有三个以上的忠诚部属,难成大业;但凡败之商人,如身边无二个以上的佞谗之人,想败也难。一大商之友,善说好听之语,凡能言者必好利也,故欲打通大商,可以利诱此善说谀语之人方成大生意也。来源:法律无忧网。
一般不可以。一般来说,保险公司要求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也就是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列为受益人。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同时,第六十二条还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为自己上人身保险,就同时具有了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双重身份,因此,有权指定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牵扯到一个保险利益的问题,所以不能随意指定。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比如对于人身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的健康和安全而保持生活安定,并能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就是具有保险利益的。扩展资料: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对于本人具有保险利益,就是说任何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或寿命都具有保险利益;还有配偶、父母、子女,因其拥有法定的相互抚养、扶养或赡养的关系,具有密切的经济利害关系,因此他们之间具有保险利益;此外还有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对于人身保险合同而言,如果与女友没有经济利害关系,没有法律承认的可保利益,未婚女友就不能成为其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只有与之有了法定夫妻关系、具有了可保利益后,才可以成为身故受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19年新的《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已经取消了期限的内容。具体变更的内容如下:一、取消申请的身份限制。暂行条例》规定的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人员范围为“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条例》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二、从业人员人数再无限制。根据《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两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个体工商户从业人数最多为8个人。条例》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不再进行限制。三、放宽经营范围。按照《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只能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新《条例》规定只要法律和政策不禁止的行业,就可以进入。四、营业执照不再有期限。条例》取消了《暂行条例》中有关“个体工商户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的,由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营业执照”的规定和关于“个体工商户异地经营需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和向异地登记机关申领临时营业执照”的规定。营业执照也由过去的四年有效期限变为长期有效,因此无需每四年更换一次营业执照,但每年仍需按规定验照。此外,个体工商户异地经营的,经营者可直接在经营地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同时还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五、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登记事项。条例》中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有所放宽,只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登记事项。实际上,《暂行条例》和《条例》也未对注册资金数额作出过限制。
因市场情况、项目情况、投资者经营水平等因素时刻发生变化,投资者在持有信托产品 期间必须全面收集产品信息,及时了解产品动态,以便尽早发现问题并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结合当前的信托实践,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得信托产品信息:
(1) 向产品发行方获取产品信息
信托产品发行公司当然对产品信息掌握最为透彻与全面,一般来说,信托公司 每个季度都会在其网站发布产品季度管理报告。但是投资者需要了解,信托公司内部部门职能存在较为明确的分工,业务部门一般从事产品设计与运营管理,销售部门(如财富管理中心)则负责产品营销,对产品信息掌握最为全面的实为业务部门的产品设计者、产品后期管理者,因此,投资者最好详细了解其通过销售部门(一般为客户经理)获得的产品信息是否经过了业务部门的筛选、过滤、剔除,了解确定是否隐藏了诸多重要或不利信息。
(2) 向产品推介方获取产品信息
当前诸多产品发行公司并未设立销售部门(如财富管理中心),即使设有销售部门其产品营销能力也极为有限,在此情形下其产品多由外部机构代为销售,如银行、第三方理财机构、券商 等。投资者若是通过外部机构购买信托产品,在持有产品期间则应及时向该机构收集产品信息。但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产品发行方与产品推介方可能会存在沟通不畅的情形,产品发行方向产品推介方提供的产品信息或有瑕疵及隐藏重要信息之虞,甚至存在避重就轻的嫌疑,对此投资者必须十分谨慎。
(3) 通过媒体了解产品信息
信托产品作为高端理财产品 备受媒体关注,尤其是行业领先的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或是信托资金投向热点地区或是热点行业的信托产品。投资者可时常关注《证券时报》、《金融时报》等专业财经类报刊杂志,以便及时了解财经信息 、产品动态;同时,智信网、用益信托网 等专业网站也值得投资者关注,该类网站经常会发布有关信托行业 、信托产品的数据、分析等信息;另外,投资者还应重点关注信托资金投向项目所处行业与地域相关的网站,比如,若投资房地产信托 ,则可通过搜房网、当地房管局网站等了解产品信息,若投资矿产能源信托,则可通过中国煤炭 资源网、当地发改委网站等了解产品信息。
(4) 亲自走访直接获得产品信息
当前很多信托公司在其网站披露的季度管理报告内容大多非常简单,一般仅告知投资者融资主体的资产负债情况、项目当前进展,很少披露融资主体存在的问题、项目面临的风险、可能采取的措施等核心内容,颇有避重就轻之嫌,投资者很难获得有实质价值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