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讨论组织的基本构成要素有哪些

樊景峰 2019-11-05 2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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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设计具有六个要素,即单位划分、联结装置的设置、集权与分权、培训与灌输、高层结构的设计和参谋机构的设计,其中单位划分、联结装置尤为关键。
龙崇德2019-11-05 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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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代管理理论丛林的社会协作系统学派创始人:巴纳德巴纳德认为组织作为一个协作系统都包含三个基本要素:能够互相进行信息交流的人们;这些人们愿意做出贡献;实现一个共同目的。因此,—个组织的要素是:信息交流;作贡献的意愿;共同的目的。
    黄盘明2019-11-05 22:37:44
  • 无论是学生会面试还是什么面试,无领导讨论前一定要知道自己擅长干的事情,明确自己是属于组织型的、控制型的、还是参与型的,因为每个组织都同时需要这三种人。无领导小组讨论的特点就是根据讨论过程中的每个人的表现找出优秀的不同类型的人员,无论你是三种里面的哪种,只要在讨论过程中在自己的角色里表现突出就没问题。给你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测评要素作为参考:1、考查应试者举止仪表:应试者的体格外貌、穿着举止、精神状态。外观比较重要,关键是精神状态要积极。2、考查应试者在团队中与他人发生关系时所表现出的能力,主要有语言和非语言的沟通能力、说服能力、影响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团队精神等。知道以退为进、化解矛盾的方式。3、考察应试者在处理实际问题时的思维分析能力:主要包括理解能力、分析能力、综合能力、推理能力、想象力、创新力以及信息的检索和利用能力。4、考查应试者的个性特征和行为风格:主要包括动机特征、自信心、独立性、灵活性等特点,还包括考察问题时从大处着眼还是关注细节。5、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对职位的选择是否源于对事业的追求,是否有奋斗目标,积极努力,兢兢业业,尽职尽责。6、应变能力:在实际情景中,解决突发性事件的能力,能快速妥当地解决棘手问题。7、言语表达:考生言语表达的流畅性、清晰性、组织性、逻辑性和说服性。当然,无领导小组讨论对考官的要求也比较高,如果考官水平不高有可能选出一堆组织者,或者一堆控制型。那时你也就不必放在心上了,这是后话。祝你成功!~。
    贾鹤鸣2019-11-05 22:20:53
  • 组织是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它是由目标、部门和人员组成。从广义上说,组织是指由诸多要素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联系起来的系统。从狭义上说,组织组织就是指人们为实现一定的目标,互相协作结合而成的集体或团体,如党团组织、工会组织、企业、军事组织等等。组织必须是以人为中心,把人、财、物合理配合为一体,并保持相对稳定而形成的一个社会实体。组织必须具有为本组织全体成员所认可并为之奋斗的共同目标。组织必须保持一个明确的边界,以区别于其他组织和外部环境。扩展资料:一个组织是由各子系统组成的系统,并由来自环境的分界来画出轮廓要求尽量了解各子系统内部及其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以及组织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并且要求尽量明确各个变量的关系和结构模式,它强调组织变化无常的性质,并且了解组织在不同的条件下和特定条件下如何运转。构成要素:管理——维持要素。为了实现目的,他们拥有一套计划、控制、组织和协调的流程。以计划、执行、监督、控制等手段保证目标的实现。组织。
    赵高奎2019-11-05 22:07:03

相关问答

第一,立法体制。立法体制是指国家关于立法主体的组织系统、立法权限的划分和行使制度。中国的立法体制就是“一元两级多层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62条和67条规定,全国人大的职权15项,其中立法权4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21项,其中立法权8项。这就是一元的含义。两级包括中央一级立法和地方一级立法。在国家行政结构上,分中央与地方,中央领导地方,地方服从中央,这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一关系在立法体制上的表现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比地方人大及其常委和政府的政治地位高,处于领导地位。中央国家机关制定、国际条约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范围上应包括一切立法机关、授权立法机关或行政立法机关所制定的阶位不同、效力不同的具有法律形式渊源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第三,部门法体系。部门法体系又称法律部门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即部门法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不能把部门法体系等同于法律体系,这样从概念上到内涵上都会给人们造成思想混乱。因为人们对法律概念的认识不统一,多元复杂,法律的分门别类派流众多,于是把一国部门法体系等同于含义广泛复杂的法律体系,或是用难于统一的法律体系概念取代部门法体系,都是不合适的。当然部门法体系是法律体系基本的构成部分。
银行业治理体系,是指规范银行业发展、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行的一系列组织和制度安排。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顺利完成股份制改造,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架构初步形成,全面深化治理体系改革已成为当前我国银行业改革的重点。当务之急是适应银行集团化、多元化、综合化经营,跨境、跨业、跨市场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业务治理、风险治理和行业治理四大体系。公司治理方面,在巩固近十年来股份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重点要健全和完善“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和制衡有效、激励兼容的运行机制。同时,积极改进绩效考评办法,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逐步扭转追求规模高增速、业绩高指标、利润高增长的盲目扩张惯性思维。业务治理方面,在巩固前中后台分设机制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分类推进分支机构制、条线事业部制、专营部门制、子公司制改革。分支机构制改革,是指对银行业存款、贷款等传统业务,按照授权经营原则,由分支机构分层分级经营管理,在各自权限内自主开展业务。条线事业部制改革,是指对信用卡、理财、私人银行等设计开发、运营管理专业要求较高,市场营销涉及面广的业务产品,由总行事业部统一设计产品,其他部门和分支行只负责产品销售。专营部门制改革,是指对同业、投资等日常运作专业技术性强、不适宜分散管理的业务,由法人总部建立专营部门单独经营,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再经营。子公司制改革是指,对银行所经营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如信托、租赁等专门设立子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严格建立“防火墙”。风险治理方面,在巩固和加强信贷风险管控机制的基础上,针对银行表外业务发展迅速、集团化经营趋势明显、“走出去”步伐加快的客观实际,推进表内外、境内外、本外币和母子公司的集团并表全面风险管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建立覆盖非信贷和表外资产的全口径分层次资本占用和风险拨备等制度,同时强化集团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监管机构的监督责任。行业治理方面,在巩固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强化服务和互助功能。一方面,要根据银行管理和发展实际,加快推进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另一方面,要通过行业协会,加快推进相关产品登记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提高信息透明度、加强市场监管等奠定基础。还要根据风险防控要求,择机推动行业内互助基金等机制建设,进一步构筑和完善维护行业稳定的自助防线。
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是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1、纳税人: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是两个相对称的法律概念。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基于法律规定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是指对何种客体征税,即征税的标的物。如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就是消费品;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就是房屋。征税对象是税法的最基本要素,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3、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税率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税负水平的高低。我国现行税率分为三种: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扩展资料:税法体系中按税法的功能作用、权限划分、法律级次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类型的税法。1、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3、按照税收立法权限或者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等。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