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黄瑞泉 2019-11-05 2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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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是指土地作为自然要素,于现在或可预见的将来,能为人们所利用并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那部分土地。土地资产是指土地财产,即作为财产的土地。联系:土地资源是土地成为资产的基础。土地资产是指具有明确的权属关系有其物主和排他性,并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资源。土地具有资源和资产的双重内涵,前者是指土地作为自然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根本源泉;后者是指土地作为财产,其有了经济价值和法律独占权意义。具体详情你可以去看看聚土网,上面对土地信息类介绍还是蛮多的。
连俊廉2019-11-05 2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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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4个权能。拥有了4项权能,便完全拥有了所有权。但这四项权能往往是相分离的。比如出租,就把占有和使用的权能过渡给了承租人。但其中最核心的权能应该是处分权,其他三个权能都可以让渡,但如果处分权都让渡了的话,就标志着所有权彻底转移了。用通俗的话说区别,就是占有不一定表示拥有所有权,但有处分权就一定拥有所有权。举例:比如你把你的东西无偿借给朋友,那么“占有”“使用”“收益”三项权能都被你让渡了。这时,所有权归谁?当然还是你了——你有权收回,有权出租,有权出卖,有权做任何处置,这就是处置权!所以说,处置权是所有权中最核心的权能,是拥有所有权的标志。
    黄皅良2019-11-30 11:29:17
  • 不包括,所有权是物权,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虽然性质上相似,但是是始于两种不同的权利。
    黄睦凯2019-11-05 23:02:54
  •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
    齐晓娥2019-11-05 22:06:28
  • 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从生产要素使用者那里获得报酬的经济行为。它包括三层含义:1参与分配的主体是要素所有者,依据是要素所有权;2分配的客体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作用创造出来的价值;3分配的衡量标准,这涉及到按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还是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依据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其直接表现和标准是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1、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只有承认各种生产要素对社会财富的生产所做出的贡献,并根据贡献大小而给予各要素所有者应有的报酬,才能鼓励人们不断提高劳动力的质量和数量,不断增加积累和人力资本投资,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2、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在生产要素不能按自己的贡献而取得相应报酬,即生产要素无偿或低成本使用的情况下,生产者就很可能主要通过要素投入来增加产出,这属于粗放型增长。而一旦各要素能按贡献而取得报酬,即要素的使用要按市场价格支付成本时,生产者就会从控制成本出发,加强管理,精打细算,从而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这就是集约型增长。因此,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连仙枝2019-11-05 22:03:19

相关问答

第一,立法体制。立法体制是指国家关于立法主体的组织系统、立法权限的划分和行使制度。中国的立法体制就是“一元两级多层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62条和67条规定,全国人大的职权15项,其中立法权4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21项,其中立法权8项。这就是一元的含义。两级包括中央一级立法和地方一级立法。在国家行政结构上,分中央与地方,中央领导地方,地方服从中央,这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这一关系在立法体制上的表现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比地方人大及其常委和政府的政治地位高,处于领导地位。中央国家机关制定、国际条约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范围上应包括一切立法机关、授权立法机关或行政立法机关所制定的阶位不同、效力不同的具有法律形式渊源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第三,部门法体系。部门法体系又称法律部门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即部门法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不能把部门法体系等同于法律体系,这样从概念上到内涵上都会给人们造成思想混乱。因为人们对法律概念的认识不统一,多元复杂,法律的分门别类派流众多,于是把一国部门法体系等同于含义广泛复杂的法律体系,或是用难于统一的法律体系概念取代部门法体系,都是不合适的。当然部门法体系是法律体系基本的构成部分。
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是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1、纳税人: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是两个相对称的法律概念。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基于法律规定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是指对何种客体征税,即征税的标的物。如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就是消费品;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就是房屋。征税对象是税法的最基本要素,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3、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税率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税负水平的高低。我国现行税率分为三种: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扩展资料:税法体系中按税法的功能作用、权限划分、法律级次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类型的税法。1、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3、按照税收立法权限或者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等。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