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档案保管期限有何规定

黎焕颐 2019-11-05 2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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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规定的: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且由其管理部门统一保管。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使用登记证》;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见附件B,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表》;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四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五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六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七安全附件校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八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章见文2019-11-05 22: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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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有压力密闭的特种设备的统计建档、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状态监测、定期检验、报废更新等管理环节所制定的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对公司压力容器的全面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压力容器全面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分厂、车间在生产、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到压力容器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生产副总负责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分厂厂长,在副总的领导下对压力容器的管理负责。公司设备部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压力容器管理职责,共同做好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第五条各分厂主管设备厂长职责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压力容器安全使用。二监督管理本单位压力容器的日常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三组织检查压力容器的使用、维修、改造、检验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安全附件检验情况。四组织压力容器事故抢救抢修,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处理。第六条设备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及本制度。二监督各单位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检验和安全装置检验情况;三负责容器的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四参与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及上报,并对预防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五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掌握本企业压力容器技术状况,解决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六负责对在用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检查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先进,批评落后。七负责压力容器选购、验收、安装调试及联系外协单位对到期设备检验。第七条使用单位职责一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压力容器管理的规程和规定;二指导操作员工对压力容器进行正确的使用及维护保养并经常检查容器的运行情况及技术状态。三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制定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其内容包括:1、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2、容器的操作方法,开停车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3、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4、容器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5、负责本单位安全装置的管理工作。6、参与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和负责预防措施的贯彻。7、负责把本单位压力容器的移位、维修情况及时与设备科联系,做好管理工作。第八条操作人员主要职责一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能操作。二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对压力容器应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巡回检查,其检查内容至少包括:容器压力温度,装载量,容器本体及接管有无泄漏、变形、鼓包和异常声响等。三压力容器发生下列现象之一时,工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1、容器的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各种措施,确定无法使之下降时。2、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危及安全。3、安全附件失效,接管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第三章设计、制造、安装第九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使用单位应提供所需要的技术要求。第十条设计单位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压力容器设计应考虑便于检维修和全面检验,设计图样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规范要求。技术管理部门应对设计图样进行审查。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制造含现场组焊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制造单位承担。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必须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规范要求向使用单位或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第十二条所有购置的压力容器都必须进行到货验收。并做好相关的验收记录。第十三条压力容器安装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安装单位承担。压力容器安装单位施工前,应将拟进行的压力容器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第十四条压力容器安装工程完工后,投用前应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使用单位,第四章使用管理与维修改造第十五条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由设备部管理,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到安全监察机构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第十六条设备部应建立压力容器台帐,做好压力容器台账管理。第十七条使用单位编制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应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第十八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压力容器操作。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第十九条压力容器维修和改造必须由已取得相应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单位,压力容器维修和改造由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报设备部进行审查。压力容器维修或改造单位施工前,应将拟进行的压力容器维修或改造情况书面告知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第二十条压力容器改造工程完工后,投用前应进行竣工验收。压力容器修理和改造施工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该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第五章定期检验第二十一条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执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使用单位做好检验准备,配合检验机构完成检验。第二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投用前须进行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一停用两年以上需要恢复使用的压力容器指原来使用过。二从外单位移装的已经使用过的压力容器。三改变使用条件,或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旧压力容器。四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的。第六章维护保养一压力容器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使压力容器投用后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其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二压力容器投产前,必须按照压力容器的使用特点和介质特性认真做好维护保养管理的准备工作,检查防腐保护层和有关接管、接头的完好、牢固情况,做好维护保养记录。三保持压力容器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时清除跑冒滴漏现象。四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严禁在运行状态下,紧固受压连接件或敲打容器承受部件,做到安全操作。六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压力容器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再次投用前应认真检查。
    辛培尧2019-11-05 22: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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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移交清册。扩展资料: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第七条 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第八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第十条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新《管理办法》在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移交、销毁等方面对电子会计档案均进行了相应规定,主要包括:一是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了会计档案的范围,规定会计档案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二是规定满足一定条件时单位内部生成和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三是要求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四是要求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近年来,国家档案局对机关和企业文件材料的定期保管期限进行了调整,《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分别将企业管理类档案和机关文书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统一为10年、30年。另外,会计档案在很多民事案件中都作为重要证据,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但大部分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都低于20年。为便于单位档案的统一管理,并结合会计档案的实际利用需求,我们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并将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其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长至30年,其他辅助会计资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长至10年。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财政部。
▲1987年修订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将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为16~50年左右、短期为15年含15年以下。▲2019年12月18日正式发布施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又将保管期限又改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又实行“标时法”,分为30年、10年两种年限。▲永久、定期如何界定见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2019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杨冬权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文件材料10.6.1重要的永久10.6.2一般的10年10.7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永久10.8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30年11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11.1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11.1.1重要的永久11.1.2一般的10年11.2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11.3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永久12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13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13.1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30年13.2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
1、保管期限为3年的会计档案有:各级行本身及汇总全辖的日计表;会计系统运行日志;不定期报表;会计检查工作底稿、检查报告、整改情况等检查资料;流水账;其他需要保管三年的会计档案。2、保管期限为5年的会计档案有:下级行上报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内容。2、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等。3、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会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4、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实行会计电算化单位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会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