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黄玉范 2019-11-05 2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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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1.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2.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大多规定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撤销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3.全文。
黄相山2019-11-05 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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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稍有错误。正解如下: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全文。
    龚宇龙2019-11-05 23:02:12
  • 这位朋友:您提到的5种可撤销合同是什么?答:在法学叫:1、欺诈;2、胁迫;3、乘人之危;4、显失公平、5、损害国家利益的5种合同可以撤销,您说的很好全文。
    黎益华2019-11-05 22:19:28
  •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类型: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诈订全文。
    黄盈椿2019-11-05 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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