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讲信托与担保的区别在哪儿?

龚建人 2019-11-05 2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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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跟担保在某种程度上有些类似,都是通过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某些标的项目,进而获得收益回馈给投资者。但是二者的区别还是比较多的。
首先从规模上,信托公司全国现在共计62家,大多数是省政府牵头设立的金融机构,比如河南的中原信托,控股股东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全资的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类似的信托公司还有上海信托,吉林信托,山东信托,苏州信托等。还有的是大的国字号企业直接设立的,比如中石油旗下的昆仑信托,中国航天集团旗下的中航信托,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信托。中国中铁旗下的中铁信托。注册资金一般在12亿左右。同比担保公司,仅河南省注册的就有1640家,注册资金大多在500万到1个亿之间。
其次从募集资金的流向来看,信托主要有房地产信托、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类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这三类。固定收益类的产品一般投资于实业(房地产,政府工程项目,上市公司项目),收益率从属于固定收益类的,收益率一般在9%-12%。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为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从选择项目开始,信托公司一般从交易对手和抵、质押物两个方面来控制风险,优先筛选那些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强、第一还款来源较充足、抵(质)押物易于变现且变现价值较高的项目。信托项目成立后,信托公司会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风险排查,包括融资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抵(质)押物状况等。审核程序非常严格,同时,信托公司所有项目流程确定以后,要报备银监局,如果监管部门认为这个项目存在风险,也会及时叫停。而担保公司投向的项目仅仅受到公司自身内部风控体系的审核,其中蕴涵的风险较大。综上所述,信托产品要比担保公司的理财产品安全性得多。
再次,从法律层面来讲,信托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而设立,推出的理财产品遵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成立与发行,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审核备案程序;而投资担保公司设立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成立,根据该办法第21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活动,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从法律性质上判定,投资担保公司受托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瑕疵。
第四,从收益率上来看,担保公司目前能给出的月收益率一般是1.5%-2%,而小额信托的月收益率是0.75%,而同期银行年化收益率3.5%,月收益率在0.29%在如果单从收益率来看,信托公司确实有差距。如此高的收益率,必然要求担保公司投资标的有着非常强大的盈利能力,而依托目前担保公司的资金以及人才储备,选择如此高的盈利能力的项目是有很大的难度的。据河南房地产商会秘书长赵进京透漏,真正成熟的地产企业通常不会用担保公司的钱,而担保公司的钱大都流向了一些初涉地产界的中小型公司。这些小地产商抱着投机心理用担保公司的钱,但是居高不下的利息使得地产企业使用这种融资手段充满了风险。
黄益生2019-11-05 23: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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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从收益率上来看,担保公司目前能给出的月收益率一般是1.5%-2%,而小额信托的月收益率是0.75%,而同期银行年化收益率3.5%,月收益率在0.29%在如果单从收益率来看,信托公司确实有差距。如此高的收益率,必然要求担保公司投资标的有着非常强大的盈利能力,而依托目前担保公司的资金以及人才储备,选择如此高的盈利能力的项目是有很大的难度的。据河南房地产商会秘书长赵进京透漏,真正成熟的地产企业通常不会用担保公司的钱,而担保公司的钱大都流向了一些初涉地产界的中小型公司。这些小地产商抱着投机心理用担保公司的钱,但是居高不下的利息使得地产企业使用这种融资手段充满了风险。
    管爵杉2019-11-05 22:56:41
  • 从法律层面来讲,信托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而设立,推出的理财产品遵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成立与发行,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审核备案程序;而投资担保公司设立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成立,根据该办法第21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活动,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从法律性质上判定,投资担保公司受托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瑕疵。
    赵顺铃2019-11-05 22:38:23
  • 从募集资金的流向来看,信托主要有房地产信托、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类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这三类。固定收益类的产品一般投资于实业(房地产,政府工程项目,上市公司项目),收益率从属于固定收益类的,收益率一般在9%-12%。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为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从选择项目开始,信托公司一般从交易对手和抵、质押物两个方面来控制风险,优先筛选那些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强、第一还款来源较充足、抵(质)押物易于变现且变现价值较高的项目。信托项目成立后,信托公司会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风险排查,包括融资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抵(质)押物状况等。审核程序非常严格,同时,信托公司所有项目流程确定以后,要报备银监局,如果监管部门认为这个项目存在风险,也会及时叫停。而担保公司投向的项目仅仅受到公司自身内部风控体系的审核,其中蕴涵的风险较大。综上所述,信托产品要比担保公司的理财产品安全性得多。
    赵颖霞2019-11-05 22:21:37

相关问答

慈善信托最早起源于13世纪英国的慈善用益制度。1601年,英国颁布《慈善用益法》,奠定了现代慈善信托的雏形。英国《2000年受托人法》第39条规定,慈善信托是未来慈善目的而持有财产的信托。从国外立法实践来看慈善信托往往是作为慈善法律制度架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而被纳入慈善法典或相应的成文法中予以规定。我国慈善法也将慈善信托纳入进来,并对慈善信托作了完整明确的定义。
第一,慈善信托的设立必须基于慈善目的。这是最基本的特征。即要符合慈善法第三条规定的慈善活动。与信托法第60条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
第二,慈善信托的受益人是非特定的。这是区别于其他信托的一个重要特征。通常,民事或营业信托在设立时必须确定具体受益人,信托文件仅载明受益人的资格条件,由受托人根据所确定的条件选择确定,而不是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具体指定。
第三,与其他信托相比,慈善信托的设立要求更为严格。
第四,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信托有效设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的其他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项独立运作的财产,仅服务于信托目的。对委托人来说,丧失了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对受托人来说,可以对信托财产进行占有、处分,但是不享有收益。对受益人来说,则取得了信托收益的请求权。若委托人或受托机构解散、被撤销或破产,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或破产的财产,这样就能保证受益人不因委托人、受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其享有对该信托财产的权利。
综上所述,慈善信托既不同于慈善捐赠、慈善财产使用等一般的慈善行为,也不同于具有完整组织结构的慈善组织。相较而言,慈善信托具有其他慈善组织形式难以比拟的制度优势。首先,慈善信托无需申请法人登记,也不需要专门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运作团队,运营成本低。其次,慈善信托财产独立性强,具有专业化的财产保值增值方式,更能实现委托人的意愿。
近两年海外信托需求开始兴起,是因为其多元化的功能逐渐被发现。除了投资理财 、代际传承、慈善等本土信托的通途,海外信托还具有以下四大优势:
1.更强的保密性。海外信托的保密性极强,大部分离岸司法辖区内信托根本不需要注册,很多海外信托外界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即便是一些经典的海外信托案例 会将该信托的存在暴露在公众视野下,但非信托参与人很难了解海外信托的具体设立情况,信托财产和信托受益人都能得到更强的保密。
2.更灵活的税务规划。必须要强调的是,“通过信托可以避税”的说法是错误的,能否避税需要综合信托财产的类型、收益形态、税务人身份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即便是海外信托也是如此。但是,海外信托设立地点选择更具灵活性,能够充分利用各个国家不同的税收制度,通过税务规划,实现信托财产及收益少交、免交税费或者税务递延。
3.更彻底的资产隔离。信托的资产隔离功能是基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但是只有全权信托的信托财产才是完全独立的。所谓全权信托就是完全由受托人决定信托财产的运作,并不是所有的海外信托都是全权信托,比如美国信托分为可撤销信托和不可撤销信托,只有不可撤销信托才是全权信托。而在我国的信托法下,根本没有全权信托概念,不止有些信托约定受托人和委托人共同管理,而且我国信托天生具有可撤销属性,即便是现在已经有不可撤销信托,也只是限制了委托人的撤销权,并没有限制其他人撤销权。我国《信托法》规定,如果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4.规避外汇管制。一方面全球经济下行下,为了分散风险;另一方面发掘海外市场的投资机会,比如到泰国、越南等国炒房,我国高净值人群的海外投资需求增加。但是除有留学等特殊合理需求并提供有效证明外,个人一年只能兑换5万美元 或等价外汇,这些外汇远无法满足海外投资者的需求。因而很多投资者另辟他径,比如购买劳力士手表等奢侈品再退货换汇、借用他人外汇额度等。但我国这两年外汇管制趋严,对买卖外汇、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现、支票套现等行为严格管控,稍有不慎就会触犯刑法。而海外信托受离岸司法辖区监管,可以通过在外汇管制宽松地区设立海外信托配置海外资产,规避外汇管制。
信托投资和P2P理财是目前理财产品中收益较高的。而且P2P理财作为一种新型的草根理财方式,受到越来越多普通投资者的欢迎。那么,信托投资和P2P理财到底孰优孰劣呢?下面就从资金门槛、流动性、产品收益进行一个比较。
1、资金门槛不同
P2P几乎没有门槛,目前很多正规的P2P理财公司投资门槛一般100元起。但是相对而言信托投资的门槛就很高。对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对信托投资倒底是什么并不熟悉,主要原因是信托投资的高门槛,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产品门槛大多在100万元以上,普通投资者只能是望“门”兴叹。P2P理财是目前市场上最“亲民”的投资理财渠道,通过互联网归集资金,成本小,效率高。
2、资金流动性不同
P2P理财资金流动性强,信托投资资金流动性差。目前,市场上多数信托产品投资期限为1 - 3年,在投资过程中资金的变现能力很差,如果投资者在信托产品上配置了较多的资金,很容易造成短期资金流动性紧张。P2P理财则有多种期限供投资者选择,大部分P2P理财产品的期限在1-12个月,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
3、产品理财收益不同
从收益的角度来看,目前主流的信托投资年化收益在7%-10%左右,而正规的P2P理财平台投资年化收益率在7%-15%左右,相对来说还是P2P理财收益更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