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是什么?可以投资吗?

龚小林 2019-11-05 2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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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信托最早起源于13世纪英国的慈善用益制度。1601年,英国颁布《慈善用益法》,奠定了现代慈善信托的雏形。英国《2000年受托人法》第39条规定,慈善信托是未来慈善目的而持有财产的信托。从国外立法实践来看慈善信托往往是作为慈善法律制度架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而被纳入慈善法典或相应的成文法中予以规定。我国慈善法也将慈善信托纳入进来,并对慈善信托作了完整明确的定义。
第一,慈善信托的设立必须基于慈善目的。这是最基本的特征。即要符合慈善法第三条规定的慈善活动。与信托法第60条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
第二,慈善信托的受益人是非特定的。这是区别于其他信托的一个重要特征。通常,民事或营业信托在设立时必须确定具体受益人,信托文件仅载明受益人的资格条件,由受托人根据所确定的条件选择确定,而不是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具体指定。
第三,与其他信托相比,慈善信托的设立要求更为严格。
第四,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信托有效设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的其他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项独立运作的财产,仅服务于信托目的。对委托人来说,丧失了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对受托人来说,可以对信托财产进行占有、处分,但是不享有收益。对受益人来说,则取得了信托收益的请求权。若委托人或受托机构解散、被撤销或破产,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或破产的财产,这样就能保证受益人不因委托人、受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其享有对该信托财产的权利。
综上所述,慈善信托既不同于慈善捐赠、慈善财产使用等一般的慈善行为,也不同于具有完整组织结构的慈善组织。相较而言,慈善信托具有其他慈善组织形式难以比拟的制度优势。首先,慈善信托无需申请法人登记,也不需要专门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运作团队,运营成本低。其次,慈善信托财产独立性强,具有专业化的财产保值增值方式,更能实现委托人的意愿。
管爱春2019-11-05 23: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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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公益信托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使整个社会或社会公众的一个显著重要的部分受益而设立的信托。(公益信托是英美的慈善信托(charitable trust)翻译过来的。但严格来说,英美的慈善信托与公共信托(public trust)还是有区别的,有些公共信托不能构成慈善信托。而且,慈善信托较好地表现了现代公益信托的起源。)
    黄益晓2019-12-03 02:23:17
  • 也是信托的一种。仅以实现社会慈善事业为目的,并以全社会或部分社会公众为受益人的信托。比如上海信托的”上善“系列,在2016年12月26日,上海信托正式发布《慈善法》颁布实施后首款慈善信托——上海信托“上善”系列浦发银行“放眼看世界”困难家庭儿童眼健康公益手术项目慈善信托。该慈善信托由浦发银行作为委托人出资,上海信托担任受托人。信托财产定向捐赠用于“上海市困难家庭眼疾儿童免费手术公益慈善项目”,用于帮助困难家庭眼疾儿童免费实施手术治疗,提高双眼视功能,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信托受益人为困难家庭符合手术指征的斜视儿童和重症眼疾儿童。
    黄益泉2019-11-05 23:18:24
  • 慈善信托最早起源于13世纪英国的慈善用益制度。1601年,英国颁布《慈善用益法》,奠定了现代慈善信托的雏形。英国《2000年受托人法》第39条规定,慈善信托是未来慈善目的而持有财产的信托。从国外立法实践来看慈善信托往往是作为慈善法律制度架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而被纳入慈善法典或相应的成文法中予以规定。
    樊技飞2019-11-05 22:54:43

相关问答

股权比例股权是股东所享有的投票权、分红权、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的源泉和基础。因此,股权控制是创始人实现对企业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如1号店从平安融资8000万元,让出了1号店80%股权,控制权就此旁落。如果创业者一开始就把主权让出去,比如60%的股份给出去,再伟大的企业也做不下去。只要把事情做起来就好,股份多少不重要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凡是不以股份为目的的创业都是耍流氓。但在创业初期,创业者所持有的资源有限,为了更好地发展或者扩大规模,不得不对外宣布进行融资。因此,创始人必须考虑在“股权换资源”过程中对创业团队股权的摊薄效应。不少创业企业在公开发行上市之前会经历三轮以上融资,这种摊薄效应更为明显。比如刘强东的股权在上市前被摊薄到了只剩下18.8%,该家族在公司中的投票权就是40%,其余股东不管持有多少股份都只能享有60%的投票权。曼联也采用了双层股权结构,其中曼联投资者持有42%的曼联A类股票,但总计只有1.3%的投票权,而控制曼联的格雷泽家族除了持有58%的A类股票,还持有全部存在10倍投票权的B类股票,总计拥有98.7%的投票权。此外,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和默多克的新闻集团、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都采用了双层股权结构。董事会组成董事会与股东会是相对独立的,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通常由公司董事会来决定,公司股东会往往无权直接干预。所以,如果控制了董事会,也就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创业公司来说,核心创始人可以通过占有公司董事会大部分席位的方式,来保障决策效果和决策效率。控制董事会最重要的法律手段是控制董事的提名和罢免,如果创始人之外的公司股东没有提名或罢免公司董事的权利,这些股东也很难插手争夺公司的控制权。但现实中,投资人往往要求董事任免权,而公司往往也需要创始人之外的董事助力公司的发展,所以创始人需要注意控制董事会的人数以及创始人任命的董事人数。创始团队在公司初期控制2/3的董事人数,而在后期最好能控制1/2以上的董事席位,尽量将外部董事席位留给对公司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投资人。另外,随着外部董事的增加而扩充董事总人数,尽可能保持创始股东对董事人数的上述控制比例。比如阿里的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的招股书显示,阿里巴巴合伙人将拥有独家提名多数董事会成员的权利,但董事提名候选人,必须在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上获得大部分票数的支持,方可成为董事成员。根据马云、蔡崇信、软银和雅虎达成的投票协议,在未来的股东会上,软银和雅虎要赞同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战略1:在靠近高端战略矿产资源储备的地区布置自己的生产制造基地目前,宝钢在巴西和世界最大的钢铁矿石公司巴西国有铝厂成立了合资公司,在当地建立了规模达80亿美元的工厂。这为宝钢在中国和当地的高端扁钢生产提供了丰富的高档铁矿资源。战略2:在海外建立基地和立足点,目的是为了将来更大规模地收购海外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出资1亿500万美元收购了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部分天然气资源。这是中国第一次在海外收购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战略3:为国内相关行业的发展减少资源成本、稳固重要资源的供应为了满足中国对于铜矿资源的需要,中国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将购买外国一些铜矿企业的股份。这种收购行为将为国内一些重要行业提供充足稳定、价格合理的铜矿资源。中国有色金属公司最近策划将收购的股票上市。技术战略战略4:利用投资来推动销售东方通信公司是云南著名的香烟生产商,在中国国内市场拥有7%的市场份额。公司和德国一家烟草公司签订了合约,获得了这家公司某一品牌的生产许可证。在中国国内市场上,外国对手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红塔山公司的观点是:“和外国企业合作,总比被它们吃掉要好。渠道战略战略18:跨国渠道和销售网络的交换和合作海尔集团与三洋集团共同成立了分销与销售的合资公司,公司可以在中国销售三洋产品,在日本销售海尔产品。战略19:将制造优势转化为更有价值的渠道资产华联集团计划在罗马尼亚建造了一座大型的购物中心,里面包括了百货商店和超市等。购物中心里销售的80%的商品都是中国制造的。战略20:扩张跨国的语音和数据电信传输渠道中国网通2002年出资8000万美元收购了电信运营商AsiaGlobalCrossing。通过此次收购,网通将稳固自身的电信网络和运营许可,从而为其在日本、韩国及亚洲其他国家的扩张带来了便。
信托跟担保在某种程度上有些类似,都是通过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某些标的项目,进而获得收益回馈给投资者。但是二者的区别还是比较多的。
首先从规模上,信托公司全国现在共计62家,大多数是省政府牵头设立的金融机构,比如河南的中原信托,控股股东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全资的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类似的信托公司还有上海信托,吉林信托,山东信托,苏州信托等。还有的是大的国字号企业直接设立的,比如中石油旗下的昆仑信托,中国航天集团旗下的中航信托,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信托。中国中铁旗下的中铁信托。注册资金一般在12亿左右。同比担保公司,仅河南省注册的就有1640家,注册资金大多在500万到1个亿之间。
其次从募集资金的流向来看,信托主要有房地产信托、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类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这三类。固定收益类的产品一般投资于实业(房地产,政府工程项目,上市公司项目),收益率从属于固定收益类的,收益率一般在9%-12%。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为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从选择项目开始,信托公司一般从交易对手和抵、质押物两个方面来控制风险,优先筛选那些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强、第一还款来源较充足、抵(质)押物易于变现且变现价值较高的项目。信托项目成立后,信托公司会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风险排查,包括融资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抵(质)押物状况等。审核程序非常严格,同时,信托公司所有项目流程确定以后,要报备银监局,如果监管部门认为这个项目存在风险,也会及时叫停。而担保公司投向的项目仅仅受到公司自身内部风控体系的审核,其中蕴涵的风险较大。综上所述,信托产品要比担保公司的理财产品安全性得多。
再次,从法律层面来讲,信托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而设立,推出的理财产品遵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成立与发行,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审核备案程序;而投资担保公司设立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成立,根据该办法第21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活动,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从法律性质上判定,投资担保公司受托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瑕疵。
第四,从收益率上来看,担保公司目前能给出的月收益率一般是1.5%-2%,而小额信托的月收益率是0.75%,而同期银行年化收益率3.5%,月收益率在0.29%在如果单从收益率来看,信托公司确实有差距。如此高的收益率,必然要求担保公司投资标的有着非常强大的盈利能力,而依托目前担保公司的资金以及人才储备,选择如此高的盈利能力的项目是有很大的难度的。据河南房地产商会秘书长赵进京透漏,真正成熟的地产企业通常不会用担保公司的钱,而担保公司的钱大都流向了一些初涉地产界的中小型公司。这些小地产商抱着投机心理用担保公司的钱,但是居高不下的利息使得地产企业使用这种融资手段充满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