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合伙企业作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怎么认定

黄爱伟 2019-11-05 2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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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第二个含义则是股权构成,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情况下,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
黄相山2019-11-16 02: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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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理论上是不可以的,可以认定他们为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如果持股分散,那么公司就没有控股股东。
    龚尧莞2019-11-05 23:02:38
  • IPO锁定期为三年和一年的区别:1)IPO前股东持有的股份一般锁定一年;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上述区别,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五章第一节5.1.4条款规定: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在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十二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辛国红2019-11-05 22:20:02
  • 根据《首发办法》“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如果C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B,或者A是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那么B就不能担任C的总经理;如果A企业与C公司及其股东没有任何关联关系,则B担任C公司的总经理没有法律障碍。
    龙展航2019-11-05 22:06:05
  • 普通合伙企业算一人,合伙企业是共有财产,这个类似与夫妻,夫妻持股的,实际控制人就是两口子,不是两个人,算一个人,因为财产不可分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哇哈哈~~有限合伙不知道,谁来解释一下。
    龚宏辉2019-11-05 22:02:56

相关问答

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区别如下:1、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3、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4、"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3.4.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有关对外投资、财务预算数据、财务决算数据等未披露信息时,应当同时督促上市公司按照公平披露原则,在提供信息的同时进行披露。3.4.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信息系统联网等方式直接调用、查阅上市公司未披露的财务、业务等信息。3.4.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配合上市公司完成与信息披露相关的问询、调查以及查证工作。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问询函件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在期限内以书面方式答复,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保证相关信息和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3.5公共媒体上出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的、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报道或传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了解真实情况,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上市公司予以披露。3.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接受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或者与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传播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者提供、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等。3.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对其因各种原因知悉的上市公司未披露重大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牟取利益。3.8在境内、外同时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外市场披露的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应当通过上市公司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控股股东。
增量发行:增量发行是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方式之一。增量发行是指公司在原有股份基础之上,增发新的股票上市。增量发行的特点就是募集的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总股本增加,随之净资产和市盈率都发生变化另一个所常用的新股发行方式是存量发行。存量发行是原始股东把持有的股份出售给投资者而上市的方式。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1)增量发行使总股本增加。而存量发行不改变总股本。2)增量发行募集的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存量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归原始股东,某种程度上相当于股东提前套现。3)增量发行有利于改变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壮大公司实力,从而创造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存量发行的资金归于发起人,对公司的基本面变化较小,在管理上甚至有弱化的可能。4)增量发行会引起公司净资产和市盈率的变化。存量发行不会引起这种变化。5)增量发行引起原有股东持股比例较小。而存量发行较大的改变了持股比例。6)增量发行容易引起超募及炒作。而存量发行不太会引起超募,供应量有保证。7)存量发行更容易引进战略投资者。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的规定:1、IPO锁定期;4、IPO前十二个月内其他股东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要锁定一年;但不排除根据监管层要求追加锁定的可能。但如果该等股份受让自控股股东,很可能要锁定三年。5、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要锁定三年。6、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其持有的股份要锁定三年。7、同时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其持有的股份可能要锁定三年。8、对发行人业务有一定影响的股东,或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股东,虽然其成为股东的期限已超过首发前十二个月,也可能要延长上市锁定期,锁定三十六个月。此外,公司股东可以自愿作出超过法定要求的承诺。股东还可以追加承诺内容,如“锁定期+减持比例”的双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