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到底是个什么啊?

籍学武 2019-12-21 2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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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齐智利2019-12-22 00: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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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
    齐晓华2019-12-22 00:21:12
  •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连万铭2019-12-22 00:09:52
  • 信托,即:“信任委托”,其形式于找人理财相似,但是又不是简单的找人理财,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以售卖信托理财产品为主,还有其他的理财形式。
    黄盛琰2019-12-22 00:00:12

相关问答

最近,有网友提问,像国内马云、马化腾等有钱的大佬们都在涉足银行业,为什么像李嘉诚这么有钱,却不愿意去开自己的银行?对此,金融专家指出,纵观世界,有钱人很少开银行,开银行的很少特别有钱赚,世界财富排行榜前100名,基本上没有几个是银行家出身的。而我们认为,李嘉诚不愿意开银行有以下几点考虑:首先,李嘉诚在商界打拼几十年,长袖善舞,其公关能力非常强,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做优秀的商人与做银行家是完全不同的,做商人专业性要求并不是很高,但是做金融行业的高管都要有相关领域的硕士和博士,李嘉诚及其两个儿子并不是学金融专业出身,自然就不会去涉及银行业。更何况,香港银行业竞争激烈,李嘉诚办银行与国内外最有竞争力的银行竞争,毫无胜算可言。既然如此,李嘉诚就没有必要冒这个风险。可能有人会建议,李嘉诚有钱可以聘请银行方面的专业人士打理,但是这样开银行就没有意义了。内部有专业人来决策,外部有银保监会来监管,李嘉诚充其量只能是银行的大股东。那还不如把钱直接投资现有的银行,根本没有必要去开自己的银行。再者,开银行风险大,赚钱不多,在李嘉诚眼里开银行如同鸡肋。每次全球性金融危机,倒闭破产的总有各大小银行的身影,而香港的银行业不仅竞争激烈,而且平均利润每年都在不断下滑。在香港或内地开银行早已不是金饭碗,现在已经变成铁饭碗,将来还会成为泥饭碗。马云、马化腾开银行不是为了发大财,主要是为了能有稳定的现金流和掌握大数据。再次,李嘉诚对宏观经济的敏锐程度要远超过真正的经济学家。他经商几十年,善于抓住不同的发展阶段,最后赚到了大钱。之前国内经济有了较大发展,李嘉诚就投资地产、商业、电讯等领域。现在全球经济放缓,国内经济转入中速发展阶段,李嘉诚又布局世界通讯、基建、能源市场,以赚得稳定的收益。如今5G时代的来临,李嘉诚家庭又要开始进军5G领域。其他行业比开银行更赚钱,他当然不会想到去投资开银行了。最后,很多人误解了有钱人必须要去投资开银行,但实际上有钱人是要借钱生钱,而不是自己掏钱向外借贷。李嘉诚旗下的公司都善于运用资本市场的钱生钱,李氏家族旗下的产业,可以每年提供源源不断的现金流,李嘉诚既不缺少资金,也不需要把钱投给别人。即使李嘉诚需要资金,只要他一个电话给汇丰银行,就可以有大笔资金到账。李嘉诚有钱是一回事,是否投资开银行,又是另一回事,因为开银行专业性很强,又要受到各方监管,风险而且也很大,利润也不如预期那么高。这些对于李嘉诚家族来说,能赚钱低风险的地方有很多,根本没有必要去开银行。更何况,开银行是要借钱给别人,而真正的商人是借钱投资再生钱。所以,李嘉诚可以投资银行业,成为大股东,但再有钱也不可能去自己开银行。
股权比例股权是股东所享有的投票权、分红权、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的源泉和基础。因此,股权控制是创始人实现对企业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如1号店从平安融资8000万元,让出了1号店80%股权,控制权就此旁落。如果创业者一开始就把主权让出去,比如60%的股份给出去,再伟大的企业也做不下去。只要把事情做起来就好,股份多少不重要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凡是不以股份为目的的创业都是耍流氓。但在创业初期,创业者所持有的资源有限,为了更好地发展或者扩大规模,不得不对外宣布进行融资。因此,创始人必须考虑在“股权换资源”过程中对创业团队股权的摊薄效应。不少创业企业在公开发行上市之前会经历三轮以上融资,这种摊薄效应更为明显。比如刘强东的股权在上市前被摊薄到了只剩下18.8%,该家族在公司中的投票权就是40%,其余股东不管持有多少股份都只能享有60%的投票权。曼联也采用了双层股权结构,其中曼联投资者持有42%的曼联A类股票,但总计只有1.3%的投票权,而控制曼联的格雷泽家族除了持有58%的A类股票,还持有全部存在10倍投票权的B类股票,总计拥有98.7%的投票权。此外,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和默多克的新闻集团、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都采用了双层股权结构。董事会组成董事会与股东会是相对独立的,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通常由公司董事会来决定,公司股东会往往无权直接干预。所以,如果控制了董事会,也就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创业公司来说,核心创始人可以通过占有公司董事会大部分席位的方式,来保障决策效果和决策效率。控制董事会最重要的法律手段是控制董事的提名和罢免,如果创始人之外的公司股东没有提名或罢免公司董事的权利,这些股东也很难插手争夺公司的控制权。但现实中,投资人往往要求董事任免权,而公司往往也需要创始人之外的董事助力公司的发展,所以创始人需要注意控制董事会的人数以及创始人任命的董事人数。创始团队在公司初期控制2/3的董事人数,而在后期最好能控制1/2以上的董事席位,尽量将外部董事席位留给对公司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投资人。另外,随着外部董事的增加而扩充董事总人数,尽可能保持创始股东对董事人数的上述控制比例。比如阿里的合伙人制度,阿里巴巴的招股书显示,阿里巴巴合伙人将拥有独家提名多数董事会成员的权利,但董事提名候选人,必须在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上获得大部分票数的支持,方可成为董事成员。根据马云、蔡崇信、软银和雅虎达成的投票协议,在未来的股东会上,软银和雅虎要赞同阿里巴巴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