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投资万向信托公司,靠谱不啊

齐怒涛 2019-11-05 2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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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信托是一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前身浙江省工商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11月,注册地为浙江;2003年4月,根据中国银行批文,公司获得单独保留信托资格,后更名为万向信托。公司现有股东为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邮政公司、巨化集团公司和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万向信托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严密的风控体系,先进的信息系统,高端的人才队伍。万向信托秉承“诚信、专业、精致、协作”的理念,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解决方案和全方位优质服务,实现多方共赢。万向信托拥有一支由财富规划团队、投资运营团队、风险管理团队、行业研究团队、核心管理团队等各类高端人才组成的复合型团队。万向信托以打造业内领先的精英团队为目标,旨在构建一套兼具前沿性与传统型、标准化与特色化的人力资源体系,并在公司内部塑造良好的学习及沟通氛围,促进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万向信托本着“诚信、专业、精致、协作”的理念,积极探索内地高端客户关于私人财富管理和传承需要,有效地推进与外国金融机构的多方位合作。
齐明洛2019-11-05 22: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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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排名业内中游吧,算不上顶尖也不属于垫底。
    benyaoxin2019-11-10 15:36:04
  • 一般般的公司,要投资还是选择公司比较好。
    废心2019-11-10 15:36:04
  • 该公司在业内名声一般,实力也一般,但也不是很差那种。
    chaniuduan2019-11-10 15:36:04

相关问答

NO.1比尔·盖茨疑以慈善捐款规避遗产税2019年,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发起的“捐赠誓言”活动在欧洲国家遭到质疑和批评,许多德国富豪拒绝跟随他们的步伐捐出财产。带头的德国汉堡船运巨头彼得·克雷默表示:富豪捐身家承诺、、于将应该缴税的钱捐出去,令富人凌驾于国家之上,影响公众利益按照美国的法律,如果富豪要把遗产给子女,联邦政府会从中抽掉过半的遗产税。事实上,许多美国富豪都以慈善捐款的手段规避遗产税。欧洲媒体也对此次活动大泼冷水,很多评论都表示美国富豪与其参加“捐赠誓言”行动承诺捐款,“不如按时交税”NO.2乔布斯遗孀被收高额遗产税苹果公司前董事长、、联合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辞世后,名下至少三座房产置于信托机构名下,这一举动使得乔布斯的巨额财产数额和分配成为谜团,乔布斯拥有555万股苹果股票市值大约20.5亿美元及1.38亿股迪士尼股票价值大约47.4亿美元虽然在乔布斯去世后,其遗产被交由一个信托基金管理,以避免遗嘱认证税,但其税率仍然高达15%乔布斯的遗孀收到的资本收益税账单高达8.67亿美元,这是她出售乔布斯持有的迪士尼和苹果公司近70亿美元股票的税金。这些税金的缴纳日期截止到2019年,过期税率将从15%上调至20%而且到期之后,还可能被额外增收3.8%的收益税NO.3李嘉诚分家2019年5月,84岁的华人首富李嘉诚正式向媒体公布了自己的财产分配方案。按照李嘉诚的分配方案,李泽钜将得到超过40%的长江实业及和记黄埔的股权,以及加大最大的能源公司赫斯基35%股权,这三块业务约有2000亿港元。而对于小儿子,李嘉诚也丝毫没有吝啬,李泽楷得到的现金相当于现在资产的数倍。港媒称,从分配的公平性角度来说,李嘉诚两个儿子分到的财产无论是实物还是股票、、现金,从数量上来说,应该是旗鼓相当的。此外,李嘉诚还表示要留足资产给他的“第三个儿子”——李嘉诚慈善基金会。李嘉诚在自己身体还很健康的时候,就向社会公布了其财产安排,令股民和社会没有受到不必要的冲击,也没有引来不必要的争论NO.4林心如婚前财产做信托早在2019年3月,身价上亿的林心如明确表示,如果她要结婚将会先把财产信托。此言一出,顿时引起媒体和业内人士的大胆猜测,影视娱乐明星的带头效应或会使得婚前财产信托“浮出水面”。在国外及港台地区,个人在婚前将自己的个人财产交予信托已经不是新闻,但是在国内,“婚前财产信托”这样的处置渠道尚未成型NO.5梅艳芳防挥霍立遗嘱信托一代歌后梅艳芳香消玉殒已13年,却依然无法从人们的视线中远去,与她有关的新闻时不时还会占据各大媒体的大幅版面,其中,她的上亿遗产尤其令人关注梅艳芳生前知道母亲覃美金不善理财且喜挥霍,如果把财产一下子全给母亲,担忧母亲会一次性把遗产花尽,或被别有居心的人骗走。因此,梅艳芳选择了遗嘱信托,将近亿财产委托给专业的机构打理,信托基金每月支付7万港元生活费给母亲,一直持续到她去世但梅妈对女儿遗嘱不满,认为自己应该独得遗产,一度质疑梅艳芳生前成立的信托基金是否有效,认为梅艳芳签订遗嘱时,正在医院住院,健康逐步变差,怀疑她是在精神不佳的情况下,在遗嘱及信托基金上签名的。梅艳芳亿元遗产官司持续了5年,但最后法院的判决是梅妈败诉,梅艳芳生前遗嘱有效NO.6吴亚军家族信托列支敦士登与瑞士之间似乎并没有明显的国界,跨过一条栽满鲜花的小道,看到点缀王冠的徽章,就来到了这个阿尔卑斯山中的小城。这儿,聚集了欧洲大部分顶级的信托公司不过,在英国和法国之间,还有一个飘逸着薰衣草香气的小岛,这个名为泽西岛的英国皇室属地,基金业规模高达1967亿英镑位于香港金融中心的总部会议室。当然,这家在英属泽西和卢森堡都设有大型信托公司的跨国银行,还拥有更加神秘的VIP客户室。房间布置幽雅,墙上是画风前卫的油画,米黄色的小几上,浅蓝色的瓶中插着鲜花。你可以很悠闲的坐在宽大的沙发上,而你的银行顾问会详细地向你解释各种繁复的程序事实上,多年以来,内地和香港富豪都愿意委托类似法巴这样的跨国银行打理他们的财富。一种选择是信托•神秘的信托岛也许你没有想到,那些在地球仪上都难以看清的小岛竟承载了众多富豪的财富在香港,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操刀了其中大部分家族信托龙湖地产的董事长吴亚军出生于重庆,可是龙湖地产的注册地在开曼群岛上。这是一种常见的运作方式,将公司注册地选择在海外离岸金融中心上龙湖地产的股东名单中有“丝质信托”。其中的蔡氏家族信托以及SilverSeaAssetLimited是控股股东SilverSea的受托人是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5.465%股权。这是一只全权信托。全权信托指受托人可以在委托人的意愿指导下自行决定信托财产的分配方式、财产的管理运作方式、。信托的设立人与监管人是吴亚军,受益对象则包括吴亚军在内的其他若干家族成员吴亚军今年只有48岁,这个优雅而又妩媚的女人做过记者,1993年开始涉足房地产业,1995年创建了重庆龙湖地产有限公司2019年,龙湖地产在香港上市。吴亚军的个人财富一度超过杨惠妍,成为内地女首富吴亚军现在是龙湖地产的董事会主席。公司上市之后,为了避免家族企业的弊病,吴亚军的丈夫蔡奎辞去了在公司的所有职务,只保留了股权。吴亚军家族的另一只家族信托为蔡氏家族信托,持有龙湖地产30.25%股权除了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持股外,公司其他高管的股权激励也是通过信托实现。上市之前,公司高管,房晟陶、邵明晓、人通过LongFaithTrust持有公司股权,受托人也是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市之后,吴亚军给公司约550名员工设计了股权激励计划,这一部分股权转入一只名为FitAllTrust的信托之中一样是事业有成的商界木兰,张茵与吴亚军的操作方式不尽相同1957年,张茵在东莞出生。她的创业之路始于香港27岁时,张茵辞掉了当时薪资丰厚的工作,只身前往香港做起了废纸回收的生意1990年她移民美国,也将生意建议不拓展10年之后,她的公司成为美国最大的废纸回收商为了进一步拓展产业链,张茵在东莞设立了玖龙纸业,开始了自己的造纸之路2019年,玖龙纸业在香港上市,那一年,张茵登顶胡润百富榜张茵在股权的信托架构中显得低调与审慎。张茵一共设立了四只家族信托。其中通过TheNorthernTrustCompanyofDelawcere设立了YC2019FamilyIrrevocableTrusr,持有玖龙纸业29.706%股权张茵又通过了泽西岛上的一家信托公司BNPParibasJerseyTrustCoporationLimited设立了三只家族信托,分别是刘氏家族信托、、张氏家族信托以及金巢信托。她一个儿子的名字作为信托受益人出现在股东名单中,另一个儿子是特别受益人,但是名字并未出现在股东名单里。张茵自己有7个弟弟妹妹以及2个儿子•内地罕见的遗产信托事实上,龙湖地产与玖龙纸业并不孤单,在香港上市的许多内地民营企业都选择了信托持股,例如永达汽车、、阿里巴巴、宝信汽车、并不是只有企业家才能选择家族信托的方式来传承财富,对于一般高净值人群来说,信托亦是遗产传承的方式之一,只是这种方式在大陆尚不多见已经逝世的香港明星沈殿霞在去世前,将约一亿港币的资产交给信托管理人打理,避免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儿不善打理庞大资产的状况的出现沈殿霞找到的信托管理人包括前夫郑少秋以及生前好友,如果她女儿要动用遗产,需要经过管理人的一致审核梅艳芳的处理方法则更为直接,她将接近一亿港元的遗产交给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打理,信托受益人只有她母亲一人。梅艳芳的母亲目前每个月固定从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处领取10万港元生活费,直至去世但是,不久之后,梅艳芳母亲将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称遗产被谋夺,最终撤诉。
1.纳税主体不明确。家族信托行为以信托财产作为其核心展开,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是为受益人利益或其他特定目标,信托财产是家族信托课征所得税的直接对象。当前,我国家族信托所得税纳税主体、纳税具体项目、税率等相关问题均不明确。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 条规定,有关个人所得税11 个科目中,家族信托所得税课税属于哪个种类,欠缺法律规定,最基本的表现在有关家族信托所得税的税负主体不明晰,这会给实践操作带来混乱与诸多不确定。在设立、存续、终止三个阶段,纳税主体都是在不断地变化,有委托人做为课税主体的,也有受托人、受益人做为税收主体的,随意性很大,同样的主体针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阶段会面临多次课税的风险。
2.重复课税问题。重复征税根源在于英美法系国家对家族信托所采取的“双重所有权”原则,不同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形成特有的普通法与衡平法共存现象。按照普通法规定,受托人是名义上所有权人; 根据衡平法,受益人是实质上所有权人,双重所有权获得英美法体系的认可,对于双重所有权背景下的信托制度,其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系统制度对信托制度予以规范。在大陆法系背景之下,我国家族信托课税时就面临纳税主体、税率等方面的征税难题。追根溯源分析可知,普通法系“双重所有权”体现在家族信托的双重所有者,如果置于大陆法系国家背景下,则无法被坚持“一物一权”原则的大陆法系国家直接适用。在具体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忽略了信托所有权的特殊性,机械按照一般的征税规定,双重征税问题大量存在。虽然在我国信托征管过程当中,面临着重复征税问题,但也会存在事实上无征税的尴尬局面。针对家族信托课征所得税欠缺法律明确规定,只是参考一般的税收规定,是无法满足特殊的信托征税需求的。
3.避税多发,税收流失。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对家族信托课税没有明确规定,在实务操作中只是比照我国现行一般税收征收征管的规定。在我国当下,家族信托除了管理财富、传承财富外,设置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避税,为了尽量扩大自身利益,通过各种税收安排与筹划,减轻或规避其应负担的税收责任。家族信托课税制度的不足与缺失,增加了信托征管主体的征管难度与反避税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