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的财政收入收归省市县乡中哪一级政府的?具体怎么分配的?

齐旭阳 2019-11-05 2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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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模式主要有哪几种形式?基本内容有哪些?统收统支加激励。基本内容是收支统管、核定收支、超收奖励、节支留用。收支统管,是指县级政府作为县乡财政主体,对适用范围内的乡镇财政收支实行统一管理,乡镇作为县财政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收入征收和乡镇财务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国税、地税、财政部门负责按属地原则组织征收,集中上缴县金库,不再设立乡镇金库;乡镇开支由县财政统一审核,统一拨付。核定收支,是指县财政对乡镇收支进行分户核算;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的个人经费支出,由县财政根据标准核定,直接拨付,在适用范围内实行统一政策;乡镇机关和公益事业单位运转经费支出,由县财政按规定标准核定,包干使用;乡镇计划生育、公共卫生、乡村道路、补助村级支出和社会保障性支出,由县财政根据政策规定统一核定;农业生产、农田水利等经济社会发展支出,根据有关政策,由县财政视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列入财政预算,努力实现各乡镇间大致均等的社会服务水平。超收奖励,是指县财政根据乡镇经济发展实际,核定乡镇收入计划,对于年度内组织收入超过核定计划的乡镇,按超收额外负担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用于增加公用经费或事业发展支出。县财政在保证乡镇公用经费基本支出的基础上,还可以对公用经费实行“分档动态管理”办法,即对乡镇按其组织的财政收入进行分档,不同档次适用不同的公用经费标准,每年根据上一年组织收入情况重新确定档次,“进档提高标准”,“退档降低标准”,适度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组织收入的积极性。节支留用,是指对乡镇定支出后,乡镇通过压减人员、厉行节约节省下来的支出留给乡镇自主支配使用。
黄睿多2019-11-05 22: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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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乡政府向县财政局申请专项资金应该使用报告。乡镇政府与县财政局在级别上是平级,但在财政预算体系上,乡镇政府是县级财政部门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所以乡镇政府向县级财政申请专款使用报告为妥。全文。
    黄睿多2019-11-05 23:03:16
  • 1、要分税种,大部分税种要求在所属地交,比如说你是本市的企业,税就要来本市交。如果你是做工程就要在工程施工地交税,去那边交税之前先在你所在的城市开外出经营证明,然后去那边的税务局交税。2、每个税种都有自己的级次,按级次比例分配,比如说,内蒙古营业税,就是自治区10%、盟市及以下90%,而印花税就全属于旗县级。
    樊扬诗2019-11-05 22:37:42
  • 地方财政是由省市县乡四级财政构成的。一般来说,省级财政设立厅级单位,市级和县级设立财政局,乡级财政设立财政所。一级政权设立一级财政,一级财政编制一级预算。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第三条 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
    齐月华2019-11-05 22:07:01

相关问答

①现在除了存款(个人本息50万),国债可以说是无风险利率,保本保息,其他的都有风险(这是资管新规要求的),区别只是风险的高和低,自己能不能接受罢了。
②资管新规的要求是去刚兑(指的是金融机构用自有资金去贴),原来无论是信托还是银行出问题时很多采用的是先刚兑再追回资金,这样容易滋生资金池规模,而且隐藏风险,真当风险暴露后就容易兜不住了,反而会影响非资金池项目有风险,从而成大风险。
现在资管新规要求资金对应底层资产,让银行、信托等机构去找寻更优质的资产,在问题出现后不至于没有办法追回资金。而不是要出了问题后,发过公告就不解决了。所以不让刚兑和不兑付这是两码事。监管现在要的是能找到优质资产,并能解决问题。
③信托业整体的逾期率目前来说仍然是非常低的,无论作为从业人员还是投资者都要对项目有所取舍和选择,就是为了避免这个小概率事件。
④个人及机构投资者购买信托产品肯定要优先选择主动管理型信托,但是具体信托计划的选择要综合考虑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融资方、投向、风控,政策导向等因素,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具体分析。
优中选优的目的就是为了尽量碰到逾期可能性,如果碰到逾期能尽快或者更好的解决。
重点不在于有没有风险,毫无疑问是有的(说没有就是忽悠),但是在与自己的选择和是否能接受。
一所得税澳大利亚企业的所得税率为34%。公司员工的工资调节税率为:6000澳元以下的0%,6000至20000澳元的17%,20000至50000澳元的30%,50000至60000澳元的42%,60000澳元以上的47%。在资本进出方面,澳是资本净输入国。在外资政策上,澳鼓励外资的进入,但一直保留着外资审查体制。该体制对一些敏感行业和投资金额巨大的外资项目实行"项目申报"Notification和"预先审批"PriorApproval。97年以后,澳政府进一步放宽了外资审批手续,加大了吸引外资的力度,其目标是使澳逐步发展成为全球金融中心和"精品加工中心"ManufacturerofExcellence。二工资税额工资税额为州政府征收的税金,按照工资基数由公司缴纳,而不从员工工资中扣缴。各州政府收取的税率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州免交额免交额以上税率新州6000006.4%维州5150005.75%南澳4560006%昆士兰州8500004.9%塔斯马尼亚省6000006.6%首都领地8000006.85%北领地6000006.6%西澳675000至27000003.65%2700000至45000003.65%4500000至56250005.56%三边际福利税边际福利税按照应纳税额计提。公司为职工提供用车及公司支付费用让职工参加对外的宴请,均为缴纳边际福利税的范畴。消费金额与1.91417相乘得到应纳税额,然后乘边际福利税率0.485,得到边际福利税额。2000年7月1日后,上述公式改为消费金额与2.1292相乘得到应纳税额,然后乘边际福利税率0.485,得出边际福利税金额。四养老金养老金为当地政府规定缴纳的基金。按照澳法律规定,公司按员工工资的8%缴纳养老金。如果个人希望再付5%的养老金,则公司还要为其配套增缴2.5%;如果个人希望额外付2.5%的养老金,则公司要为其配套增缴1.25%。2002至2003年,养老金税率可能提升为9%。除此之外,公司还要缴纳基金管理费1.5%。五休假准备金按照澳法律规定,公司要计提员工的休假准备金,比率为职工工资的1.5%。该项准备金在员工休假时,将支付给个人使用。六医疗保险澳大利亚政府为国民安排有社会公共医疗保险,该保险费按工资的1.5%扣缴给国家。国民享受该保险项下的所有医疗福利待遇。
一、根据各种税收的目的和作用不同,我国的税种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分类,这是基本的分类方法。可划分为流转税业税包括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它原由财政部及各地财政机关负责征收,随着形势的发展,将逐步改由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税收可以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价内税是指税金包含在商品销售价格或非商品销售价格中的税。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如同成本、利润一样,税金属于销售价格或销售收入额的组成部分,缴纳这类税与纳税人的损益直接相关。价外税是指税金不包含在商品销售价格或劳务销售价格中的税。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就属于价外税。这类税是在商品或劳务销售价格之外征收的,一般与纳税人的损益没有直接关系。在西方国家,销售税一般都是价外税。二、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有四大类28个税种:1.流转税类。包括7个税种:1增值税;2消费税;3营业税;4关税;5资源税;6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7牧业税。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2.所得税类。包括3个税种:1企业所得税;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纳税人取得的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3.财产税类。包括10个税种:1房产税;2城市房地产税;3城镇土地使用税;4车船使用税;5车船使用牌照税;6车辆购置税;7契税;8耕地占用税;9船舶吨税;10遗产税未开征。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的。4.行为税类。包括8个税种:1城市维护建设税;2印花税;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4土地增值税;5屠宰税;6筵席税;7证券交易税未开征;8燃油税未开征。这些税种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
一、分税制改革的背景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政府的融资格局经历过两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大致由1978~1994年,其结果是形成了“弱财政、强金融”的格局;第二阶段:由1994年开始,至今仍在进行中,这一时期财政融资能力与金融融资能力变化的方向与第一阶段恰恰相反。1978至1994年间,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放权让利”的原则下展开的。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被地方财政包干体制所代替,通过扩大地方政府的财权和财力,调动了各地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从总体上看,“放权让利”的效果是显著的,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持续高速发展。而作为“放权让利”题中应有之义,财政汲取能力的降低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弱中央”的状态使得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削弱,中央财政陷入了严重危机。于是时任总理朱镕基在访美后,将美国的联邦财税制度引入国内——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改革。这一改革致力于破除地方财政包干体制的种种弊端,根据事权界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范围,并通过提高中央在财政收入增量中的集中比例,扭转了中央财政在财政收入分配中的不利地位。1994年中央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一下子从1993年的22%提高到了55.7%,此后也一直保持在50%左右。二、1994年“分税制”改革1994年的税制调整和征管体系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如下方面:以公平、中性、透明、效率优先为原则,调整了流转税制,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体系。归并和统一了所得税,力图消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上的种种差异。配合“分税制”,改革了税收征管体制,明确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的税种及征收管理权限,实行了中央税与地方税分开征收,两条线垂直管理的体制。国家税务总局作为我国税务管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代表国家实施税务管理的职能。其下按税种管辖权限及财政收入分配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地税管辖税种三、我国的财税体系随着2019年5月1日我国“营改增”完美收官,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地方失去了最主要的流转税种——营业税。国内财政收入形势与1994年“分税制”改革正好相反,中央完全扭转了收入不足的局面。反之,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吃紧。随着企业所得税也跟随增值税归国税征管,地方税务局面临无税可管的尴尬局面,国地税合并成大势所趋。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均采用不同形式的分税制,推行分税制的前提是必须清晰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分配,这将成为我国下一步财税制度改革的目标。
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是在原有税制的基础上,经过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逐渐完善形成的。现共有23个税种,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七类: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2.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3.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5.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中央税即属于中央固定财政收入,由中央集中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具体来说,中央税包括下列税种: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交纳的收入占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为34.4,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35.11,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地方税,同时将屠宰税和筵席税的开征停征权下放给地方。至此,与分税制相联系的,具有真正意义的地方税产生了,同时,也初步形成了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