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与联系谢谢

赵高龄 2019-11-05 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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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收成本的问题,现在一般不用“偷税”这个词,你提到的这两个词实际上特征就是是否构成逃避缴纳税款。2、税务筹划,整体上讲就是企业,尤其是税务方面专业人员通过找到法律的“漏洞”或者转变经营方式,这是一种合法行为。其次,还有比如外国人来华,因为存在我国和国籍国双重收税情况,比如我国规定居住满一定期限的在华劳务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故意签订低于该期限的协议,这个只能说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是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最后一点就是纯粹的虚假申报或者不申报,故意逃避缴纳税款的,这是违法行为,税收征收法律法规及《刑法》有相应的处罚规定。3、所以可以通俗的理解为,税务筹划是合法的行为,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该行业专业人员都是自身价值的体现,当然税务筹划专业性较强,必须要专业人员进行。上述仅是对你提到的”税务筹划“概念进行的初步分析,对于专业人员而言,税务筹划的范畴可能不仅仅是与逃避缴纳税款之间合法性与否的区别。
窦郁宏2019-11-05 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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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筹划是在符合税法规范条件下,最小化企业的应纳税收;逃税,则是明知不符合税法要求,故意造假隐瞒等手段,达到不纳税、少纳税的目的。避税,则游走于合法和违法边缘,可能是税收筹划下的合法避税;也可能是逃税。由于税法和会计准则存在差异,而企业一般不会招聘税务师,由会计师来完成企业的税务。往往造成企业现行的税收筹划不够专业,存在优化的空间。所以有条件的企业,应该进行专门的税收筹划。
    赵风雷2019-11-05 22:19:42
  • 起税收筹划与避税究竟有何区别和不同。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避税这一词比税收筹划似乎更熟悉些、更具体些,并且明的暗的或多或少都有些接触,而税收筹划会不会只是对避税换了一种新说法?这种将税收筹划与避税混为一谈的人还不在少数,这对税收筹划工作的正常开展会产生许多不利的影响。不可否认,税收筹划与避税,二者都是要实现减轻税负的最终目标,但税收筹划是科学的分析和决策方法,是被大力提倡的;而避税是税务稽查监管的重要内容。所以有人质疑说:"既然二者都是为了减轻税负,那么无论采用何种手段都会使国家减少税收收入,都在挖国家的''墙脚'',不应该一个给予提倡,另一个给予反对,进行区别对待。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实践中找到答案。山东省烟台市纺织行业一企业出口的产品一直是各种纺织面料,1999年下半年国家将纺织原料及制品的出口增值税退税率调高至15%,但服装出口享受更高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17%,该企业结合自身技术实力并认真研究国际市场需求后,决定将出口主导产品转向服装,以获得较高的出口退税。降低税负成本后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大提升,出口创汇实现较大突破。上述是一例典型的税收筹划实例,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企业筹划后,国家付出了更多的退税款,但实现了鼓励出口创汇的宏观调控目标,获得了更长远的利益,可以说,税收筹划是国家和纳税人"双赢"的选择。而在下面的例子中。同样是要获得较高的出口退税,却是通过避税的手法来实现的,结果是国家利益的绝对减少。广东省广州市一公司是一家专营特色山货出口的外贸企业,1999年12月从一小规模纳税人以每吨1000元的价格购入50吨山货×4%]的退税款,而按正常市场价格计算只可获1442.30元的退税款,同时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并未增加,而国家多付了480.77元钱的退税款,但出口量却未增加。这样所谓的"税收筹划",虽然数额不大,但性质是属于协议避税,是税务部门所反对的。在记者的采访中,还有很多企业抱怨说:"我们可不愿走国家不鼓励的避税那条道,可做起来总分不清什么样的手段是税收筹划,怎样做又成为避税。这是因为避税的手段不像偷、逃税的手法明显地违背国家法律,其不合理规避税负手法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所以在具体实践中,看起来非常巧妙的避税方法常常会被认为是税收筹划的做法。据调查,当前企业的避税手法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避税所使用的手法无法确认其违法,但属于现行税制中的疏漏。另一种情况避税手法是可以确认其违法或违规,但对其加以实时监控的成本过高而无法操作。如企业在经营中将所得税只允许限额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巧立名目进入其他可全额列支的费用项目;企业利用各种方式推迟收入入账,以减少当期利润,减少当期应纳所得税等等。这些手法或是违背真实经济行为,或是在法律法规边缘上做文章,在性质上更接近偷、逃税。税收筹划采用的降低税收成本的方法与上述的避税手法完全不同,税收筹划的方法是科学而又合法的决策方法,是近代企业财务管理决策方法的重要分支,它在对税法的理解和利用上,是因势利导,用好税收政策的体现。在以往的企业经营决策中,有个问题比较突出,就是定量分析较少,考虑税收量化因素就更少,所以今后在这方面的潜力很大。税收筹划,尽管还是个新事物,却已显示出了强大生命力,给很多企业带来了比避税要合法的更多的利益。有位企业界的朋友曾经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化妆品厂在进行是否兼并另一家濒临破产的化工厂时,化工厂提出的最低收购价格很难让人接受,但考虑到兼并后,被兼并企业的亏损可以在所得税税前弥补的因素,经过测算,化妆品厂接受化工厂所提出的最低价格不会吃亏,是可以接受的。经过兼并,化妆品厂改善了经营结构,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税收成本。在经济生活中,我们要正确把握税收筹划与避税的界限,以避免越过界限的不良后果。懂得了这个道理,我们就应当充分运用税收筹划的手段,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努力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
    赵顺西2019-11-05 22:05:43
  • 一、合理避税与税务筹划的概念合理避税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达到纳税人减少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税务筹划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一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二、合理避税与税务筹划的区别一是概念不同。合理避税侧重于规避税收这一本质要求,只要求形式、措施的合法,确切的说它是“不违法”的规避税收;税务筹划侧重于内容、形式、措施的合法,并且还要符合政府的立法意图,不允许对税法进行曲解。确切的说它是合法恰当履行纳税义务。二是与立法精神的吻合度不同。税务筹划符合税法的立法意图,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而合理避税是与政府的立法意图相悖的。三是手段不同。合理避税只针对施法上的漏洞,钻法律的空子,通过巧妙安排经济行为,谋取一定的税收收益,但无助于企业的长期经营与发展。如果法律漏洞一旦被堵上,投资者可能会陷入困境,严重的还要承受税收惩罚的风险;税务筹划则着眼于总体的决策和长期的利益,谋取的收益也是正当合法的。三、合理避税与税务筹划的联系:一是目的相同。合理避税和税务筹划都是纳税人为了减轻税务负担或延迟纳税所采取的经济行为,目的都是减轻税负,降低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二是行为非违法。合理避税和税务筹划的经济行为,都没有违法。法无禁止即可为,两者都是合法行为。三是行为在事前。合理避税和税务筹划都是在事前进行筹划,利用法律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经济行为,是顺行操作。它与纳税义务发生后为了逃避缴纳税款采取的逆行操作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四是手段相似。合理避税和税务筹划所采取的手段,具有相似性,主要集中在税基,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纳税地点和纳税人的组织形式上。
    黄石容2019-11-05 22: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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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狡猾者骗税,精明者避税,傻子冤缴税!偷税是故意的,故意不交;漏税是不故意的,有的税计算错误没交;欠税可能是自己的行为,也可能是税务机关的行为;逃税是找漏洞不交或少交税款。什么是偷税?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纳税人不申报、申报不实,或者超过定额一定幅度未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查出按偷税处理。按税法规定或由税务机关委托,代表国家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收、代扣、代缴税款的单位或个人,负有征收、扣缴税款的责任,在法律上被视为准纳税义务人。因此,扣缴义务人、委托代征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也属于偷税行为。什么是逃税?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行为。这种行为有以下特征:纳税人必须有欠缴税款的事实,即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没有按时缴纳税款。同时,纳税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并且这一行为产生了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款的后果。这种行为与偷税不同。偷税是纳税人采取隐匿事实、伪造账目,隐瞒应该缴纳税款的数额;逃税是纳税人承认应纳税额,但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手段,隐瞒缴纳税款的能力。什么是抗税?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暴力,指对税务人员实施身体强制,包括捆绑、殴打、伤害等手段,使其不能或不敢要求行为人纳税的情况;这里所说的威胁,指以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产生恐惧,不敢向行为人收缴税款的情况。什么是骗税?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什么是避税?避税是指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境的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巧妙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什么是纳税筹划?亦称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以上税务局长批准,可以将所扣留的货物变价抵缴其应缴纳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要从根本上杜绝漏税现象,除了对漏税者进行经济上的惩罚外,最关键的是对漏税者进行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的教育,使得漏税者懂得税法,健全财务制度。偷税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对偷税行为,税务机关一经发现,应当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偷税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逃税广义的逃税是指纳税义务人采用各种手段逃避纳税的一种行为。具体可分为两种:1采用非法手段少纳或不纳税的行为;在西方国家一般称“逃税”,在我国称“偷税”、“抗税”、或“漏税”,2采用合法手段少纳或不纳税的行为。称为“避税”。狭义的逃税指纳税义务人采用非法手段少纳或不纳税的行为。抗税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对于抗税的处理,《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在理解税收筹划的概念时,我们有必要对三个概念作一定的了解和比较:即偷税,避税和节税。一、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有关于偷漏税的定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税收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偷税是一种公然违反税法规定,与税法相对抗的行为。偷税的主要手段表现为纳税人通过有主动隐匿有关纳税情况和事实,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欺骗性质。而税收筹划是尊重税法规定的,即首先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税收法律优惠规定,结合纳税人的具体经营情况来制定最有利的涉税方案,税收筹划性质中首先的一条就是合法。在法律后果上,偷税行为是属于税法上明确禁止的行为,因而一旦被税务机关查明属实,纳税人就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世界上各国税法对隐瞒纳税事实的偷逃税行为都有处罚规定。而税收筹划则是通过某种合法的形式来尽可能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其经济行为无论在形式上还是事实上都是符合税法规定的,各国政府对此一般都是默许,甚至是鼓励的。从社会影响看,偷税是公然违反税法、利用虚假的申报减少纳税,因此,偷逃税是纳税人一种藐视法律的行为,各地税务机关为了防止纳税人的偷漏税,均在进一步的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执法。而税收筹划的成功则需要纳税人及筹划人对税法条文的熟悉和税法精神的充分理解,同时又要掌握必要的筹划技术,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二、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或者缺陷,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精心安排,以期达到纳税负担最小的经济行为。比如我国的一些企业为了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两免二减半”的税收优惠,从国外请来客商,不要其投资,只借其名义,成立所谓的外商投资企业。一边享受外商的优惠,另一边,进行的却是内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显然,避税行为是违背了税法优惠政策制定时的精神和意图,是不符合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的。因此,其必然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有关“避税”是否合法的争论一直在进行。避税者根据“法律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认为避税“合法”.因为其在一定时候的确是可以为纳税人带来利益,因此,在一开始,避税的概念是中性的,也曾在纳税人中风靡一时。但随着避税范围的扩大,给我国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也在不断的增大,政府在税法中不断的加入反避税条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避税已不再是中性的行为,而是法律条款或者立法精神反对甚至是打击的一项非合法的行为。可以这样说,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和不成熟之处,靠小聪明去打税法的“擦边球”,以谋取税收利益。而税收筹划则是遵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和遵循政府的税收立法意图,在纳税义务发生前为了节税而所作的对投资、经营、财务活动的事先安排。避税尽管在形式上并不违法,甚至体现了筹划者的一种“聪明”.但其实质是有悖于税法的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从形式到内容是完全合法的,反映了国家税收政策的意图,是税收法律予以保护和鼓励的。三、税收筹划赞同节税的概念节税是指遵循税收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以合法方式减少企业的税负的行为。节税是合法而且合理的行为,其合理性体现在其行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精神。在我国的税收理论及实践中,目前广泛赞同税收筹划等同于节税的概念。在国家税务总局出版的有关税务筹划书籍及中国税务报中,很明确的把税收筹划定义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国家对于节税的概念完全是持鼓励、支持的态度。因为节税行为经常是与环境保护,高科技,下岗再就业,引进国外资金投入及引进先进技术,扩大产品出口创汇等我国政府鼓励的项目相联系的,它所体现的是实实在在的为国分忧,也是实实在在的强国富民。节税行为完全是个人,国家三者税收利益的最佳结合点。最后,我们要表明一个很明确观点:愚蠢的人去偷税;聪明的人去避税;智慧的人是去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