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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必须是律师,而且须连续执业五年以上。全文。
连伟杰2019-11-16 22: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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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代理方式是不合法的,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纵容或者放任本所律师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同时,根据《律师法》第五十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三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四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五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六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七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律师事务所因前款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边吉才2019-11-05 2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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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第十六条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米塞林2019-11-05 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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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肯定的,接案子都是以事务所名义接的,签的合同也是以事务所为合同方,不可能让你带走。如果你真是律师的话不可能这点道理都不懂吧?如果你希望案子跟你走,只能让委托人和律所解除委托,然后再和你的新律所签约,但是一般很少有人会这么做。
龙小艳2019-11-05 22: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