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开证行的拒付无理——因为,该信用证不是跟单信用证,而是备用信用证,即只有跟单信用证才要求受益人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限内交单,或者没有规定交单期限,那么受益人应该在提单日后21天内交单。所以,开证行不能够用要求跟单信用证的那套理论来要求备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不需要这些,即备用信用证只要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且按照信用证规定,提供信用证规定的文件和证明,那么,开证行就必须对受益人兑现付款承诺。因此,开证行的拒付毫无道理,而且是一种耍赖行为。
齐明皓2019-11-05 23:02:58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