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有权机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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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这其中“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是指上面六种情形之外的,其他与其相当的情形,避免了列举的不全面,增加了灵活性,以适应立法时不能预见的情况。
黄盛毅2019-11-05 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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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章见文2019-11-05 2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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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这其中“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是指上面六种情形之外的,其他与其相当的情形,避免了列举的不全面,增加了灵活性,以适应立法时不能预见的情况。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第103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第104条.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第105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案件中止后,除非作为法人的被执行破产,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一~四项规定之一的条件,不管中止过多少年,没有规定可以终结执行。执行中止。
赵驳强2019-11-05 2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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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诉讼法比较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诉讼参与人解释第97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1.检察院2.参加人①当事人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证据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被害人陈述;5.证人证言;6.犯罪嫌疑认、被告人供述和辩解;7.鉴定结论;8.勘验、检查笔录中止诉讼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7.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解释第51条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管辖1.自诉人或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2.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3.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解释第181条、第204条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2.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3.因中止诉讼1、2、3原因中止诉讼满90日仍无人继续诉讼的,裁定终结诉讼,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解释第52条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回避决定1.院长回避,审判委员会决定2.审判人员回避,院长决定3.其他人员回避,审判长决定1.院长回避,审判委员会决定2.审判人员回避,院长决定3.其他人员回避,审判长决定1.院长回避,审判委员会决定2.审判人员回避,院长决定检察人员回避,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侦查人员回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3.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院长决定4.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同级人民检察委员会决定。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证据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经过审理,分别判决1.维持判决2.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履行职责判决4.变更判决5.驳回诉讼请求判决6.确认判决审理上诉,分别处理1.维持原判;2.依法改判;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1、2、3、41.维持原判;2.依法改判;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1、2、3、41.维持原判;2.应当改判;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1、2、3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2.适用法律错误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
齐晓字2019-11-05 22: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