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充当财务顾问属于什么业务

黄璐珈 2019-11-05 2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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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不是我们平时概念上从事存贷业务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不能从事投行业务;投资银行也不从事个人/企业的存贷业务.我国投行业起步较晚,‘90年上海证券市场诞生,直到’95年才有了第一家具有国际模式的投资银行-----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建设银行在香港上市的子公司;‘98年有了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合资投行-----工商东亚工商银行和香港最大的私有独立银行”东亚银行”联合收购英国老牌投行NatWestSecurities在亚太的业务而成立的;‘02年中国银行出巨资在港上市”中银国际证券公司”.这三家投行主要业务也只是为国内企业在香港主版和创业版市场上市做IPO,国内企业想去伦敦或纽约上市还暂时需要依靠外资投行担当”做市商”的角色。
樊振萍2019-12-01 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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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财经专业毕业,三年以上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工作经验,熟悉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风险管理,拥有广泛而固定的企业融资渠道,熟悉国家财经、税务、审计等经济法规及国家宏观政策,在企业融资、成本控制、税务及审计方面有实际运作能力,对资金的预算、监控、安全及调度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财务顾问的业务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专业财务咨询公司根据客户的自身需求,站在客户的角度,利用公司全文。
    赵颖茹2019-11-05 23:02:10
  • 在我国,商业银行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时间不长,但发展的步伐却是很快。近两年来商业银行与政府、企业签订财务顾问业务的协议不时地见诸于报端,如2003年3月和7月中国工商银行分别与云南省政府、郑州市政府签订了《银政合作协议》,为它们提供财务顾问服务;4月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也分别以1000亿元人民币授信北京市政府,并通过《金融合作协议》为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等。财务顾问这项中间业务开始变得炙手可热起来。基于此,现阶段探讨如何规范、发展财务顾问业务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一、商业银行财务顾问业务的内涵财务顾问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依托自身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网络、资金、信息、人才和客户群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策划、咨询、分析、方案设计等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咨询费的业务。财务顾问的对象有两大类:一类是资金筹集者,包括国内外工商企业和各级政府部门,对工商企业而言,主要是为其提供并购重组顾问、风险管理顾问、项目融资顾问等;对政府来说,则主要涉及实施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政策,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就区域经济和行业经济的整合提出决策方案,委托银行进行公共工程的可行性分析、筹资安排和资金运用,进行国有资产的估价、出售和资产转换等;另一类是投资者,包括中小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主要内容是为投资者进行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和市场分析,为其提供投资项目策划和投资方案等。不同层次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和发展战略侧重领域又会有所不同。这一业务的特点是银行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专门为客户“量体裁衣”,以提升银行的服务层次与核心竞争力。它使商业银行走出一条“融资”与“融智”相结合的道路,也体现了21世纪知识管理的新思维。二、财务顾问业务兴起的原因分析从商业银行角度审视1.迎接外资银行挑战的需要。随着入世过渡期的即将结束,我国商业银行将面临外资银行强大的竞争压力。但受国内市场环境、信用体系或成本费用等因素的限制,外资银行在传统业务上与中资银行全面争锋的可能性不大,那么潜在市场巨大的中间业务将是外资银行竞争的着眼点,而在中间业务中外资银行又可能会凭借其运作的娴熟和经验的丰富选择财务顾问业务作为突破口。目前外资银行收入结构中非利差收入已经占到40%~70%,其中具有高智力含量的财务顾问业务收入占20%~30%.到2003年,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非利差收入不足10%.可见,中间业务的兴盛,已经对我国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产生了巨大冲击,只有进行赢利模式的脱胎换骨,我国商业银行才有同外资银行竞争的资格。
    齐新明2019-11-05 22:19:26
  • 商业银行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自身需求,站在客户的角度,利用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及其他社会资源,为客户的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对外资本运作等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策划和方案设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企业财务顾问和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是银行中间业务的一种,它是银行金融创新的集中表现以及银行整体实力的核心体现,也是许多跨国银行重要的业务增长点和主要利润来源之一。
    黄盛昌2019-11-05 22:05:24
  • 1、自由度较大中间业务不像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受金融法规的严格限制。一般情况下,只要交易双方认可,就可达成协议。中间业务可以在场内交易,也可以在场外交易。绝大多数中间业务不需要相应的资本金准备,这导致部分商业银行委托性和自营性中间业务的过度膨胀,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潜在风险。2、透明度差中间业务大多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许多业务不能在财务报表上得到真实反映,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如股东、债权人和金融监管当局难以了解银行的全部业务范围和评价其经营成果,经营透明度下降,影响了市场对银行潜在风险的正确和全面的判断,不利于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3、风险分散交风险分散于银行的各种业务之中。中间业务涉及多个环节,银行的信贷、资金、财会、电脑等部门都与其相关,防范风险和明确责任的难度较大。4、高杠杆作用所谓高杠杆作用,也就是“小本博大利”。这主要是指金融衍生业务中的金融期货、外汇按金交易等业务所具有的特征。例如,一名债券投资者,只要拿出10万美元,便可以在金融期货市场上买入几个100万美元价值的债券期货合约。由于高杠杆的作用,从事金融衍生业务交易,既存在着大赚的可能性,也存在着大亏的可能性。扩展资料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虽然有重叠,但并不完全一致。表外业务从会计核算的口径出发,中间业务则主要基于业务类别。从广义上看,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隶属于广义表外业务。从概念上看,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够引起当期损益变动的业务。此外,表外业务具有一定风险,2019年11月23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担保承诺类业务需要承诺信用风险,部分业务需要占用资本。3、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业务主要是指委托与代客业务两类,其中以表外理财业务和委托投资业务为主,不计提表外信用风险,请注意这里不计提资本的前提是不承担代偿责任、不承诺投资回报。4、中介服务类业务不计提资本,主要包括投资银行中的财务顾问咨询业务与资产托管业务,是银行从事的真正中间业务。银行中间业务。
    连业达2019-11-05 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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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是指金融中介机构,根据客户需要与制定,站在客户的角度为客户的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及债务重组、财务管理、发展战略等活动提供的咨询、分析、方案设计等服务。所提供的大的顾问项目有:投资顾问、融资顾问、资本运作顾问、资产管理与债务管理顾问、企业诊断与发展战略顾问、企业常年财务顾问、政府财务顾问等职能。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顾问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对收购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2)应收购人的要求向收购人提供专业服务,全面评估被收购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帮助收购人分析收购所涉及的法律、财务、经营风险,就收购方案所涉及的收购价格、收购方式、支付安排等事项提出对策建议,并指导收购人按照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制作申报文件;
(3)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的辅导,使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其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督促其依法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
(4)对收购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及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对收购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
(5)接受收购人委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报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组织、协调收购人及其他专业机构予以答复;
(6)与收购人签订协议,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持续督导收购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上市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切实履行承诺或者相关约定。
慈善信托最早起源于13世纪英国的慈善用益制度。1601年,英国颁布《慈善用益法》,奠定了现代慈善信托的雏形。英国《2000年受托人法》第39条规定,慈善信托是未来慈善目的而持有财产的信托。从国外立法实践来看慈善信托往往是作为慈善法律制度架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而被纳入慈善法典或相应的成文法中予以规定。我国慈善法也将慈善信托纳入进来,并对慈善信托作了完整明确的定义。
第一,慈善信托的设立必须基于慈善目的。这是最基本的特征。即要符合慈善法第三条规定的慈善活动。与信托法第60条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
第二,慈善信托的受益人是非特定的。这是区别于其他信托的一个重要特征。通常,民事或营业信托在设立时必须确定具体受益人,信托文件仅载明受益人的资格条件,由受托人根据所确定的条件选择确定,而不是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具体指定。
第三,与其他信托相比,慈善信托的设立要求更为严格。
第四,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信托有效设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的其他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项独立运作的财产,仅服务于信托目的。对委托人来说,丧失了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对受托人来说,可以对信托财产进行占有、处分,但是不享有收益。对受益人来说,则取得了信托收益的请求权。若委托人或受托机构解散、被撤销或破产,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或破产的财产,这样就能保证受益人不因委托人、受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其享有对该信托财产的权利。
综上所述,慈善信托既不同于慈善捐赠、慈善财产使用等一般的慈善行为,也不同于具有完整组织结构的慈善组织。相较而言,慈善信托具有其他慈善组织形式难以比拟的制度优势。首先,慈善信托无需申请法人登记,也不需要专门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运作团队,运营成本低。其次,慈善信托财产独立性强,具有专业化的财产保值增值方式,更能实现委托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