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西藏信托公司可靠不?

符芸榕 2019-11-05 2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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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注册资本5亿,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持股80%,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受国家及西藏自治区大力扶持,公司具有独特的地缘优势,2011年底,西藏信托以财务投资人身份入股济钢集团,投资30亿元,持有其30%股份。公司经营的业绩话想对来说较为普通,不算特别突出。
米增奇2019-11-05 22: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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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西藏信托在信托中排名是很靠后的,请谨慎选择。
    beibieke2019-11-10 13:38:19
  • 该公司一般般,口碑和实力都算中下水平。建议选择大的公司投资比较靠谱。
    bengsaifeng2019-11-10 13:38:19
  • 公司还算挺正规的,业绩也就一般般,建议选择业绩更好的!
    龚帆元2019-11-05 22:21:32

相关问答

信托公司频繁增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自2010年银监会出台《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资产规模需要相应的净资本来覆盖其中的风险资本。而净资本有限就会限制信托公司的发展,还因信托公司是以融资类业务为主,计提更多的风险资本,就需要更多的净资本来覆盖。因此,为了不断发展,扩大规模,许多信托公司选择增加注册资本。 
2.当前经济的疲软、房地产市场的动荡以及一些风险产品的爆出,让信托业突然惊醒,信托业资产规模已经站在了12.48万亿元的高峰之上,而行业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容小觑。且今年颁布的银监会99号文,要求信托公司建立风险补充机制,当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时要从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再由股东补充资本或者相应地缩减业务规模。因此,防控和缓释风险已成为当前信托业最主要的课题。对于那些风格激进,发行信托资产规模较大,风险资产过高的信托公司,通过增资来提前布局防御未来的风险不失为一个良策。 
3.增资还进一步体现了信托公司及股东实力,以及其看好信托业发展的预期。例如此次增资的中信信托,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既说明了当前公司的盈利能力很强,而在这个时点增资,也表明了公司股东对信托行业和公司未来经营与发展充满了信心。当然,中融此前同样大手笔的增资也有这个因素。
  区别一:两者投资的门槛不一样。 相对信托理财产品而言,P2P理财的门槛是很低的。有百元也是可以进行投资的。而信托理财产品一般投资额都在100万以上,它更针对的是有钱人。
  区别二:两者所带来的收益不同。P2P理财是一个新起的行业,它的利率一般都比较高,而且针对那些周期短的投资,见效益的速度就比较快。但信托理财产品的收益较为稳固。 
 区别三:两者投资透明度不同。P2P理财主要针对的是个人与个人的借贷,所以理财人对借款人的详细内容都很了解,而且有平台事先做考察,还有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一般信息在进行投资前,投资者都会对其有个很详细地了解。而信托理财产品则并非这样。 
 区别四:两者所带来的风险不同。相比较而言,P2P理财风险会稍微大一些。但只要大家选对平台,风险就是可控的。
区别五:两者投资的资金走向也不相同。信托理财产品的资金重点会投向重大项目,周期一般很长。但P2P理财资金一般都会流向中小企业或者个人,见效快。
 区别六:两者投资的时间不一样。P2P理财有长期理财模式,也有短期理财模式,所以它的时间是不固定的。理财的时间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性的投资,但是投资信托理财产品,周期时间一般都是确定的,都是一年到两年等。 
慈善信托最早起源于13世纪英国的慈善用益制度。1601年,英国颁布《慈善用益法》,奠定了现代慈善信托的雏形。英国《2000年受托人法》第39条规定,慈善信托是未来慈善目的而持有财产的信托。从国外立法实践来看慈善信托往往是作为慈善法律制度架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而被纳入慈善法典或相应的成文法中予以规定。我国慈善法也将慈善信托纳入进来,并对慈善信托作了完整明确的定义。
第一,慈善信托的设立必须基于慈善目的。这是最基本的特征。即要符合慈善法第三条规定的慈善活动。与信托法第60条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
第二,慈善信托的受益人是非特定的。这是区别于其他信托的一个重要特征。通常,民事或营业信托在设立时必须确定具体受益人,信托文件仅载明受益人的资格条件,由受托人根据所确定的条件选择确定,而不是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具体指定。
第三,与其他信托相比,慈善信托的设立要求更为严格。
第四,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信托有效设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的其他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项独立运作的财产,仅服务于信托目的。对委托人来说,丧失了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对受托人来说,可以对信托财产进行占有、处分,但是不享有收益。对受益人来说,则取得了信托收益的请求权。若委托人或受托机构解散、被撤销或破产,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或破产的财产,这样就能保证受益人不因委托人、受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其享有对该信托财产的权利。
综上所述,慈善信托既不同于慈善捐赠、慈善财产使用等一般的慈善行为,也不同于具有完整组织结构的慈善组织。相较而言,慈善信托具有其他慈善组织形式难以比拟的制度优势。首先,慈善信托无需申请法人登记,也不需要专门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运作团队,运营成本低。其次,慈善信托财产独立性强,具有专业化的财产保值增值方式,更能实现委托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