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家族信托,里面的钱自己能随意支配吗

樊承岭 2019-11-05 2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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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能,家族信托设立的前提就是资产控制权的让渡,财产委托人需要把资产控制权转移给信托管理人,而且受法律保护,所以你办了家族信托,就不可能再动里面的钱
黄睦凯2019-11-05 23: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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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建议咨询下信托业务员
    赵骥万2019-11-11 07:18:59
  • 不是很懂,家族信托起源于欧洲,相关法律比较完善,近年来国内也兴起家族信托了,你可以咨询一下永恒传承家族办公室、王芳家族办公室这些,比较出名。
    边华英2019-11-05 22:56:36
  • 应该不行
    赵香桂2019-11-05 22:38:17
  • 不是很了解
    齐新荣2019-11-05 22:21:31

相关问答

信托,且这些特定属地通常具有良好的法律体系和客户信息保密原则,因此可以避免家族财产在当地国家被罚没或者强制征收等危险。获得遗产继承税收优惠。根据具体国家和地区的所得税法不同,经过合理设计的家庭信托,可以减少一定的遗产税或所得税,最大程度地保留家族财富。4、成立信托的注意事项:咨询律师专业意见。由于涉及整个家族的财富保护和继承,因此成立家族信托必须与从事此类业务的专业律师仔细商讨,确认信托协议中的每项条款。在这方面,虽然律师的收费很高,但是为家族财富所带来的持续性好处却是显而易见的。甄选信托设立国和银行。仔细选择信托基金所属的国家和保存的银行,常见的信托属地包括列支敦士登、新加坡、香港等。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信托的具体规定不同,将会在资产安全性和税收免抵等方面有重大影响。补充内容:就先介绍这么多吧。至于提及的通过设立信托避免因为离婚导致的公司动荡,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属于家族信托,因为家族信托通常就是上文我所说的资产继承和使用方面的信托。所说的信托,实际上就是将上市公司资产装入离岸信托公司,再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离岸信托公司的方法。这种信托同样需要精细设计的信托协议,其主要元素与上文也类似,特殊之处就是委托人和受益人很可能是同一个人,也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己。
信托制度产生于英国衡平法与基督教特别是清教徒信奉的一些特殊原则。我国长期以来奉行的是儒家“亲缘”文化,没有形成所谓的“受托人”文化,导致中国法环境下家族信托的受托人不宜由自然人担任。
家族信托的设立关系到一个家族几代人的利益与家族事业的兴衰,因此,家族信托是否为“有效”设立至关重要。在当前中国法环境下,如何操作才能设立有效的家族信托?
设立家族信托的有效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家族信托的设立要符合我国法律的要求,将来家族信托不会被司法机关判决无效或者被撤销;二是家族信托的设立要符合当事人特别是委托人的意愿,家族信托能够顺利运行并且要有“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的规定,有效的信托由四个法律要件构成:一是具有合法的信托目的;二是具有适格的主体;三是合法并转移了所有权的信托财产;四是合法有效的信托行为。家族信托的有效设立,一定要遵循这四个生效要件。
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信托法》第六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根据家族信托的职能,委托人一般不会设立专以诉讼为目的的家族信托。目的不合法的家族信托则大致分为两类:违法信托和欺诈性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