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信托都有哪些误解?说说看

管玉明 2019-11-05 2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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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就是理财产品:这是完全错误的一个概念,在国内的语境下,理财产品单指狭义的银行理财产品,即银行表外的特定业务的名称,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属性和判断这里不再展开,但信托计划不等于理财产品。甚至更夸张一点来说,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管是不是在银行柜台卖的,不管是不是银行的理财经理明面或者私下里卖的,跟银行关系都不是很大(中诚那事儿得另说),银行既不为资金安全负责、也不为投资收益负责,所以在银行买信托出风险了去银行拉横幅是很无厘头的事情,虽然信托公司多数乐于见到这一景象。
樊扬诗2019-11-05 22: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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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托是保本保收益的:这是更加错误的一个概念,任何一份信托合同里都不会出现保本保收益的描述,当然销售信托的各路“神仙”们口头上可能说成各种各样,但是,信托如果承诺本金和收益不受损失,就是直接违反信托法,可以起诉信托公司欺诈,估计一告一个准,收益比买信托高多了。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风险属性与投资标的和信托公司的管理能力息息相关,信托计划出风险了,要么是信托公司选择项目水平有问题,要么是投资下去之后管理没跟上。
    孤城老树2019-11-13 13:54:36
  • 信托计划有刚性兑付所以万一出风险信托公司会出钱赔偿:这句话在目前的环境下部分正确,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责任是尽职,这是一个职业道德感很强的概念,在目前完全无法衡量职业道德感和从业水平高下的环境下,在监管层的维稳思路下,各家信托公司只能用刚性兑付代替品牌和声誉建设。但是从业务实质来看,信托公司的义务不包括以自有资金补偿受托人的损失,投资标的出风险了还有增信措施,增信措施无法弥补损失的话那就要看信托公司在选择项目和管理过程中是否尽责,极端一点来看,如果哪个房地产项目摊上地震,投资标的全部标的资产和抵押担保资产全部震没了然后变成了一个湖泊,这种情况下恐怕刚性兑付就毫无道理了。只是现在监管层认为放开刚兑风险太大,而且投资人群体也不那么成熟,恐怕距离那一天还比较遥远。
    bengpenweng2019-11-13 13:54:36
  • 信托计划都没风险/风险很大,可以随便买or不能碰:任何极端化的说法多半都是错的,怎么判断一个信托项目的风险,我对于普通的投资人的建议只有一个,找到你周边认为最专业的人咨询一下,考虑到国内这个类型的付费中立机构基本没有,只能是找朋友找亲戚找你信任且懂得的人去替你判断你不能了解的风险。毕竟从现在的情况看,信托计划确实是相当数量的投资人能够接触到的收益比较高的投资标的。不得不吐槽一句目前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实在太严重,很多人总是习惯了对专业的不尊重,从对待医生的态度到对待投资的态度都一样,宁愿听信舆论的忽悠也不愿意相信专业人员的判断,宁愿投资的标的出了问题去拉横幅也不愿意在事前被忽悠的时候做一点了解咨询一下别人。有些时候,看到市场上一些高风险的信托产品在信息披露里模棱两可含混不清的表述,都不知道他们怎么卖出去的,销售过程不可想象。
    chaniuduan2019-11-13 13:54:36

相关问答

近两年海外信托需求开始兴起,是因为其多元化的功能逐渐被发现。除了投资理财 、代际传承、慈善等本土信托的通途,海外信托还具有以下四大优势:
1.更强的保密性。海外信托的保密性极强,大部分离岸司法辖区内信托根本不需要注册,很多海外信托外界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即便是一些经典的海外信托案例 会将该信托的存在暴露在公众视野下,但非信托参与人很难了解海外信托的具体设立情况,信托财产和信托受益人都能得到更强的保密。
2.更灵活的税务规划。必须要强调的是,“通过信托可以避税”的说法是错误的,能否避税需要综合信托财产的类型、收益形态、税务人身份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即便是海外信托也是如此。但是,海外信托设立地点选择更具灵活性,能够充分利用各个国家不同的税收制度,通过税务规划,实现信托财产及收益少交、免交税费或者税务递延。
3.更彻底的资产隔离。信托的资产隔离功能是基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但是只有全权信托的信托财产才是完全独立的。所谓全权信托就是完全由受托人决定信托财产的运作,并不是所有的海外信托都是全权信托,比如美国信托分为可撤销信托和不可撤销信托,只有不可撤销信托才是全权信托。而在我国的信托法下,根本没有全权信托概念,不止有些信托约定受托人和委托人共同管理,而且我国信托天生具有可撤销属性,即便是现在已经有不可撤销信托,也只是限制了委托人的撤销权,并没有限制其他人撤销权。我国《信托法》规定,如果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4.规避外汇管制。一方面全球经济下行下,为了分散风险;另一方面发掘海外市场的投资机会,比如到泰国、越南等国炒房,我国高净值人群的海外投资需求增加。但是除有留学等特殊合理需求并提供有效证明外,个人一年只能兑换5万美元 或等价外汇,这些外汇远无法满足海外投资者的需求。因而很多投资者另辟他径,比如购买劳力士手表等奢侈品再退货换汇、借用他人外汇额度等。但我国这两年外汇管制趋严,对买卖外汇、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现、支票套现等行为严格管控,稍有不慎就会触犯刑法。而海外信托受离岸司法辖区监管,可以通过在外汇管制宽松地区设立海外信托配置海外资产,规避外汇管制。
1、 看融资方所在政府的行政级别:
通常一个项目融资方所在的地方政府,行政级别越高(在中国政府的特殊制度下,行政级别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调动的政治资源越多,还款能力越强。一般情况 下:省级(直辖市)>副省级>地区(地级市)>区县级。同时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政治资源丰富,一线城市的政治资源比二线城市政治资源丰 富。
2、看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
一般来说,财政实力包括“GDP”和“财政收入”,相比于分析“GDP”(一般最好在400亿级别),分析地方“财政收入”更加更加实用。如果政府的财政收入在达到100亿或者更高(地方财政收入结构不要过度依赖于卖地或者某些收出口影响较大的行业(全球经济下滑和贸易战容易造成财政收入大幅度下滑)),如果单个信托项目的规模不超过财政收入的1/20,这样的信托项目还款还是比较靠谱的。
3、 看政府负债规模:
一般来说,中国很多地方政府负债比列差不多,但是还是有极少数地方政府负债比列过高以及还款能力不足(如内地某个地方政府前领导大刀阔斧的搞政绩,造成地方负债远高于其它兄弟平台,留个烂摊子给继任领导)。其实在分析政府以及地方融资平台负债结构,还需要像分析企业负债一样分析政府还款压力期限。如中长期负债(通过发债平台负债)一般不影响信托项目的到期兑付。
4、看融资平台以及担保平台公司资质:
政府平台分两个主要类型,一个是平台公司现金流能够覆盖流动性负债(自己已经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不再完全依赖政府拨款)独立平台公司,另一种是现金流无法覆盖流动性负债的公司。显然前者更加适合做融资平台。同时再考虑融资平台资质时候,如果融资平台有债券主体评级AA及其以上资质(能够通过发债来筹集资 金),这样的融资平台比一般的融资平台好很多。
5、 抵押及其担保:
政府平台融资,抵押物一般两种,“土地抵押”或者“应收账款质押”。先说“土地抵押”,政府项目拿出来抵押的土地绝大部分“一元钱土地”或者“政府划拨土 地”,这些土地都是没有缴纳国税的,抵押率一般就是个大问题,另外要是真的出了风险,不管是信托公司来拍卖土地还是地产开发商来购买土地,都是个摊手山芋 (去拍卖某个政府的抵押物很难执行,也基本上没有公司敢买)。再说“应收账款”,说白了就是政府欠平台公司钱,这个就是政府内部一笔账,还款还是看政府财政实力。所以说抵押物这个东西,是便于销售,实际意义不大。最后如果有实力不错的担保公司(如有债券主体AA评级)还是不错的,一般的担保公司,意义不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