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特·惠特曼·罗斯托,美国经济史学家、发展经济学先驱之一。罗斯托在学术上最重要的研究成果是提出经济成长阶段的理论。他试图用经济理论解释经济历史的进程,他用六个阶段的理论代替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划分。他确信他的理论解释了西方各国已经历过的工业化过程,提示了一个国家在经济成长过程中所要遇到的一系列战略决择问题。追求生活质量阶段。此阶段以服务业为代表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有关部门成为主导部门。这些部门的特点是提供劳务,而非生产物质产品。居民追求时尚与个性,消费呈现出多样性和多变性,人类社会将不再只以物质产量的多少来衡量社会的成就,而还包括以劳务形式、环境状况、自我实现的程度所反映的“生活质量”的高低程度。罗斯托认为,六个阶段中,起飞阶段最重要,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突破。起飞阶段的开始通常源于一种特别锐利的刺激力量。刺激力量可能表现为政治革命的形式,也可能是技术革新所引起的,或表现为新的有利的国际环境,或表现为国际环境不利变化所提出的挑战。从非经济方面来讲,起飞阶段则表明要使经济现代化的人在社会、政治和文化方面取得确定的胜利。罗斯托的现代化理论指出了“起飞”的条件最重要的有三个:1.资本积累率要占国民收入10%以上;2.建立起能够带动整个经济增长的主导部门;3.通过变革,形成与起飞相适应的经济制度、社会结构、政治法律制度和意识形态。这第三项在中国遇到了难以逾越的障碍: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在腐败严重的地区,司法也被腐败污染了,如此权力不受制约的政治法律制度将会使起飞过程夭折。私有制和法治是完成全部现代化六阶段的先决条件,而苏联式的计划经济加极权制度则必然中途夭折。苏联由于当权者不受制于人民也不能反映人民的意愿,一味忙于扩军备战,使人民迟迟无法进入大众高消费阶段。中国先经历了大饥荒、文化大革命、人民公社解体和经济改革,近年来刚开始进入起飞阶段,但已经由于缺少民主制度而问题成堆: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人民健康受损,社会公正缺位。罗斯托的经济发展阶段论,是基于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历史的抽象和概括,从它出发可以演生出许多重要推论。这一理论及由此生发的推论,对发展中国家有很强的启发和借鉴作用。比如:罗斯托提出,不同发展阶段中存在不同的经济主导部门。主导部门是各个阶段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形成主导部门的条件,是这个部门必须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有技术创新和迅速应用新技术的能力;有能够快速增长并带动其它部门增长的能力。罗斯托指出:传统社会的主导部门是农业;起飞前阶段的主导部门是食品、饮料、烟草、水泥等工业部门;起飞阶段是非耐用消费品的生产部门和铁路运输业;成熟阶段是重化工和制造业;高额群众消费阶段是耐用消费品工业;追求生活质量阶段是服务业部门。此外,根据罗斯托的主张,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政府,其经济职能也有所不同。如: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政府部门为经济发展提供社会基础设施,如道路、运输、环境卫生。法律与秩序、健康与教育及用于人力资本的投资等。在此阶段政府投资在总投资中占有较高的比重。这时政府主要倾向配置作用,政府的这些投人对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早期阶段的国家进入“起飞”、进人发展的中期阶段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经济发展的中期,政府投资只是对私人投资的补充。一旦经济达到成熟阶段,政府支出将从基础设施投入转向不断增加的教育、保健与福利服务的支出。而在“大众消费”阶段,政府突出再分配的作用,维持公平的政策性支出会大大超过其他支出的增长幅度,同时也会快于GDP的增长幅度。政府职能着力点的转变,有着深刻的经济原因,它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有着密切的关系。未来几年的中国,处于走向成熟阶段的初期,我们可以预见先进技术将被广泛运用。伴随出现的,则是高能耗、高污染和低效率的生产技术和企业的逐渐消失。由于中国社会存在很大的城乡差异,虽然整个中国社会在未来几年将处于走向成熟阶段的初期,但个别区域可能提前进入大众消费阶段,尤其是在技术密集和服务业发达的区域,耐用消费品和奢侈品消费增长会成为一个常见的社会图景。虽然罗斯托在1960年出版的著作中把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仅仅定义为大众消费阶段,但十多年后,他马上补充了第六阶段——超越大众消费的阶段。可见,罗斯托也在不断完善自己的理论。罗斯托把人类社会各个阶段进一步细化,这显然便于我们更好地审视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寻找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事实上,一些国家按照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理论,确实较好地完成了经济发展各阶段的过渡。面临更广阔世界市场的中国,重读罗斯托,有助于我们根据社会发展阶段的特征,更准确地进行战略决策。
窦进良2019-11-05 2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