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者剩余的计算问题

章裕超 2019-11-06 1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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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如果政府征税,那么对消费者和生产者剩余会有什么影响。途中,由于征税,使得成本上升,进而供给减少,形成新的均衡点。a部分是消费者剩余的减少,b部分是生产者剩余的减少,这两部分也就是消费者和生产者承担的税负;中间的三角形是社会福利净损失。社会福利净损失,在一般市场供求均衡理论中,是指税收带来的无畏损失,由于税收会扭曲资源的配置的高低,当T给定,就取决于供求弹性,显然越缺乏弹性,无畏损失越小。在垄断市场,社会福利净损失是由于对竞争性市场的偏离而造成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损失之和,反映因垄断者限制产量而引起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总福利损失,同样,这部分福利既没有被生产者得到,也没有被消费者得到,因此,它反映了未能有效运转的市场给社会所带来的成本,从而被称之为福利净损失。
梅金莉2019-11-06 15: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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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式:消费者剩余=买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一买者的实际支付价格生产者剩余=卖者得到的收入一卖者的实际成本总剩余=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买者的评价—卖者的实际成本:弄懂消费者剩余。消费者剩余的广义定义就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实际价格的“总价值”和“总价值收入”之间的差别,换句话来说,如果消费者用更低的价格买到一件很值的商品,消费者剩余便代表着“节省的金额”。弄懂需求规律。大多数人听到“供给与需求”这个短语,就会联想到有”看不见的手“在主导市场经济,但是很多人不能充分理解这些概念的内涵。需求”就是在市场上对某件产品或者某项服务很热衷。总的来说,如果所有因素都相等,需求量会因为价格上升而下降。明白供给规律。相反,供给规律意味着高价的产品或者服务就会带来更大的供给,关键是卖东西的人会想卖很多昂贵产品,来获取尽可能多的利益,所以如果一种特定类型商品或者服务有利可图,生产商就会加速生产。读懂供求几何图。经济学家表示供给和需求的常用方法就是二维x/y图线,通常把x轴设定为Q,市场上商品的数量,y轴设定为P,商品价格。需求线是一条从左向右、向下倾斜的曲线,供给线是一条从左边底部至右边顶端的曲线。明白边际效用。边际效用是消费者由于消费额外单位的商品或者服务,而带来的满意度的增长,一般而言,商品或者服务的边际效用是服从于递减规律的——换句话说,每个额外的消费单位都只会为消费者提供越来越少的利益。最后商品或者服务的边际效用就会消失,对消费者来说,购买额外单位的产品就不值了。
    龙山红2019-11-06 15:55:30
  • 消费者剩余:按边际效用理论,消费者对某一商品愿意支付的价格,在于他对该商品的效用评价。但往往市场上得实际价格并不等于他愿意尺幅的价格,消费者为消费某种商品而愿意支付得总价值与他购买该商品时候的实际支出之间就有一定的差额,这个差额就被乘坐为消费者剩余。这一概念是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在他写的《经济学原理》中指出的。其定义为:“他宁愿付出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价格,超过他们实际付出的价格的部分,这个部分可称为消费者剩余。简明地说就是:消费者剩余就是说消费者为购买一种物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价。比如,为买第一台电脑,消费者愿意支付1万元,但是因为市场供需,电脑市价为5000,那么此时消费者剩余即为10000-5000=5000元。在此题中需求曲线既可能是个人需求曲线,也可能是市场需求曲线:当市场需求曲线为P=10-2*Q时,我们知道,此线和横轴纵轴构成三角形,那么消费者剩余对应于三角形中P=2的那条直线上面部分的小三角形面积!也就是两条直角边分别为8/10*5=4和10-2=8的直角三角形,面积为4*8/2=16此事得消费者剩余为16.题目中说“某商品的需求曲线为P=10-2Q”,没有说”某个人“,所以我更加倾向于是市场需求曲线,也就是说消费者剩余为16。
    车序南2019-11-06 15:18:23
  • 可以的,积分需求曲线算出消费者所愿意付出的代价,价格乘以数量即为实际付出的,多余的就是消费者剩余。
    黄皖林2019-11-06 15: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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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保的资料1。从喝纯净水想起时下,饮用水正成为一种潮流.尽管媒介不只一次地介绍过饮用水的种种弊端,但"饮用水"族仍然日益扩大.饮用水不单单指纯水,还包括矿泉水,蒸馏水甚至太空水等等.而我们喝着长大的自来水则成了相对的"非饮用水".我们并不排除目前饮用水风靡,炒作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它反映了当前水体污染的严重已经到了难以下口的程度.有报道说:"据报道979年对全国798座城镇的调查,全国日污水排放量为国为民25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占用819,生活污水占据199.1989年对全国代表大会854个城镇进行调查,每天的排放量达365.3亿吨.其中工业废水达成协议5.5亿吨.这些废水绝大部分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污染了江河湖海.此外,更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摆在每个上海人面前.上海的母亲河黄浦江,50年代中期1958年之前是一条水质清澈,鱼虾成群的河道,1962年水质开始受到污染,1963年开始出现为期22天的黑臭期,1988年上升到场29天,占全年约2/3,水质不合格江段占64.5km,占全长113.5km的56.99%.水污染的危害是不是不言而喻的.水体污染,水质恶化对人体健康和人类生活,生产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洁净的人能给人们带来葱茏花木,鸟语花香,恬静舒适,美丽如画的优美环境,给人们带来宁静,愉悦和和平.但是今天污染了的水给人们带来的是痛苦,恐怖和灾难.为了使生活更美好,让秀丽的山水永驻人间,让清水长流不断,人们已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防止水污染的重要性.2.“环保风暴”2019年,一场“环保风暴”在中国内地刮起,30个总投资达1179亿多元的在建项目被国家环保总局叫停,其中包括同属正部级单位的三峡总公司的三个项目。理由是,这些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环境恶化无路可退中国的环境问题并非始自今日。早在上世纪90年代,环境污染问题就已非常严重。如淮河流域。在上世纪90年代五类水质就占到了80%,整个淮河常年就如同一条巨大的污水沟。1995年,由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1875亿元。据中科院测算,目前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已占到GDP总值的15%,这意味着一边是9%的经济增长,一边是15%的损失率。环境问题,已不仅仅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已成为吞噬经济成果的恶魔。目前,中国的荒漠化土地已达267.4万多平方公里;全国18个省区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正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威胁,而且荒漠化还在以每年1万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在增长。七大江河水系中,完全没有使用价值的水质已超过40%。全国668座城市,有400多个处于缺水状态。其中有不少是由水质污染引起的。如浙江省宁波市,地处甬江、姚江、奉化江三江交汇口,却因水质污染,最缺水时需要靠运水车日夜不停地奔跑,将乡村河道里的水运进城里的各个企业。中国平均1万元的工业增加值,需耗水330立方米,并产生230立方米污水;每创造1亿元GDP就要排放28.8万吨废水。还有大量的生活污水。其中80%以上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进河道,要不了10年,中国就会出现无水可用的局面。全国1/3的城市人口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有1/3的国土被酸雨侵蚀。经济发达的浙江省,酸雨覆盖率已达到100%。酸雨发生的频率,上海达14%,江苏大概为15%。华中地区以及部分南方城市,如宜宾、怀化、绍兴、遵义、宁波、温州等,酸雨频率超过了90%。在中国,基本消除酸雨污染所允许的最大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00万~1400万吨。而2003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就达到2158.7万吨,比2002年增长15%,其中工业排放量增加了14.7%。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污染控制方式和力度,到2020年,全国仅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就将达2100万吨以上,全部排放量将超过大气环境容量1倍以上,这对生态环境和民众健康将是一场严重灾难。1月27日,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有人预言,如果再不加以整治,人类历史上突发性环境危机对经济、社会体系的最大摧毁,很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出现在中国。治理污染陷于两难有一种说法,要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控制好环境,在环保方面的投入须达到GDP的1.5%以上。但这是在环境保护本来就非常良好的情况下,在中国,根据上海的经验,要真正有效地控制环境,环保投入须占到GDP的3%以上。而在过去20年里,中国每年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在90年代上半期是0.5%,最近几年也只有1%多一点。环保是一种“奢侈性消费”,投入大,对GDP贡献小,因此,一些本应用于环保方面的专项资金,也被挪作他用。目前中国在环境问题上进退两难:再不治理,未来无法保障;真要治理,则需大规模投入,眼前的经济又难以承受。有人算过,云南滇池周边的企业在过去20年间,总共只创造了几十亿元产值,但要初步恢复滇池水质,至少得花几百亿元,这是全云南省一年的财政收入。淮河流域的小造纸厂,20年累计产值不过500亿元。但要治理其带来的污染,即使是干流达到起码的灌溉用水标准也需要投入3000亿元。要恢复到20世纪70年代的三类水质,不仅花费是个可怕的数字,时间也至少需要100年。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就微观角度说,在过去20年里,国内制造业在无法依靠技术进步降低能耗、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只能朝两个方面挖潜:一是工资,二是环保。最简单的事,例如水泥生产,要达到起码的环保要求,每吨水泥需增加8元成本,占水泥出厂价的5%。纺织业每年排放的废水超过10亿立方米,如要处理,则每吨需花费1.2~1.8元。提高生产成本5%。而绝大多数企业根本就没有这么高的利润率。因此只能在环保问题上打游击:或是不建任何废水处理设施:或是建立以后就当摆设,白天把污水放到处理池里,晚上没人时就排放到河里,这样就可以节省一大笔成本。在市场的无序化竞争中,这5%的成本。往往就决定了企业的盈与亏、生与死。而中国在环保执法上的两高一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也助长了这种倾向。通常的情况是,环保部门为取证一件违法偷排事件,需耗费50万元,而最终落到违法企业头上的罚款,则只有区区5万元,包括正在劲刮的所谓“环保风暴”。一些投资数十亿元的特大电站项目,违反环境评价擅自开工建设,最后的罚款也不过20万元。区区20万元罚款,对于一个投资超亿元的项目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这样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谈何震慑力?因此《环保法》历来被人称为“豆腐法”。一场环保风暴将涉及数十万家企业,由此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大批企业的破产倒闭,大量人员失业,企业成本大幅提高,国内物价指数迅速地突破两位数。因此,无论是宏观成本,还是微观成本,实际上都无法承受。四个因素阻碍环境治理对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遭遇的巨大阻力,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总结出了四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一些地方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到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一些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冶炼、小铁合金、小化工等被明令禁止的项目,在一些地方竟然呈现蔓延的趋势。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相关手续。而不管项目是否会存在污染情况,只要来投资就批准,个别地方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中存在“首长意志”、“先上车,后买票”等违法现象。再次,环评质量亟待提高。有些环评单位不坚持科学评价,不敢以客观的事实和科学的数据说话,评价结论含糊,模棱两可,将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与否的结论推给审批部门,甚至极个别的环评单位弄虚作假,编造、伪造数据,或者隐瞒事实,严重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使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丧失了第三方咨询机构起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最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开展不足。我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政府主导型,以有限的政府力量去监管数量庞大的建设项目,显然力不从心。其实,环评法遇到的阻力更有背后的经济利益在驱使。中国是一个在环境上回旋余地极小的大国,又是一个在全球资源、市场基本被瓜分完毕后崛起的一个后起国家。中国没有任何可能像某些先行国家那样,等到环境恶劣到极点后再来治理。但中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别人走过的先发展经济、再治理污染的道路,中国不可避免的也会走一遭。世界各国的历史已经表明,在经济增长与环境变化之间有一个共同的规律: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会有一个环境污染随国内生产总值同步高速增长的时期,尤其是重化工业时代:但当GDP增长到一定程度,随着产业结构高级化,以及居民环境支付意愿的增强。污染水平在到达转折点后就会随着GDP的增长反而戛然向下,直至污染水平重新回到环境容量之下,此即所谓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当年日本的发展过程就是这一规律。毫无疑问,中国没有可能跨越这样一个重化工业时代。因为中国的人口太多,国家太大,无法像芬兰那样,在本国制造业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借助于全球化分工,直接进入高科技时代。上世纪90年代末,笔者曾回过苏南老家,小时候那种清清河水,坐着船就可到达四乡八镇的情景已一去不复返了。而令笔者吃惊的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因素竟然是最普通的生活垃圾。在中国,即使不发展工业,由人口增长带来的污染物,也足以使环境恶化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即便是治理这样的污染,也需要大笔投资,需要有经济基础。中国在治理污染问题上,任重道远,需要依法办事,制止恶性环保事件的发生,延缓环境恶化的速度。著名环保机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78年5月批准成立,是中国国内成立最早、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非盈利全国性非政府科技社团组织,是中国科协所属的全国一级学会,具有跨部门、跨行业、横向联系广泛的优势和特点。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315消费者维权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消费者向法院提起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既要提出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同时还要有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例如在一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案中,原告提出自己曾在被告处购买一瓶化妆品,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痛痒等症状,经医院诊断系涂搽该化妆品所致,花费医疗费2000元,故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在这个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就需要至少提出三个证据才能使本案成立:一是与被告的买卖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如购货发票;二是医院的诊断证明;三是医疗费单据。鉴于消费者对某些制造过程较为复杂的产品不甚了解,很难提出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为充分保护消费者行使诉权,《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失是由于产品原有的缺陷所致就可提出赔偿要求。4、消费者向法院举证通常采用的方法是:提供证人,说明证人的身份和可以证明的事实,提交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和物证应当提交原件原物,但如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笔录等,提交外方书证,应附中文译本。扩展资料:315维权的主要职责是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315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