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课件属于知识产权吗

龙小刚 2019-11-06 1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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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公司的课件,是自己公司员工知识成果的结晶和凝聚,当然享有知识产权,其他人未经你公司许可无权用作任何商业用途,否则构成对你公司知识产权的侵犯,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黄生锦2019-11-06 15: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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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严格意义上属于但是要在未发布前进行相关认证不过一般没人这么做。
    齐晓松2019-11-06 16:01:39
  • 只要是教师自己编写的教学课件,就兼具了创造性、专有性和可复制性,便拥有知识产权。不要说教学课件了,就是课堂授课,只要不是照本宣科式的,也是拥有知识产权的,确切的说是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课堂授课、法庭辩论、即兴演讲的主体均拥有著作权。
    齐景梁2019-11-06 15:37:43
  • 首先要看你做的ppt是否为完成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亦即是否为完成本职工作而做,如果是则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其次看个人做的ppt虽然不是为完成本职工作,但这些设计主要依赖公司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才能完成,比如必须依赖公司内部的一些独特资源,如果是也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上述职务发明创造,依专利法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均属于公司所有。如果个人做的PPT,不是为完成本职工作而做,则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知识产权属于个人所有。参考条文,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黄皖毅2019-11-06 15:19:04

相关问答

你应该是做这个行业的吧?通过的言谈一看就是个内行,而且有着一定的行业经验。其实,知识产权行业和其它商业服务行业一样,跟实体销售相比个人感觉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因为知识产权属于无形的商品和服务对市场人员的能力要求会更严格,需要有过硬和扎实的业务知识为基础,个人修养和能力为辅助,才能大力展开业务,不知道有没有同感。至于对于业务开展的形式,在一般中小型企业,国内主要还是以网络推广为主,网络对于国内企业经营的影响发展十分迅速,在一些大城市,由于大量公司的存在,很多业务和资源的寻找不能再是传统式的靠跑腿了,都是借助网络平台来发展,这一点是众所周知的,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电话营销方式曾经在前些年比较吃香,因为近些年由于各种商业服务公司的增加,已经没有太大的挖掘潜力,因为基本上很多企业都已经不止一次的接到过同行业的电话,有企业开玩笑的说,他们一般接到的电话,不是移动或联通公司,就是做商标专利的,可见这个行业做电话营销对客户的效果,可想而知。电话营销一般是公司针对新员工或者生手来做的,那样可以锻炼他们,让他们积累与客户沟通的经验,促进他们的成长。扫楼式的推销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很好的,这个效果会比电话更好些,因为有着足够能力的情况下,第一这个很锻炼人,第二可以通过与企业的直接接触去挖掘到企业对知识方面的需求。上述是个人对三种营销方式的分析,不知道和其它前辈们有没有同感。至于其它的推销方式,如果公司有条件支持的话,可以定期的招揽一些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培训,也就是会议营销,这个也不是很新的营销方式了。不过前提是得有公司的大力支持,因为这也需要一些小额的经费。以网络推广为主,电话营销为辅,有条件的扫楼相结合嘛。做业务的不要怕吃苦,苦尽才会甘来,都是这样的。希望个人建议能被采纳,如有问题,欢迎继续追问。大家继续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