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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只是知识产权的一个小部分;2·自主知识产权包含了专利、商标、版权等内容,所以两者并不是同一个范畴;3·自主知识产权亦称“自有知识产权”。一般指与非自主知识产权相对应的,在一国疆域范围内由本国公民、企业法人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对其自主研制、开发、生产的“知识产品”,及获得许可购买他国或他人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软件等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从其权利特性看,具有主体本土化、权属域内化、权利集成化、私权公权化的特点。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分类,分为创造类自主知识产权和标示类知识产权两类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权。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必须具备原创性,同时,必须是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而非存在于开发者的头脑中。
黄百色2019-11-06 15: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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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对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第一部政策法规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于2001年12月2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根据2019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1次修订,根据2019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决定》第2次修订。该《条例》分总则、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法律责任、附则5章33条,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http://baike.baidu.com/link?url=PQCSl9_K_puB2Gw_1qMr4JFpcPz0VVGyFp1LR2q1ChQPZC2Kahj8dxDxNqP7XAVxxljsFEwpXvdg8bIcCARTda。
窦金乾2019-11-06 15: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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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对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第一部政策法规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于2001年12月2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今天,在社会日益步入信息化的时代,计算机软件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实际上,计算机软件技术及其产业早已超越了技术和产业的范围,对整个国民经济乃至科技、文化、国防等多个方面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是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必然选择,也是本条例的立法宗旨。扩展资料:《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用语含义: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原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2、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3、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4、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九条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齐智娟2019-11-06 15: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