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单个主体的借款规模设上限,将会产生多大影响

黄玉琛 2019-12-21 2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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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是与现行最高院2019年18号文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规定个人非法集资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免一些恶性主体以为披着互联网的外衣就可以无法无天地进行非法集资,对老百姓的财产进行掠夺。
齐新春2019-12-21 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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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每个平台不一样.上限也不一样的.单笔最大借款金额看他的抵押物来评估的.不是想借多少就可以借的。借款人的抵押物评估的60%-80%.投资人有选择的投标。
    边同民2019-12-21 23:57:05
  • 一平台决定借款利率。这种模式下,借贷平台按照预定标准设定利率。利率通常会因借款人的信用分数,贷款期限及借款人的其他条件而有所差别。如前所述的某P2P平台主要分为机构担保标、实地认证标和信用认证标,其中实地认证标和机构担保标对于不同期限的借款,设置了不同的借款利率。数量最多的实地认证标明确规定18个月期的年利率为10.8%,24个月为11.4%,36个月为12.6%。二平台和借款人进行协商确定利率。这种协商利率的形成要素非常复杂,作为平台而言,为了吸引投资人,自然是希望项目给出的年化收益率越高越好,但对于借款主体而言,如果项目确实很好的话,往往不愿意给出更高的利率。这里就形成了一对矛盾,而且在目前网贷平台缺乏统一利率指导的情况下,这种利率产生过程本身非常不透明,普通投资人根本无从获知这些利率到底是怎样制定出来的。甚至有些平台自身已经进入到了项目里面,因此这种情况下制定出来的利率更加不具备公平性和透明性,有违互联网精神。三借款人自行确定利率。此外,还有一部分如某线上P2P平台的信用认证贷款,是用户自己来确定利率,根据借款人的资料审核,可能额度会有变化,但是申请的利率和期限都是由借款人自行确定。在线咨询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龚尧莞2019-12-21 21:38:15
  • 理论上P2P网络借贷可以替代传统借贷方式。p2p借贷基于传统借贷方式演变而来,但在一定程度上优于传统借贷。传统借贷如银行借贷方式,银行贷款每年都有一个借款指标,借款的金额有所限制是一个弊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办理手续。办理贷款的手续和时间成本往往需要几个月,传统借贷方式都是属于线下操作,需要去银行排队等待。而p2p借贷刚好弥补了这些缺点,比起传统借贷方式操作更方便,在线上即可完成借贷,不受时间地域的影响,门槛低,是符何大众化借款人群。
    黄盈瑞2019-12-21 21:21:59
  • 限制借贷余额政策影响:增大行业风险1、平台没有营收,或现退出清盘潮,损害投资人利借贷余额不增长意味着什么?平台借款人还款多少,平台才能新发多少标。一个合规的、定位信息中介的平台,收入只能依靠新增借款带来的手续费收入。这是一个高度依赖规模增长的行业,融资、盈利甚至业务发展的持续性,无一例外都高度倚赖于规模。业务总体规模不能增长也就意味着,如果存量不消化,就不能开展新业务,那这个商业模式的根基也随之动摇。2、平台丧失流动性,增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网贷平台一大风险。许多平台清盘跑路,是流动性风险爆发所致,或是遭遇集中提现,新进资金不足,转让标无人承接,或是坏账集中爆发,按比例新增的风险备付金覆盖不了。如果借贷余额不能增长,就意味着不能有新增的投资资金,真实风险就会逐渐暴露出来。一些庞氏业务和风险极高的业务就会因此而崩溃。同时还要看它所持有的金融资产的风险系数。而其实账面资产的价值直接相关的就是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充足的时候,价值上升,流动性不足的时候,价值就会大幅下跌。所以当前如果互联网金融监管不进行很好的平衡,那么带来的社会性问题将会非常严重。3、政策不分好坏一刀切,驱使好公司退出全国整治办的《通知》限制规模增长,应该是针对整改类机构。原本已经快要步入正轨的网贷行业,突然让好公司急刹车,驱使好公司退出。这对行业形象、资本吸引力都是个巨大的打击。当行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的时候,在去硬性一刀切的监管,个人感觉带来的危害会很大,监管从来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而已。通过监管是为了让市场更好,任何为监管而监管是没意义的,带来的问题是市场不是更好了,而是更坏了。如限制借贷余额措施切实执行,不少规模较小的平台恐怕要破罐破摔,或清盘或退出了。想继续做大业务的平台可收购壳平台,把资产放上去,投资者在原平台点击链接跳转过去购买,也能绕过监管。
    龙安隆2019-12-21 21:08:46

相关问答

邀请。如今的网贷平台真的太多,据网贷之家数据,至2019年2月末,运营的平台数量1058个,问题平台9个,这还不包括此前爆雷、关闭的数以千计的平台。据公平资料和网友提供的信息,以下是上征信的较大的网贷平台,如有更新或错误,请在评论区留言:1、腾讯的微粒贷放款主体是微众银行,这些贷款都上征信,不管借款几笔,在征信上只会体现为一条记录。结清、未结清、逾期都会记录。2、阿里的花呗和借呗,有的上有的不上。通过阿里小贷公司放款,阿里的小贷公司是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目前的情况是,花呗暂时不上征信,借呗有部分用户会上征信。部分是怎么区分的呢?看金额,看次数,还分买家和卖家。买家借呗如果没有严重逾期,如逾期超过3个月,或大额逾期,就不会上征信。卖家借呗上征信系统,因为卖家借呗属于经营性贷款,为了给予用户补偿,卖家借呗会给予用户高额度和低利率,如30万额度,年化6%的利率。蚂蚁花呗:目前没有对接征信,但多次逾期情况严重的可能会上报;蚂蚁借呗:借贷信息会同步到征信部门,是否被采集展示出来以征信最终展示的信息为准。据称有一部分上征信,有一部分不上,部分是怎么区分的呢?看金额,看次数,还分买家和卖家。买家借呗如果没有严重逾期,如逾期超过3个月,或大额逾期,就不会上征信。卖家借呗上征信系统,因为卖家借呗属于经营性贷款,为了给予用户补偿,卖家借呗会给予用户高额度和低利率,如30万额度,年化6%的利率。其中用于“花呗”放款的重庆市阿里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目前还没有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并没有查询/上报数据到央行征信的资质,这就是花呗声明中所说的“目前服务主体没有查询/上报央行征信”。而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已经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并可以查询/上报信息的。3、京东白条,已接入央行征信系统,20190315以后上征信。京东白条正在接入征信,白条具体的消费明细不会体现在征信报告上,京东白条不会将每一笔消费都体现在信报上,而是每月按账单更新负债情况。上报主体为“重庆两江新区盛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上报业务类型为:个人消费贷款。4、苏宁金融的“任性付”,把每笔信贷记录都上报到了征信报告中,甚至你用任性付买包卫生纸都会上征信。小心了,不要用得太频繁,不然的话,你的“征信花了”,下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可是负面的评价哟。一些审核严格的金融机构来说,看到这么多记录可能会认为你财务状况不佳,影响未来的申请贷款。目前苏宁任性付已经更新上报规则,每月上报一次。5、拉卡拉易分期,是拉卡拉针对其优质信贷用户推出的分期贷款类信贷服务。可以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申请受理成功后,拉卡拉会对申请信息进行评估和审核,然后放款到你指定的储蓄卡,额度在1000到50000之间。拉卡拉不仅查信报而且还上征信。在信贷产品中接入考拉信用分,一方面可以作为评估借款用户金融能力和偿还能力的参考维度,从而提高业务的办理效率。另外,也是一种对借款用户的履约要求,一旦信贷资产逾期不还还将严重影响其征信评分,未来甚至会涉及日常生活中需要征信评估的场景,比如出门坐高铁、飞机或者就业应聘等情况都会有所影响。6、招联好期贷。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招商银行与中国联通共同组建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如果你经常审查信用报告的话,你会发现招行的信用卡发卡有多么疯狂,业务员恨不得见人就发卡,上至八十岁老大爷,下到刚会走的幼儿,哈哈,夸张了一些。好期贷最高额度为20万,最长借款期限达到60个月。招联好期贷是上征信的,借一次就上一次征信。毕竟是一款信用贷款产品,在申请贷款的时候,是会要根据个人信用报告上面的信息来进行审核和审批额度。另外,在招联好期贷上面的借款还款明细,也是会有记录的。详见下面这份个人信用报告查询记录。7、360借条。360借条从500元起借,额度最高为20万元,按日计息,日利率最低为0.03%,360借条在获得用户授权后,进行人行征信查询。会上征信,借一次查一次征信,借成功再记录一次征信8、拍拍贷。拍拍贷借款是不计入央行征信体系的,不过已经授权预期8家民营征信企业做好了征信准备,在将来你在拍拍贷的信用也就全国联网了。虽然拍拍贷不上央行征信记录,但是你有逾期或贷款不还的情况,还是会收到催收电话,而且还会有逾期罚息。以下是不上征信的网贷:普通贷款:mo9、快贷、嗨钱、钱站、快金、拍拍贷、曹操贷、缺钱么、借钱快、原子贷、发薪贷、我来贷、你我贷、指尖贷、麦芽贷、么么贷、给你花、中腾信、屌丝贷、鼎及贷、万达贷、乐宝袋、要借钱、蓝领贷、滴答贷、随手借、花无缺、向右转、铜钱贷、速贷熊、现金巴士、亲亲小贷、江湖救急、达飞云贷、神灯小贷、玖富叮当贷、魔法现金、迪迪好贷、甜橙小贷、小牛贷款、普惠快信、钱米钱包、现金白卡、瓜牛钱包、51人品贷等。信用卡贷款:宜人贷、功夫贷、闪D借款、小花钱包、积木盒子。学生贷款:名校贷、爱学贷、久融金融、信通贷。分期消费:程程白条、驴妈妈白条、秒白条、趣借吧、99分期。这些不上征信的互金平台真不少,如有不完整或错误请在评论区留言。
资金托管受限 P2P平台成本增加目前,国内市场上大多数平台的资金托管模式都是与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合作,由第三方对资金进行监管,避免P2P平台的接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用户的资金安全,但是,新规的出台,也许会打破第三方支付机构托管P2P网贷平台的梦想。新规第八条明确指出,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可以再作为P2P网贷平台的托管机构了呢?对此,相关人士给出了回应,虽然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作为网贷平台的托管方,但是仍然有资金存管功能,央妈这是希望第三方支付机构回归单纯的支付通道本色,这也顺应了上月18日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由银行进行存管的规定。如此一来,P2P平台可能将不得不寻找银行作为资金托管单位,一般而言,银行托管的费用以及支付费用可能都比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得高,且银行合作门槛也较高。无形之中,平台的运营成本就会提高,给本就竞争激烈的P2P网贷平台又增加了生存的压力。压力增大,加速P2P行业洗牌近年来,P2P网贷平台激增,外加更多外界大佬的入驻,行业的竞争压力巨大、生存不易。如今的指导意见以及支付新规无疑是给本就行走困难的P2P平台又增加了一道路坎,有部分平台有可能被就此拦在半路,整个行业的洗牌模式或将被加快,不符合规范以及运营不佳的平台有可能会被逐渐淘汰。不得不说,此次新规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P2P网贷行业的淘汰赛。促进P2P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事物的利与弊从来都不是那么绝对的,新规对于P2P网贷来说也是如此。虽然新规的出台以及激烈的竞争会加剧行业的洗牌模式,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不就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中么?强者都会存货下来,弱者被自然淘汰,自然界的生存法则就是如此。发展的过程是曲折的,但是前途无疑是光明的。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洗礼,留下的都是正规而可靠的平台,就如同汇陵金融一般,整个P2P行业将会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这对于投资人而言也是一个好的趋势。
指导意见发布后,P2P行业由银监会负责监管。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八条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扩展资料:《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二十条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各监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当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及相关风险,对监管政策进行跟踪评估,适时提出调整建议,不断总结监管经验。财政部负责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财务监管政策。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监测体系,相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和监测工作,并实现统计数据和信息共享。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