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原油投资有什么特点?

窦金明 2020-02-04 1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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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投资是国际上重要的投资项目,也称为石油投资,国内个人参加原油投资是需要经过与石油交易所的组织会员协作进行投资。期货原油投资特点:
一、交易制度的优越性
这里没有套死,没有涨跌停,也没有庄家,可以随时买进卖出,可以低位买高位卖,交易机制和股指期货一样,但是没有股指期货的门槛。
二、国内原油需求不会减少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大量的基建设施对原油的需求量会非常大,至少在整个中亚地区的需求量未来几年时间会非常大,原油价格只会不断上扬。
三、原油已经处于价值洼地
原油作为一种不可再生性能源,在可以预见到的未来并没有看到可以取而代之的新的能源,尽管目前全球经济原油期货不景气造成了对原油需求的降低,世界银行已经上调2016年和2017年全球GDP预期,随着经济逐步好转,原油需求量也会逐步增加,原油价格也会随之水涨船高,原油价格已经到了可以抄底的区域。
四、避险情绪的推动
全球绝大多数的原油天然气资源集中在中东地区,中东地区向来是火药桶,只要中东地区稍微出现点风吹草动,原油价格就会迅速飙升,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原油历次价格上扬都有中东乱局在背后推动。
齐新月2020-02-04 19: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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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原油价值高,可赚较多利益。
    bibingguan2020-02-10 16:36:01
  • 可以随买随卖,没有时间限制。
    biaowamu2020-02-10 16:36:01
  • 原油需求会一直增加,价格会相对稳定。
    龙庆云2020-02-04 19:18:02

相关问答

以前就知道你们这件事,无意中前几天看到你发几次申诉材料,就找相关人员了解一下大概情况。现谈一下本人看法,供你参考。怕你和其他人误会,故隐名。第一,案情:原告是陈,你是被告尹,由汪刘转入黄圩。你与陈合伙。有合伙协议书3、4份,收款收据6、7张。法院调解书证明,你应付陈86.5万元,已主动付40万元。后陈申请执行,将你购买的村部查封,后因为拍卖不掉,法院裁定以19万元抵给陈。房屋暂未交付。第二,你申请再审的理由不存在,你说的有证据证明,其实是经不起推敲的:1、没有法官。这样说有人相信吗?时间长,案件多,吴当然不记得了。这样的事很正常。你在法院都说当时有穿制服的法官在场。2、逼迫。你们双方是主动到法院签订调解协议。你主动到法院交纳诉讼费。法院和陈从来没有到你家去要过钱,都是你主动到县城5、6次给陈40万元。签了那么多次的协议,到那么多次的法院和县城,难到都是逼迫的吗?感觉有点讲不通。3、没有银行和会计。个人合伙不是开公司,当然无需会计和银行账户。比如合伙开饭店、合伙买车等。第三,你的问题很多,很麻烦。1、法院查封村部期间,你将村部卖给侯。侯报案,公安局正在调查。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时构成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物品罪。2、你继续做生意,不还钱,陈已有证据,准备向法院自诉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你告张逼迫你签订协议,致使张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张也准备自诉你诬告陷害罪。因为这些问题,你手机不敢开,现在不敢在家正常生活,据说可能在濉溪你梁表弟家。4、你还有马、罗纠纷需要处理,冯、袁的案件恐怕也还不算结束。这两件事如果与侯的事联系起来,就更麻烦了。第四,给你的建议和忠告。如果要妥善解决此事,最好找陈协商,将房屋交给陈,余款先给一部分,再写个保证,看看能不能取得陈的理解,如果陈能帮你证明,卖房给侯是受陈委托。这样你可能就不构成犯罪了。陈如果谅解你,不会自诉你了。陈也可以做张的工作,同样不自诉你了。至于法院会不会追究你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物品罪的问题,你可以主动找法院的领导谈谈,做做工作,本人认为还是可以不追究的。至于欠侯的钱,属于民事纠纷,好办多了,叫他起诉你就是了。第五,你想进入再审很困难。因为再审程序很复杂。先由审监庭审查,组织双方听证。如认为确实有错误可以进入再审,必须向审委会汇报,由审委会决定是否进入再审。审委会决定再审后,正常开庭审理。程序与一般案件差不多,但合议时,必须有明显错误才能改判。你都不愿意见陈,怎么再审?还有,法院的调解书有几件给改判的?你再换位思考一下,陈不提供证据吗,又能愿意改判吗?第六,任何事情都要多想一想怎么解决?想要达到什么目的?有人说你的目的是为了保住村部,证明你不是诈骗,同时可以给侯一个交代。但这个目的很难达到。因为法院已经将村部裁定给陈,陈已将村部卖给一姓王的村民。生活穷富无所谓只要顺心,打官司很正常但不要钻牛角尖。手机整天不敢开,家也不敢沾,担惊受怕,是过日子吗?言尽于此,是对你有利,还是害你?你自己慎重考虑。本人会关注这件事,在你出现问题的时候可能会和你再联系的。你有问题找本人,可以在本人头像下方的“?向他提问”提出来。第七,法律依据:1、《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刑法》第314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3、《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5、《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和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不同的,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而在保证债务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也有很大的差别,我们分别来看:1、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时间。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和最高法院上述“解释”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起算的时间是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计算。就是说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必直接向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张权利。但是,此时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并不开始计算,只有等待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主债务的诉讼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决生效之日,才开始计算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这样,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时间就大大延长。反之如果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在保证期间内没有向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因除斥期间已过,则很快就丧失了对一般保证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权,亦即保证债权消灭,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法律法规之所以这样规定,意在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尽早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2、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时间。担保法第二十五条对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日期作了规定,但在第二十六条中对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条件和起算日期却只字未提。这并不是立法者的疏忽,这是因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着同样的责任和义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承担义务,又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义务,又可以同时要求主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承担义务。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合同纠纷已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义务后,才承担不能执行的部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