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有哪些体现形式

龚夏珍 2019-12-21 2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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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单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人递交的书面要约,投保单经保险人承诺,即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投保单一般由保险人事先按统一的格式印制而成,投保人在投保书上所应填具的事项一般包括:①投保人姓名回复获取保险知识大全。
齐春娟2019-12-22 0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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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商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共性外,还有其特殊性。具体的特点是: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即保险合同是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合同。 。
    赵飘飘2019-12-22 00:08:43
  • 保险合同是商业保险中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依照保险合同,投保人承担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可能遭受的危险承担提供保障的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保险给付,或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向投保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分类: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是以财产及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可分为超额保险合同、足额保险合同和不足额保险合同。顾名思义,超额、足额和不足额是保险金额相对于保险标的的价值而言的。超额或者足额时,保险标的全损,则保险公司按照标的的价值赔偿,然后保险人享有代位追偿权;不足额时,保险标的全损,保险公司只按照保险金额赔偿,保险标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占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身体或者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定额保险合同和损失保险合同。定额保险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赔偿。人寿保险、津贴型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均属于定额保险合同。损失补偿保险合同给付的保险金数额以损失的额度和保险金额两者最小值确定,损失补偿保险合同不允许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而盈利。财产保险合同、医疗费用报销型健康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信用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等都属于损失补偿保险合同。复保险合同。复保险指的是被保险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向原保险以外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在法律上,保险人在复保险时应该告知其曾投保的相同保险。中华民国《保险法》第35条:“复保险,谓要保人对于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保险人分别订立数个保险之合同行为。第36条:“复保险,除另有约定外,要保人应将他保险人之名称及保险金额通知各保险人。第37条:“要保人故意不为前条之通知,或意图不当得利而为复保险者,其合同无效。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是相对于''再保险合同''而言的,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最初订立的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向再保险公司投保并订立的契约。中华民国《保险法》第39条:“再保险,谓保险人以其所承保之危险,转向他保险人为保险之合同行为。
    赵飘飘2019-12-21 23:58:54
  • 一、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二、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三、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四、附和合同附和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乙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五、诚信合同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合同。
    黄益慧2019-12-21 23:39:34
  • 《保险法》第18条规定保险合同的必备条款有10项‌,‌即: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6、保险金额。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8、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其他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由此可见‌,‌我国保险合同的形式为书面形式‌,‌主要包括投保单、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凭证‌。
    龚子龙2019-12-21 23: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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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抗辩权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类型,主要有两类: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延期性抗辩权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权,而非永久可以抗辩。它包括合同法上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担保法上的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例如:甲、乙约定,甲向乙购买钢材,价款500万元,没有约定先交钱再拿货还是先拿货再交钱。因此若甲不给价款,乙就有权不给钢材,乙行使的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通俗的说他们应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2、先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例如:甲、乙约定,甲向乙购买钢材,价款500万元,约定乙先交货,甲再给钱。如果乙不能按时交货,甲就有权拒绝给付价款,或者,乙只能交约定钢材二分之一的货物,甲也有权拒给货款,甲行使的就是先履行抗辩权。3、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例如:甲、乙约定,甲向乙购买钢材,价款500万元,甲先交钱,乙再发货。交货之前,乙厂发生大火,甲有证据证明乙厂不能按时交货,而且乙也没表示可以提供担保,甲出于对自身货款安全的考虑,就有权拒付价款,甲在行使不安抗辩权。4、先诉抗辩权指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例如:甲、乙约定,甲向乙购买钢材,价款500万元,丙作为甲的保证人,在甲不能及时交货的时候承担保证责任。正好甲破产了,尚未清算,没能力给付价款,此时乙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就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不给钱。
中国人寿主要涵盖有寿险、财产险、养老保险等保险业务,还提供有重大疾病保险。下面就来介绍一下中国人寿的重大疾病保险。中国人寿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较为有名的就是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这两款产品了。1.康宁终身:康宁终身保险保障20种重大疾病,投保年龄是30天到70周岁。可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还可用来申请保单贷款。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初次发生并经医生诊断患合同指定的重大疾病时,中国人寿会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而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中国人寿同样会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而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身故保险金15万元。除此之外,还有25万元的高残保险金。2.康宁定期:康宁定期保险保障40种重大疾病,投保年龄是0到65周岁。可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初患合同指定的重大疾病,中国人寿就会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而当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中国人寿也会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度残疾保险金。当被保险人生存到70周岁,中国人寿就会按投保人所缴的保费来给付满期保险金。其中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10万元和全残保险金都是10万元,满期保险金是5万元。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和阿里旗下的借呗、腾讯旗下的微粒贷一样,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的信贷服务品牌,属于大公司、大品牌,正规安全,不仅利率很低而且十分靠谱。依托技术和场景优势,有钱花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风控技术,已累计放款超过4000亿元,为无数用户提供了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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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均衡纯保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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