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共同点之一是A数理基础相同B承保方式相同C经营性质相同D经营主体相同

简筱婷 2019-12-21 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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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承保方式分类,可将保险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共同保险共同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在实务中,数个保险人可能以某一保险人的名义签发一张保险单,然后每一保险人对保险事故损失按比例分担责任。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樊扬诗2019-12-21 1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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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B,社保是强制缴纳的,商业保险是自愿的C,社保是保障,商业保险是盈利D,一个是国家经营,一个是公司运营的。
    齐晓强2019-12-21 15:20:10
  • 按照承保方式划分,保险可以分为直接保险和再保险。责任保险是指以保险客户的法律赔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按业务内容,可分为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五类业务。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1、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所谓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是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期内受害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的有效索赔负赔偿责任,而不论导致该索赔案的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这种承保方式实质上是使保险时间前置了,从而使职业责任保险的风险较其他责任保险的风险更大。采用上述方式承保,可使保险人能够确切地把握该保险单项下应支付的赔款,即使赔款数额在当年不能准确确定,至少可以使保险人了解全部索赔的情况,对自己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或可能支付的赔款数额作出较切合实际的估计。同时,为了控制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无限地前置,各国保险人在经营实践中,又通常规定一个责任追溯日期作为限制性条款。2、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承保方式。该承保方式是保险人仅对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职业责任事故而引起的索赔负责,而不论受害方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索赔,它实质上是将保险责任期限延长了。它的优点在于,保险人支付的赔款与其保险期内实际承担的风险责任相适应,缺点是保险人在该保险单项下承担的赔偿责任往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确定,而且因为货币贬值等因素,受害方最终索赔的金额可能大大超过职业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当时的水平或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保险人通常规定赔偿责任限额,同时明确一个后延截止日期。从一些国家经营职业保险业务的惯例来看,采用以索赔为基础的承保方式的职业责任保险业务较多些,采用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承保方式的职业责任保险业务要少些。
    龚巧丽2019-12-21 13:56:45
  • 保险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一、什么是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指以保险客户的法律赔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它属于广义财产保险范畴,适用于广义财产保险的一般经营理论,但又具有自己的独特内容和经营特点,从而是一类可以独成体系的保险业务。首先,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具有共同的性质,即都属于赔偿性保险。其次,责任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被保险人的法律风险。再次,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可能造成他人的利益损失为承保基础。根据业务内容的不同,责任保险可以分为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五类业务,其中每一类业务又由若干具体的险种构成。二、责任保险有哪些特征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较,其共同点是均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经营原则一致,经营方式相近责任保险赔偿处理中的特征1.责任保险的赔案,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损害并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条件,必然要涉及到受害的第三者,而一般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赔案只是保险双方的事情;2.责任保险赔案的处理也以法院的判决或执法部门的裁决为依据,从而需要更全面地运用法律制度;3.责任保险中因是保险人代替致害人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各种责任事故处理的态度往往关系到保险人的利益,从而使保险人具有参与处理责任事故的权力;4.责任保险赔款最后并非归被保险人所有,而是实质上付给了受害方。
    米士刚2019-12-21 13:39:21
  • 一般不好申请,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企业有专利或者软著。而且需要研究开发费用的投入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收入达到一定的标准。
    桑风月2019-12-21 13:21:54

相关问答

如果法院认为原告的起诉理由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该依法驳回。但是,原告是否变更起诉理由,应该属于其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无法给出准确答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有了医保还需要买商业保险吗?为什么?最近饭圈小姐姐粉上了新的爱豆,那就是我们上下五千年的“阿中哥”。相信大多数人,不管生活多么艰难不易,每次看到飘扬的国旗,听到沉稳有力的国歌,都会激动不已。国家的发展强大,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不断完善的社保制度就是其中之一。社保是国家立法建立的基本保障制度,覆盖了医保报销、养老退休、失业工伤以及生育津贴五大方面。其中与我们打交道最多的就是医保部分的功能了,平时大病小病的去医院总是少不了医保报销打交道。那么有了医保之后,还需要商业保险吗?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医保的优势及不足,商业保险能够起到什么作用。1.医保有什么优势?医保作为社保的一部分内容,其实也是社会资源再分配的一种普惠性福利,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此外医保还有三个核心优势:1.对健康状况无要求与重疾险、医疗险等商业健康险不同,医保是国家强制的互助性福利,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无要求,不需要健康告知,也不需要核保,就能够直接参保;2.无等待期一般商业保险会根据险种不同,有30天、90天、180天的等待期,但医保参保成功后即可生效,无等待期;3.不存在年龄限制不同年龄的人按统一标准享受待遇。同样的准入条件,收费标准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别。4.完成缴费年限后,终身保障一般来讲,男性在职缴满25年,女性在职缴满20年,即可享受终身保障,小结,医保主要是通过社会收入在分配,满足社会成员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的一种国家福利制度,大家一定要参加。1.医保有哪些不足?医保主要由地方政策调控,所以为了保障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行,会设置相关规定进行经济调控,这也就造成了医保在保障上的不足:第一,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的设置医保是按照70%-90%比例进行报销的,可是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按照比例报销,医保有起付线和封顶线的设置,我们可以看一张图第二,用药范围的设置医保用药很严格,只有在医保目录中的药品才可以按比例报销。很多对治疗特别有效的进口药,如《我不是药神》里面提到的格列卫,绝大部分不在医保范围内。而这些有效药、特效药在医院的售价又非常昂贵。1.商业保险能帮到我们什么呢?医保“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也就决定了医保对于大病的保障不够充足,一般城市的医保费用封顶线在20万左右,像是上海、北京这些大城市,有可能达到30万。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医疗费用也越来越高,我们来看看一般罹患大病需要的费用:在普通家庭,一场大病可以耗尽家庭所有积蓄,甚至还会债台高筑,“因病返贫”的现象并不少见。商业保险就是应对这种现象的,用小额资金撬动杠杆,抵御大的风险。我们可以用梧桐树保险网上的一个真实理赔案例来看下商业保险的作用。欧女士在罹患结肠癌后,手术费用+8次化疗费用+每次的检查费用,大概用了27万左右。经社保报销后,还有16万左右的自费费用需要承担。假设欧女士只有社保,没有购买医疗保险和重疾保险,那么她需要承担16万左右的医疗费用,以及住院期间产生的护理费用、营养费用。同时欧女士之后的3至5年无法工作,对家庭经济造成了损失。这些损失医保都没有办法覆盖。还好,欧女士投保了保额为20万元的重疾险,在确诊后,出险报案,就能立即得到20万元的理赔金,不需要家庭先垫付治疗费、在治疗后拿医院发票报销。假设欧女士同时也购买了医疗险,如,不限社保用药,且靶向药、放化疗等治疗手段均可报销。社保报销后的16万自费费用,除去免赔额之后,均可由医疗险报销。那么欧女士获得的重疾险赔付,即可用于后期的康复治疗,以及家庭开支。我们可以看下不同险种应对的风险及主要作用:小结社保很重要,是国家的福利政策,建议每一位有条件的朋友都应该参与。但是以国力为基础、惠及全民的社保,注定只能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如果想要保障充足、全面,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配置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保险。看看你买了多少,也就是说,社保公司不使用单位,他们每个月都要付很多钱,如果商业保险不需要那么多,而且他们已经付了多少钱就可以退回,付款期结束后,你可以收回。保险公司的资金投入时间越长,他们收回的资金越多,大多数严重的疾病都能得到保证。例如,投资商业保险,支付10年,4000元一年,终身保险,大病,无病可退,到60或70岁,养老保险可以有几十万,你可以选择按月或一次性领取。想象一下,你有成千上万的人不必从他们的孩子那里得到孝顺。在其他情况下,数几十万都可以把它拿出来扩展资料:保险差别:1.保险的目的和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政策,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推行。无论企业或个人愿不愿意,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或税的征收、给付待遇的规定都是强制性的。商业保险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签约的基础之上,保人可根据自身面临的风险自愿选择投保险种,协议保险金额,决定保障的标准和档次,保险公司无权强制人们投保。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目的在于保障他们的老弱病残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也就是能满足最低生活保障。商业保险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为目的。它可以使人们在退休时,能够获得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品质。3.权利与义务的对待关系不同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的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才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遇和权利,强调国家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商业保险体现的是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商业保险的保险金额以投保额决定偿还额。4.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个人负担多少费用跟其享受的待遇没有直接的关系。社会保险的实施有利于低收入者,有明显的社会扶助性质。而商业保险则不同。被保险人缴得保费越多,所享受的保险金额也就越多,享有的保障程度也就越高。5.自主性、灵活性不同社会保险因工作发生变动,在交费、给付上受到影响及限制。商业保险不因工作或其它变动在缴费或给付上受到影响。商业养老保险可以为人们提供更高的生活保障,对于不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们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年老时需要领取的养老金。相比较基本养老保险来说,商业养老保险不会给国家添加负担,相反可以为国家缓解社会养老压力;而且商业养老保险面向的对象更加广泛,包括所有参加社保和没有参加社保的人。商业养老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还可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员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8日作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要人自行择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2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2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1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1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被保险人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待遇。工伤。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一、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障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二、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三、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四、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就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五、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遵循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原则;商业保险的保险费完全来自于投保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的共同点:一、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二、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三、社会保险的产生晚于商业保险,它所使用的术语和计算、预测方法很多都与商业保险有关。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