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理上说,商业保险的物质承担者是什么

桂雁滨 2019-12-21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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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第一个问题是可以那样理解的2.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这句话是没有错的。你可能不明白物质的概念,《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够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我来这样给你解释,使用价值是商品的某种属性,它是不是不管你有没有去想它,都是客观存在的呢?因此使用价值是客观存在于商品中,并不依赖于人的意识,但是我们一看到商品,就知道它拥有使用价值,所以“商品的使用价值”可以被我们的大脑所反映,从而形成我们对商品的认识所以这样来说,使用价值就是物质啦。物质不仅仅是看得见的东西,看不见的东西也可以算是物质,只要它脱离人的意识客观存在,以后你学哲学就会明白了3.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所以它不能够只充当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所以你要记住,使用价值才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4.物质规定性。就是说如果物质没有一定的规定性,或者一定的规律,人类是无法认识它的,哲学上不是说,世界是有规律的吗,这就是物质规定性的表现你也可以这样想,世界上哪一个东西不是有规律的,如果没有规律,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学科,像地理,化学,物理,都是对世界规律的总结5.社会规定性,是从历史唯物角度说的,也就是社会存在,历史上,存在的一切事物,也都具有一般规律。而且,我们这个社会也存在着规律,才能被称为规定性不知道我这样解释你是否明白还有您所说的唯心主义完全错误,这个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没有物质,哪来我们的意识呢。
连亚莉2019-12-21 1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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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句话的意思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基础。人类的一切的社会运动必须依赖物质,人类必须要劳动才能改造世界并创造价值。所以它是物质基础。第二句话的意思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物质构成,而不是别的。
    米国顺2019-12-21 15:20:06
  •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使用价值是商品交换价值和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作为一个历史范畴,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属性,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比较劳动耗费量和交换劳动的社会经济关系。商品交换的比例取决于商品价值的大小。因此,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或内容,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又是不同的、矛盾的,首先,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交换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其次,使用价值是永恒的范畴,交换价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再次,使用价值的存在不以价值的存在为前提。最后,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是为了获取交换价值,不是为了获得使用价值;商品消费者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解决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
    符育明2019-12-21 13:56:40
  • 其一:明确价值是不能独立存在的。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种抽象的劳动是无形的东西,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于一个有形的东西才能表现出来,这个有形的东西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其二:理解物质承担者的含义。物质承担者也称为载体。载体”在词典里的解释为:科学技术上指某种能够传递和运载其他物质的物质;承载知识和信息的物质形体。例如:我们渴了喝水,水不会自己流到口中,而是要用杯子盛载,这个时候的杯子就是载体。又如:语言文字是信息的载体。作为载体,它必须是有形的;使用价值满足这一条件。其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举例。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就好比肉体和灵魂的关系一样:灵魂依附肉体而存在,肉体离开了灵魂也就不能构成正常意义上的人。又如刀刃和锋利:锋利离开了刀刃也就表现不出来,而没有锋利的刀刃也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刀刃了。
    龙小花2019-12-21 13:39:14
  • 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商品的效用。如粮食能充饥,衣服能御寒。商品的基本属性之一。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形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空气、草原等自然物,以及不是为了交换的劳动产品,没有价值,但有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指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使用价值是一切商品都具有的共同属性之一。任何物品要想成为商品都必须具有可供人类使用的价值;反之,毫无使用价值的物品是不会成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物的自然属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使用价值是由具体劳动创造的,并且具有质的不可比较性。比如我们不能说橡胶和香蕉哪一个使用价值更多。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价值一起,构成了商品二重性。扩展资料: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使用价值是指物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一是相对于人类而存在的自然属性,这种属性反映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也就是自然占有物或劳动产品作为自然界的物质而存在,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其使用价值由物的自然属性加以规定。这种自然属性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得到开发,而有些则反之。二是交换者主观需要上的使用价值。不为交换者主观需要的物品,即使具有使用价值,也很难用于交换。实际上,在市场交换中,使用价值应首先不为占有者所需要,也就是在让渡过程中,使用价值对于占有者来说是作为非使用价值而存在的,而对交换的另一方来说是使用价值。从纯粹使用价值的交换到价值的交换,曾经历了混杂物的交换、具体使用价值的交换和价值的交换三个阶段,这是一个历史演进过程。这种交换方式完全是由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一定的社会条件所决定。一方面它说明了当时人们还缺乏对使用价值的认识,另一方面说明由于交换物是由共同体内部的劳动者共同生产的,是他们劳动的共同结晶,因而作为剩余物可以当作一种交换物进行交换。这是由社会条件决定的,它反映了共同体内部劳动的共同性质。使用价值。
    辛国爱2019-12-21 13:21:46

相关问答

一般来说大家认可的全险指: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险等这几项,有条件还可以附加盗抢险、玻璃险、车身划痕险、自燃险等。1、交强险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2、车损险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①碰撞、倾覆、坠落;②火灾、爆炸、自燃。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3、不计免赔不计免赔分为基本险不计免赔和附加险不计免赔两种:一、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计算的,或按照全车盗抢险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基本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彼此独立存在,投保人可选择分别投保,并适用不同的费率。二、附加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附加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和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附加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作为整体存在,投保人不可选择分别投保。扩展资料:拒赔情况:1、收费停车场丢车一般情况下,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者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因为保险公司认为放收费停车场所的车辆,停车场有责任保管车辆而保险公司不必负责。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或者说停车场没有实力给你赔付损失,那么你只有让你的车在别的地方丢失,这个你懂的。因此,遇到这种丢车情况,投保人不必再去找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即使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负责任的,而是应尽快争取时间,让保管车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保管人来负责赔偿。2、驾驶员故意事故根据保险条款规定,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因此即使发生任何紧急状况,如果是驾驶员的蓄意行为造成事故,保险公司都不会负责赔付。因此车主一定要遵守保险条款,否则还是自己吃亏,当然驾车者也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故意制造事故,这样不仅得不到赔偿,而且还会为自己扣上骗保的帽子。3、车辆内物品丢失根据保险产品中的保险范围规定,盗抢险的赔偿范围仅仅是车辆本身,而不包括车内的物品。当前保险公司对车里的物品多数都不承保,只有少数公司的财险产品可以承诺对车内的特殊物品进行赔偿。因此投保人尽量不要将值钱的物品放在自己的汽车里面,应放在比较安全的地方或者随身携带,以免遭受不测,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财物损失。4、车辆撞了自家人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方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在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中规定,“第三者”的定义中,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家庭成员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比较常见的有10多种情况,比如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拖着没保交强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等等。此外,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付。全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