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滞纳金的支付问题,需要分情况来认定:
1.对于借贷类合同罚金性质的滞纳金,如果利息及滞纳金的总额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四倍的,受法律保护。超过四倍的的,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对于其他合同违约金性质的滞纳金,如果不过分高于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过分高于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可以向法院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意见
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法院关于合同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