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套房用的是妻子的名字是商业贷款,现在用我的名字,用住房公积金,买二套房,首付多少,利率是多少

齐春松 2020-01-17 2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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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有公积金贷款且没还清贷款费用,配偶另一方是不再获得公积金贷款的了,具体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如果是使用商业贷款,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也就是说,你第二套房总价40万,你想获得商业贷款,那么你必须在建行存有12万的存款,这样才可以申请得到商业贷款。扩展资料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9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9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2019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2019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9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公积金贷款。
齐明皓2020-01-17 21: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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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第一套商业贷款,第二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必须大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目前,全国各地基本达成一致,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必须大于6成,北京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更是要求70%的首付款。需要说明的是,公积金贷款中心与商业银行不同,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如果首套住房按揭购买后又卖了,现又新购住房,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可认为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不过,按照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对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必须大于6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赵香稳2020-01-17 21:02:22

相关问答

不低于40%。但是如果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扩展资料:2019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算二套房。首套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套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并且首付比例不变,依旧是总放款20%。首付比例: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首套房商业贷款未还清,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仍享首套待遇即最低首付比例为20%。这里,如果首套房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44平贷款政策: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拓展资料:办理程序: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
不低于40%。但是如果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扩展资料:2019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