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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企业规模小,效益不稳定,难以形成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中小企业的业绩不理想,信用不高是企业贷款的最大障碍。大多数中小企业管理经验不足,基础薄弱,普遍缺乏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制度不健全,透明度较低。另外,多数中小企业所处行业并不是垄断行业,而是竞争性很强的行业,盈利水平总体不太高,这样就使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资产质量总体评估也不高。2019年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平均不良率为32.11%,比商业银行贷款的平均不良率高出15.7个百分点,而且中小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情况较为严重,造成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普遍较低。再加上我国缺乏权威的企业信用评估机构,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信用评级标准不利于中小企业,且由于对中小企业存在信用歧视,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自然大打折扣。2.中小企业管理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抗风险能力弱不少企业缺乏精通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的经营管理者,企业管理不够规范,还存在着家族式管理的现象。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是家族式企业,公司治理落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决策盲目,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二是企业贷款抵押担保能力不足,相当多的企业固定资产不多,资产负债率高。三是产权不明晰。很多中小企业都采取租赁、承包的经营方式,因产权不明晰,主体缺位而带来的高风险使银行望而生畏。四是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企业自身诚信程度不够高,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报表不真实,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信用等级比较低,银行与企业缺乏真实的信息沟通,银行难以进行贷款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而且贷款发放后监控也十分困难,因此,银行不敢轻易向其提供信贷支持。据金融机构反映,多数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产品开发和市场研究缺乏科学依据,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一旦遇到市场波动,金融部门的贷款会产生较大风险,致使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信存有疑虑,对其贷款的审查、发放比较严格和慎重。3.商业银行的体系影响中小企业的贷款由于中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尤其是作为主体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处于转型之中,远未真正实现市场化与商业化,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实际上转向面向大企业、大城市的发展战略,在贷款管理权限上收的同时撤并了大量原有机构,客观上导致了对分布在县域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大量收缩。另外,中小企业贷款的单位交易费用太高。银行信贷具有比较明显的规模经济性,由于银行发放每笔贷款所需的调查、监管费用大体相同,所以贷款规模越大,单位交易成本越小。中小企业一般信贷额度较小,所以贷款的单位费用较高。据测算,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是大企业的5倍,银行从节约成本和监督费用的经济性出发,自然宁可做“批发”,而不愿意做中小企业的“零售”业务。同时,政府对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的激励机制有待创新,目前银行自身在机构设置、产品设计、信用评级、贷款管理等方面都难以适应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特殊需求。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模小,风险分散与补偿制度缺乏目前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业发展难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政府出资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通常仅在筹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资金支持,缺乏后续的补偿机制;民营担保机构受所有制限制,只能独自承担担保贷款风险,而无法与协作银行形成共担机制。由于担保的风险分散及损失分担与补偿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担保资金的放大功能和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均受到较大制约。另外,与信用担保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发展。据调查,中小企业因无法落实担保而遭到拒贷的比例高达23.8%。5.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我国现有的信贷体系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地方性中小银行相对不足,还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撤销基层网点,瞄准大型企业,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出现了类似的“倾斜”趋势,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能力又很有限。另外国家出于政治和经济双重因素的考虑,产业政策上重点扶植国有大型企业,相应地,信贷政策也向大型国有企业倾斜。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还不够彻底,集中表现为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和经营目标短期化。商业银行在越来越重视信贷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面对风险最简单和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惜贷”,这自然使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加困难。各商业银行为把新增贷款中的不良贷款比重控制在最低的水平上,采取了贷款加收的个人负责制,一旦发生贷款偿还违约,发放贷款的信贷员可能会被罚款、内部“下岗”,或者失去升职的机会,这种政策严重影响了银行采集中小企业信息发放贷款的积极性。6.相关法律制度缺位,正常的市场秩序难以建立《中小企业促进法》虽然颁布实施了,但仍需要一系列配套法规政策条例来细化。目前我国既缺乏相关的信用法律制度,也未建立起全社会统一的企业与个人征信系统,还缺乏统一权威管理部门,导致相关政策缺乏有效协调和衔接,信用担保机构运行秩序混乱,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法律制度缺乏。法律法规不适应新形势需要,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如《借款合同条例》中排除了为数众多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借款主体资格;《担保法》中缺乏对担保机构法律地位的明确界定和相关利益的有效保护;风险投资的发展需要对《公司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等一系列法律进行修改。政策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歧视,削弱了其内源资本积累和外源资本筹措能力:一是对民营资本准入的过多限制使中小企业难以进入基础性、利润稳定的行业,从而难以形成有效积累;二是中小企业的负担过重,以流转税为主的比例税率制度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十分不利;三是银行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中小企业贷款不利;四是民间资本难以进入银行体系。
齐晓宇2020-01-17 21: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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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体系不健全和金融服务单一,使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变得更为困难。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是由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几家股份制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组成,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占有垄断和主导地位。首先,从宏观上讲,中国企业融资结构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以银行贷款为代表的间接融资比率过高,风险不断向银行体系集中;二是大型全国性商业银行居于相对垄断地位,中小商业银行实力较弱、融资能力有限。以间接融资为主体的融资结构使得中小企业在外部融资时更侧重于向金融机构借贷,而无法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本;但商业银行在贷款规模上的偏好,即大银行优先向大企业提供贷款,这又决定了贷款融资难以有效地满足中小企业的高风险以及长期性的资金需求。其次,由于大银行在贷款市场上的高度垄断、中小银行还没有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以及国家长期不重视中小银行的发展等原因,我国的中小金融机构并没有很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与大银行相比,中小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优势就来自于双方所建立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而在合作性中小金融机构中,为了大家共同利益,中小企业之间会形成自我监督,而这往往比金融机构的监督更加有效。第三,银企之间缺乏长期合作的关系。在我国,基于维护银行信贷安全所产生的所谓“银企关系”或“信贷关系”问题一直不被重视。仅仅在最近几年,我国的银行才开始重视和企业建立长期的关系,而且我国的主办银行制度还是由金融管理部门要求商业银行开始推行的。我国的主办银行制度实行以来,各银行纷纷争取大企业为基本客户,而不重视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也无从了解银行信贷政策的偏好。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缺乏建立长期关系的相互承诺。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国内银行开始普遍重视信贷资产的安全问题,银行开始收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对中小企业融资,银行普遍存在惜贷现象,这和银行长期不重视银企关系的培养、缺乏甄别中小企业质量的能力、缺乏保护信贷资产安全的技术方法等有着紧密联系。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在漠视中小企业市场价值的同时,一直强调中小企业存在财务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企业规模较小、存续期限短、企业信用差、担保机制不健全等诸多不利于银行服务的问题。宏观金融环境不完善使得中小企业融资缺乏制度支持和扶持1.缺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法律体系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需要,制定了许多涉及中小企业的专项法规,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体系不健全。在法律层次上,我国只有《中小企业促进法》,且尚未出台有关的实施措施和办法。二是我国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还存在政出多门、条款相互矛盾的问题。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不健全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根据国际金融公司对中国私营企业的抽样调查,不能满足抵押要求和第三方担保要求是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的最常见原因。由于政府担保是造成国有和私营企业预算软约束问题的主要原因,中央银行不鼓励政府担保和企业对企业担保,因此提供抵押已经是几乎所有公司获得贷款的唯一方式。但是许多中小企业没有能力为贷款提供足够的抵押。目前,我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省级或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这对便利中小企业的融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质量不高。二是担保体系不健全。三是具体运作管理方式缺陷。担保公司对申请担保企业的审查苛刻,许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同样无法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3.我国信用体系的缺失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不畅一个运作良好的信用体系能使贷款人有效评估借款人的风险,激励借款人按期还款,并能有效促进金融同业间的良性竞争。对中小企业而言,信用体系使它们有可能积累声誉资本,以较少的担保物取得贷款。据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有征信体系的国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比没有征信体系的国家低22%,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要高出12%。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信用立法还很不完备;二是信用数据的开放机制尚未形成,政府各相关部门建立的信用数据档案系统相互封闭,造成信用数据的部门、行业和区域分割和相互壁垒。4.制度障碍以及转轨时期的制度创新不够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5月21日发布的《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报告》认为,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既有政策原因,也有法律原因;既有银行治理及业务拓展方面的原因,也有中小企业自身管理和交易习惯方面的原因;既有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发展滞后的原因,也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原因。但深层次的原因是制度障碍以及转轨时期的制度创新。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但是目前直接融资渠道仍然偏窄,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除A股市场因多种原因所致发展艰难外,市场经济发展中所需的风险投资体系不健全。其中,中小企业融资的体制性障碍更为突出。在现行企业债券行政审批制下,近几年中小企业发债几乎为零,直接受到歧视性对待。在股票市场上,一批遵纪守法、经营状况良好并为社会发展所需、但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直接被排除在股票融资市场门外。由此可见,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表面上看是融资渠道狭窄,深层原因则是制度障碍。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国内外经济贸易环境的变化,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得到一定程度解决的同时也将出现新情况、新特点。因此,需要系统化的对策来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治标更要治本。
齐晋楠2020-01-17 21: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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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商业银行发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建议1、信贷资源应选择重点进行倾斜,“择优支持”是银行应坚持的政策取向1重点支持中型企业。我们习惯于将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合称为“中小企业”,将两者同等看待。而实际上,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对银行的贡献、贷款质量等方面都有天壤之别。中型企业贷款明显优于小型企业贷款。2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内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往往是一个区域的主导产业,支配着地方经济活力,并以中小企业为主,是吸纳就业的主要对象,因而地方政府对产业集群都鼎力支持。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具有区域的“根植性”,即中小企业依赖于专业化市场、协作配套商和熟悉的客户,离不开这个具有产业文化背景和制度环境的区域,因此一般更愿意从事这个比较熟悉的行业,而不愿从事其他的行业。3重点支持股份制、民营、外资等中小企业。据对几家商业银行贷款情况调查分析得出,不同所有制企业的风险也很不相同。贷款质量最好的是股份制企业,其次为民营企业,再次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主要是个体工商户贷款质量较差。2、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展融资渠道,努力满足中小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选择资信良好、产供销状况稳定的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工具,办理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支持企业扩大票据融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动产质押贷款、品牌质押贷款服务。积极引进西方商业银行成熟的融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办理保付代理、包买票据、福费廷等业务,以适应国内外统一市场的发展和企业多层次融资要求。要充分利用银行信息优势、网络优势和便利条件,为中小企业提供多种信息咨询服务。目前建设银行就针对中小企业推出来“速贷通”、“成长之路”一系列创新的金融产品。3、加强中小企业信贷风险防范措施1要加强对有信贷需求的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品质审查,特别注重审查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者的对外兼职情况,与家庭其他成员开办企业的合作关系,私人财产分布状况,历史上有无违法乱纪行为、银行个人信用记录等各种情况,切实防范道德风险。2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客户贷前调查的深度,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尤其是要对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进行严格地审查。可从两个方面把关,一方面借助专门的中介机构对客户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要求提供审计报告;另一方面,通过银行信用评级软件系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分析判断其财务报表和盈利水平的其实性,充分揭示其财务风险。3采取多种担保方式增强贷款担保能力。抵押物不足和难以获得信用担保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固有特征,为解决这一问题,商业银行可探索采取其他替代性的担保方式:一是变企业担保为个人担保;二是群体担保;有效减少银行监督成本甚至交易成本增强;三是与客户签订储蓄存款协议;四是争取利用政策性担保。4改进和完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定评级办法,客观地评价中小企业的信用级别。扩大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面,使授信状况基本适应中小客户合理的贷款需求状况,不断提高信贷审批质量、水平和效率。5加强银行资产流动性的管理。中小企业的贷款质量、品种和期限,会对银行资产流动性产生重要影响。银行要针对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具有“急、少、频、短”的特点,为其设计特殊的贷款方式和还款方式,如类似消费信贷一样地灵活用款和还款,这对银行流动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黄睿斌2020-01-17 21: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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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经营思路,优先支持绩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基层行要调整经营思想,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求得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经营机制。要认真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了解当地政府发展中小企业的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和开拓市场,在着力培育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前提下,对有效益、讲信誉、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在行业上,要重点支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和产品、适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业和产品,有自身发展优势和经营特色的行业和产品、科技含量高的行业和产品、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行业和产品。在企业的选择上,要重点支持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资产负债率低的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货款回笼快、现金流量大的企业,财务制度和内控机制健全的企业,能提供无风险或低风险贷款担保的企业。2、大胆探索有别于大企业的信贷管理方式中小企业不仅在规模上,经济实力上有别于大型企业,其经营方式、管理方式、资金营运结构也不同于大企业,完全把对大企业的信贷管理方式运用于中小企业、既不利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也无助于基层行改善管理水平。基层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必须进一步摸清中小企业的特点,并彻底摒弃以企业规模论风险的错误想法。首先要坚持商业性贷款经营原则。国有商业银行基层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必须依据市场经济法则,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和自身业务的健康发展为前提,严格坚持安全胜、流动性、效益性的商业银行信贷经营原则,对不同经营规模、不同经营方式,不同所有制的中小企业一视同仁,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在竞争中发挥优势,不断发展壮大。其次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要有可靠的还款来源,要把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经济效益的稳定性、发展阶段的成长性、现金流量的充足性和担保方式的可靠性,确保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来源,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要。第三要加强贷后管理,监督企业的还款来源完整无缺。信贷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货款回笼情况、银行存款变化情况等。对贷款保证单位要经常了解其经营状况和代偿能力,对贷款抵押品要经常了解其保管和价值变化等情况。一旦企业的还款来源出现问题,危及银行贷款本息的按期收回,就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贷款的安全。3、有计划地不断完善对中小企业的配套全国服务体系首先要在提供结算、汇兑、转账及财务管理、咨询评估、资产核算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一方面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经营中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密切银企关系,树立银行的服务形象。其次,要充分利用银行量多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及时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第三,还要提高银行内部的办事效率,加强资金调度,保证按时结算,不断拓宽和完善金融服务领域和服务项目。第四,积极参与中小企业的改制和重组工作,力争通过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达到既可以激活银行贷款。又可以促进企业发展的双重目的。4、有效运用多种贷款担保方式,增强银行贷款的安全程度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企业提供担保难,在国家积极发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的条件下,要加强与贷款担保机构的配合,引导企业加入贷款担保组织,简化担保程序。同时,为了增强企业用好银行信贷资金的责任感,提高企业偿还银行贷款的意识,除要求借款企业办理合法、有效担保外,可尝试增加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为连带责任承担者,在企业不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时,由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承担无限责任,从而提高贷款回收的保障程度。5、设立中小企业贷款还贷付息专户,促使企业履行还贷付息义务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参加生产周转,在完成一个经营周期后,首先应该归还银行贷款,这是保障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正常周转的基本条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陆续投入、陆续回收的情况下,企业应将还贷资金按回收进度专门存储起来,待贷款到期后及时归还银行,这是企业按期归还贷款的可行办法。实践中可由贷款企业与开户银行签订协议。规定每笔销售收入回笼后按一定比例存入还贷付息专户,如不存、少存或转移存款视同违约,银行可提前收回贷款或处理担保品收回贷款。通过建立还贷付息专户,帮助企业树立良好信誉,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龚家风2020-01-17 21: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