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能贷款吗?

黄理新 2019-11-03 2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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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不可以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的。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抵押贷款。小产权房购买者可以在民间的担保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或者个人借贷。
赵香汝2019-11-03 20: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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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是不可以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的。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抵押贷款。小产权房购买者可以在民间的担保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或者个人借贷。
    赵首永2022-01-11 11:15:08

相关问答

可以,但是要在退伍后的三年内,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就是国家将你贷款的利息用补贴形式支付给银行,你不用付利息。但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且是小额的(最高不超过5万)。

下面是我针对你的情况,简化过的一些规定和方式方法:

一、贷款的扶持对象及范围

1、申请人女的不能超过50岁,男的不能超过60岁。

2、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二、贷款的额度、期限、贴息

1、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对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国家支持发展的服务业、餐饮业和商贸业项目(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按有关规定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再就业基地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财政贴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5、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水平确定(如有上浮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贷款程序、资金用途贷款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推荐,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查,贷款担保机构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进行,借款人应将贷款用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流动资金,确保贷款专款专用。

四、贷款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并出示原件;

2、《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三份,并出示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副本),并出示原件;

4、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并出示原件;

5、担保人担保承诺书二份;

6、担保人单位证明二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7、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并出示原件;

8、租店协议或房产证明复印件二份;

9、贷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二份,并出示原件;

10、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二份(以上资料一律用钢笔填写);

11、合伙经营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注明合伙经营的有效证件复印件二份,并出示原件;

五、贷款担保方式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个人小额贷款可由县内公务员或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向贷款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5万元贷款必须由二名担保人担保)。

六、贷款贴息微利项目(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房产地产、中介、网吧、氧吧、暴利行业外)家庭手工业、种养植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馆服务、餐馆服务、洗涤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项目都可以申请小额贷款。

七、贷款人应承担责任义务贷款人获得小额贷款后,要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的责任义务,自觉接受相关部门贷后管理,及时还贷,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八、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贷款人贷款如逾期,由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当前房地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1、内部操作风险。

一是信贷人员风险意识不够强,总认为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比保证贷款、信用贷款要好许多,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房产担保基本不会出现风险。对于我们银行来说,抵押贷款虽是一种很保险的贷款方式,当借款人不能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可以通过对抵押物行使权力而收回款项。正是由于抵押贷款的这种特点,易造成信贷人员对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的认识不够,不能正确认识到抵押贷款风险的存在及其程度,忽视了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会危及信贷资金的安全,若抵押的设定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素,将会影响其法律效力和实现,并最终给农商行主债权的实现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二是信贷人员不按操作流程要求或规章制度办理业务,如在贷款发放之前不进行现场真实性调查、未进行认真的事前尽职调查和贷后评价、未正确评估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和房地产合理的市场价格等因素,往往导致贷款决策失误,准入不严谨,贷后管理失效。

2、抵押物权利瑕疵风险。

一是贷款银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时,若只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而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的房产将无法处置变现。二是光土地使用权抵押,若抵押人购置并抵押的土地在规定期限内未建造厂房或进行项目开发,政府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就将面临政策障碍,即使能够处置,也要付出非常高昂的成本。

3、无效抵押行为风险。

一是按照《担保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包括房地产)不得抵押,否则属无效抵押行为,可能政府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可以抵押并作出担保承诺,但按照法律大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原则,抵押行为仍然无效,且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二是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共有财产进行抵押时,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无效。借款人用共有财产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若贷款人没有要求借款人和财产共有人共同签字,就会自动丧失抵押权,将会使贷款人行使抵押权利无效。

4、抵押物价值下跌风险。

一是随着经济环境、市场状况不景气影响,抵押的房地产价值就可能会大幅度缩水,若借款人不还款,银行在处置抵押品时将会受到较大损失。二是中介评估机构管理不规范,抵押物在估价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人为风险,在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机构存在任意性,为满足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度的需要,故意抬高房产评估价格,当房地产抵押物评估值高于实际价值,在处置抵押物还贷时,就会出现不能足额收回贷款本息的损失风险。三是贷款人违规操作,向借款人超规定抵押率发放贷款,增大了信贷资产损失风险。

5、抵押登记不完备风险。

一是银行未及时办理抵押手续或抵押手续无效而导致抵押物悬空,抵押权力无效,在发生贷款损失需处置抵押品时,银行权利无法得到法律保障。二是农商行工作人员未亲自参与办理登记、信息查询,或在借款人续贷期间未亲自办理抵押查询,就无法确定抵押房地产是否已查封冻结、是否已“一物多抵”,更无法确定借款人使用假房地产权证骗取银行贷款,存在较大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6、抵押物处置风险。

一是由于我国法律规定及司法环境、保障民生的考虑等问题,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造成银行抵押权有时难于实现。二是担保法规定,当借款人违约时,抵押权人若将抵押物拍卖,必须先与抵押人协商一致,倘若此时抵押人不同意银行拍卖抵押物、或根本无法联系到抵押人或抵押人不腾空抵押的房产,抵押权人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抵押人,耗时又费财力,常常受经济环境不景气的影响还会出现抵押房产低价无人竞买、流拍等情况,往往得不偿失。三是租赁权对抗的风险。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若抵押人将抵押物“先租后抵”或“先抵后租”,贷款人不按规定及时与抵押人、承租人三方签订抵押物处置补充协议,借款人即便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也很难处置抵押房地产。同时,当贷款人拍卖抵押房地产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具有优先购买权,将可能采取一定措施故意压低房地产的拍卖价格。

7、抵押物灭失风险。

若贷款人未按规定对房地产抵押物进行贷前足额投保和续保、并明确贷款人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的话,一旦发生诸如火灾、自然灾害等毁灭性的事故,将造成抵押物的价值灭失,导致贷款人对抵押物的完全失控,存在抵押物灭失的损失风险。

绿色和和红色混合是什么颜色,这要看红色和绿色的比例。红色和绿色是绝对对比色。调和很容易发灰和发脏。1、绿色和和红色等比混合,重灰色,色相不明确,浑浊,脏。2、绿色主要和红色少混合,调出低纯度的墨绿色,根据比列的不同,色相明度和纯度都有所不同,随着纯度降低,逐渐接近显得脏的等比红绿混合色。3、红色主要和绿色少混合,调出低纯度的深绿色,根据比列的不同,色相明度和纯度都有所不同,随着纯度降低,逐渐接近显得脏的等比红绿混合色。三原色,有红绿蓝三种颜色,就是指这三种色中的任何一色都不能由另外两种原色混合产生,而其它色可由这三色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出来,色彩学上称这三个独立的色为三原色或三基色。原则: a、能够混合产生的颜色应该尽可能的多;b、三种原色必须互相独立,即不能用其中的任何两色混合得到第三者。扩展资料:色彩混合的三条基本规律:1、补色律凡两个以适当比例相混合产生白色的颜色光是互补色。例如,红色和浅青绿色、橙黄色和青色、黄色和蓝色、绿色和紫色等,都是一对对互补色。2、间色律在混合两种非补色时,会产生一种新的介于他们之间的中间色。例如红与黄混合产生橙色,蓝与红混合产生紫色。中间色的色调偏于较多的一色,饱和度决定于二色在光谱轨迹中的位置,越近则越饱和。3、代替律如果颜色A+颜色B=颜色C,若没有颜色B,而颜色X+颜色Y=颜色B。那么A+X+Y=C。说明每一种被混合的颜色本身也可以由其它颜色混合结果而获得。例如,如黄和蓝相混合时,黄色可以由红加绿来代替,因“红十绿=黄”。配色的平衡:颜色的平衡就是颜色的强弱、轻重、浓淡这种关系的平衡。这些元素在感觉上会左右颜色的平衡关系。因此,即使相同的配色,也将会根据图形的形状和面积的大小来决定成为调和色或不调和色。一般同类色配色比较容易平衡。处于补色关系且明度也相似的纯色配色。如:红和兰绿的配色,会因过分强烈感到刺眼,成为不调和色。可是若把一个色的面积缩小或加白黑,改变其明度和彩度并取得平衡,则可以使这种不调和色变的调和。纯度高而且强烈的色与同样明度的浊色或灰色配合时,如果前者的面积小,而后者的面积大也可以很容易的取得平衡。将明色与暗色上下配置时,若明色在上暗色在下则会显得安定。反之,若暗色在明色上则有动感。配色重点色:配色时,为了弥补调子的单调,可以将某个色作为重点,从而使整体配色平衡。在整体配色的关系不明确暧昧时,我们就需要突出一个重点色来平衡配色关系。选择重点色要注意以下几点:重点色应该使用比其他的色调更强烈的色。重点色应该选择与整体色调相对比的调和色。重点色应该用于极小的面积上。而不能用于大面积上。选择重点色必须考虑配色方面的平衡效果。配色的节奏:由颜色的配置产生整体的调子。而这种配置关系在整体色调中反复出现排列就产生了节奏。色的节奏和颜色的排放,形状,质感等有关。由于渐进的变化色相、明度、纯度都会产生变化而且时有规律的,所以就产生了阶调的节奏。将色相、明暗、强弱等等的变化做几次反复,从而会产生反复的节奏。可以通过赋予色彩的配置以跳跃和方向感就会产生动的节奏,等等。我们可以通过学习或训练来掌握更多的节奏效果。调和渐变色:2色或2个以上的色不调和时,在其中间插入阶梯变化的几个色,就可以使之调和。色环的渐变:色相的渐变象色环一样,在红、黄、绿、兰、紫等色相之间配以中间色,就可以得到渐变的变化。明度的渐变:从明色到暗色阶梯的变化。纯度的渐变:从纯色到浊色或到黑色的阶梯变化。根据色相、明度、纯度组合的渐变,把各种各样的变化作为渐变的处理,从而构成复杂的效果。这些渐变色都是调和的。统调配色:所谓统调,即为了多色配合的整体统一而用一个色调支配全体,将这个色叫做统调色,也就是支配色调。色相统调是在各色中加入相同的色相,而使整体色调统一在一个色系当中。从而达到调和。明度统调是加白色或黑色,以使全体色调的明度相似。这样也可以达到调和。纯度统调是加灰色,以使全体色调的纯度相似。分割配色:2个色如果互相处于对立关系是对比的,具有过分强烈的效果,成为不调和色。为了调节它们,在这些色中用其它色把它们划分开来,即分割。将用于分割的色叫做分割色。由于分割的目的,可以用于分割色的颜色不多,最常用的是白、灰、黑。金色和银色也具有分割的效果。但在我们的电脑中很难调出具有重量感的这两种色,所以在电脑中几乎用不到这两种色。但可以用于印刷中。使用其它彩色进行分割也可以,但要选择与原来色有明显区别的明度,同时也应考虑色相和纯度。色彩混合-  调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