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保险返利那么高,没有做个返利平台出来

黄琳辉 2019-12-21 2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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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说,保险公司从销售保险的渠道所赚的钱,都是客户的钱,这个本身没有问题,就看是否合理合法;就你的这个问题,要看是哪些人得到了钱,“高额返利”特指的是什么。如果是保单折扣,那么受益的是客户本身;如果存在手续费的问题,要看手续费给了谁,如果是监管机构允许的人员,如具有合法资质的代理人且代理手续费的比例合法,那么就没有问题。
赵颜莉2019-12-21 23: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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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一、身故或全残保障:一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二疾病身故或全残:1、本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后: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二、生存给付:本合同生效20年内,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3周年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保险人给付生日祝贺金,首次为保险金额的2%,以后每次在上次给付的基础上增加保险金额的3%。被保险人生存至60、70、8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保险人分别按保险金额的20%、50%、80%给付祝寿金。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一本合同生效复效2年后,被保险人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下同初次接受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并经保险人聘请的医师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内,被保险人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额为6个月后身故保险金的50%;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申请以一次为限。被保险人全部有效保险合同中,此项给付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不办理退保,且不参加红利分配;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缴费标准不变,但在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时须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以上是你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内容,请仔细看一下。在你合同生效的20年内有6次领取生存金的机会,每三年一次:第一次:你的第四个保单年度第一次金额=保单上的保险金额X2%第二次:第七个保单年度金额=第一次金额+保单上的保险金额X3%第三次:第十个保单年度金额=第二次金额+保单上的保险金额X3%。60岁时保单上的保险金额X20%70岁时保单上的保险金额X50%80岁时保单上的保险金额X80%以上是生存保险金至于分红是多少要看太平洋保险的当年经营情况了,你可以通过它的客服电话查到你现在分红帐户的金额和当年的分红情况。
    赵骆伟2019-12-22 00:20:40
  • 因为返利是违法的。保险公司只敢私下偷偷搞,明面上搞,保监会见一个灭一个。到保监会网站上查查看处罚公告吧。严重的整个市甚至整个省的全部停止新车险业务几个月。
    黄盈碧2019-12-22 00:09:17
  • 具体看你的保险合同。如果你当初选择的是发到你银行账号里,保险公司会把返利直接转到你的账号。如果你没选这个,又不去领的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做法是直接用你的返利购买新的份额,所以你的想法不大可能会实现,你很有可能只能领到一期返利,之前没领的已经转成新份额了。总之一切以保险合同记载为准,这些在合同里都有的,你找出来好好看看吧。
    龚学进2019-12-21 23: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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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76号文主要内容:1进一步强调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提高保障比例。个人定期寿险、个人两全保险、个人终身寿险和个人护理保险产品的死亡保险金额或护理责任保险金额与累计已交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比例不低于160%18-40周岁/140%41-60周岁/120%61周岁以上,而之前的规定为不低于120%。2下调万能险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同时上收部分审批权限。万能险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3.5%下调为3%,新开发产品预定利率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需保监会审批,即之前高于3.5%才需要审批,现在改为高于3%即需要审批。3增加对中短存续期产品总规模和其他相关细节的规定。①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占当年总规模保费的比重不得超过50%自2019年1月1日起/40%自2020年1月1日起/30%自2021年1月1日起。②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③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连险、变额年金纳入中短存续期产品监管体系,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附加险需单独判断是否属于中短存续期产品。④当万能账户的实际投资收益率连续三个月小于实际结算利率且特别储备不能弥补其差额时,当月实际结算利率应当不高于最低保证利率与实际投资收益率的较大者。负债端监管趋严,方向是明确的,但短期对行业冲击有限。1保监会给了过渡期,要求不符合76号文要求的保险产品在2019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对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按照199号文的要求于2019年4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2文件主要是针对万能险和中短存续期产品提出相关要求,对传统险和分红险影响有限。3保监会充分考虑了行业的承受能力和现金流等风险,文件的规定较8月末财新网相关报道的内容略宽松。
今年的网购市场,无论是电商大战中收获颇丰的京东、苏宁,还是“双十一”单日交易额破191亿元的淘宝天猫,都在收获社会各界关注的同时赚得钵满盆盈。在电商行业激烈竞争和快速发展的今天,用户网购选择日益增多,消费行为逐渐成熟,受益于此,返利网等国内返利导购平台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特点。日前,国内购物积分行业“领头羊”返利网对外公布累计返利破一亿元,再创业内新记录。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购物积分平台,返利网吸引了国内400多家主流电商企业入驻,不仅代表整个行业进入电商企业的视野,也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选择的购物积分平台。据返利网市场人员称,自2019年成立,2019年累积返利达到一百万元;2019年达到一千万元,2019年11月21日,返利网累积返利金额突破一亿元。这不仅是返利网自身发展的里程碑,更是国内购物积分行业发展的标志性事件。而这与国内电商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带来的红利之一。此外,返利网以返利、优惠券、社区等粘性营销手段为基础,促进了多次购物,从而提高了用户客单价和电商营销效率,又成为促进中国电商行业整体发展的催化剂。返利网一直以“电商促销员”的身份出现在网购人群、电商企业的购、销生态链条之间,通过返利、导购、购物、积分等等方式,成功地将购、销双方衔接起来,让网民对网络消费越来越适应,熟悉网购的用户则越来越产生一种依赖,逐渐建立了一种新的消费形态。据有关数据显示,55%以上的网民都认为网购比日常购物更省钱;而电商的蓬勃发展也让网民更倾向于择优购买自己想要的产品;返利网等返利导购平台则让更多的商家集中起来,不但为用户提供海量商品选择,更重要的是帮助用户梳理购物促销信息,实现购物需求的同时兼顾成本。电商行业的爆发式发展,也让传统营销面临升级,进入到效果营销阶段。而用户日益呈现出的社会化消费和理性消费特征,又让广告主不得不选择更有性价比的效果营销。可以预见,以返利网为代表的CPS效果营销平台,仍将持续此种爆发式增长态势。
不合法,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就属于高利贷,属于违法的无效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但本金和正常利息部分还是要按期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扩展资料:高利货的借贷方式:1、大耳窿,就是借钱一万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还款时却要支付一万三千元。而且,高利贷的利息是逐日起“钉”,以复息计算,此谓之“利叠利”。往往借几百元,过了一年半载才还,连本带利可能要还几万。2、驴打滚,多在放高利贷者和农民之间进行。借贷期限一般为1个月,月息一般为3-5分,到期不还,利息翻番,并将利息计入下月本金。依此类推,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成倍增长,像驴打滚一样。3、羊羔息,就是借一还二。如年初借100元,年末还200元。4、坐地抽,一借款期限1个月,利息1分,但借时须将本金扣除十分之一。到期按原本金计息。如借10元,实得9元,到期按10元还本付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高利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