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失独单身女人,在湖南郴州市上班,无房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辛建保 2019-12-21 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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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常规情况申请: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随迁入户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在深圳有累计3年以上社保,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累计1年社保可以申请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没有自有住房,未领购房补贴,3年内没有分割房产行为。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未在深圳市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没有超生,或者超生接收处理后才可以申请深圳公租房配租面积确定:单身居民,两人家庭配租面积35平左右两至三人家庭配租面积50平左右三人及以上家庭配租面积在65平左右深圳公租房配租方式:网上发布项目配租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进行网上认租申请市住房保障署进行初审初审名单进行公示,看有无异议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后公示5个工作日,看有无异议组织选房名单内认租家庭进行选房选定住房后,选房家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大厅签订《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扩展资料:深圳公租房的排序问题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的,以其首次缴纳社保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按照申请人轮候基准时间的先后排序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同为入户深圳的时间,那么先交社保的排在前面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同为社保时间,那么先入户深圳的排在前面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轮候基准时间分别为入户时间和社保时间且同年同月的,先入本市户籍者排序靠前两名及以上申请人的入户时间相同且社保时间也相同的,按照身份证载明出生日期的先后排序扩展链接: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齐新海2019-12-22 00: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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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齐文焕2019-12-22 00:54:37
  • 苏州申请公租房要的条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扩展资料:公租房使用与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公共租赁房。
    连俊文2019-12-22 00:38:29
  • 不可以,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一、公租房是我国政府为了解决有住房困难的就业职工及其他群体所提供的住房,对公租房有需求的人需要提交公租房申请书。它不属于个人所有,而归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所有。二、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1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2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三、公租房租赁期限为3~5年,要优化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通道,通过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措符合限定套型面积标准的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合同期满后将重新认定住房保障资格。扩展资料:公租房政策特征: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公共租赁房。
    齐本会2019-12-22 00:22:12
  • 不可以,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公租房是我国政府为了解决有住房困难的就业职工及其他群体所提供的住房,对公租房有需求的人需要提交公租房申请书。它不属于个人所有,而归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所有。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1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2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租赁期限为3~5年,要优化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通道,通过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措符合限定套型面积标准的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合同期满后将重新认定住房保障资格。公租房承租对象租住一定年限一般为3~5年后,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选择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产权,也可继续承租;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予以腾退,不得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公租房禁止转租、转借。制定公租房政策时,相关部门认真总结了经适房和限价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完善了公租房政策。其中规定了6种承租家庭禁止的行为包括:将承租住房转租、转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等。这6种情况只要出现1种,公共租赁房就要收回。公租房将来会直接纳入“三房”审核系统管理。近期的出租问题,都是靠‘三房’审核系统,审核出租家庭相关信息来查处。将来公租房是市场化的管理,给予产权单位权力和责任,它要承担管理过程中转租、转借等问题的责任。因此,认为公租房是自己的,认为公租房可以出租的思想是很危险的,有可能会被剥夺资格,希望赶紧打消这个念头。依法行事。
    龙学锋2019-12-22 0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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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2、毕业2年内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特别说明,下面的注意事项也很重要!不然不符合条件就白忙活了!1、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2、申请人的就创业单位发生变更或审核不通过的需重新申请。3、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4、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5、租赁合同变化如续签、新签或租金发票变化如到期、新开的情况下,申请人需在申报系统进行变更,上传更新有关信息。6、房产部门对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的认定1“住房困难”是指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的私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情况。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7、房产部门对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1“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是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无房,认定的住房包括私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8、申请人需提供只含本人姓名的房屋租赁发票一人一票。9、审核通过的,自申报当月起计发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将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持卡人需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方可取款。10、请申请人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与公示结果。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租房申请:1、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驾车路线:全程约482.3公里起点:武汉市1.武汉市内驾车方案1从起点向正东方向出发,行驶20米,左转进入沿江大道2沿沿江大道行驶430米,左转进入三阳路3沿三阳路行驶660米,左转进入京汉大道4沿京汉大道行驶1000米,右后方转弯进入球场街5沿球场街行驶380米,左转进入解放大道6沿解放大道行驶40米,过右侧的化工大厦约230米后,右前方转弯进入解放大道7沿解放大道行驶7.1公里,左转进入建一路8沿建一路行驶40米,过右侧的扬子江大厦约130米后,朝知音桥/龙阳大道/琴台大道/建一路方向,稍向左转上匝道9沿匝道行驶250米,直行进入龙阳大道10沿龙阳大道行驶1.3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琴台大道11沿琴台大道行驶30米,直行进入琴台大道12沿琴台大道行驶100米,在第2个出口,直行进入琴台大道13沿琴台大道行驶4.1公里,直行进入汉蔡高速公路2.沿汉蔡高速公路行驶30米,直行进入汉蔡高速公路3.沿汉蔡高速公路行驶33.6公里,过侏儒河大桥约1.4公里后,直行上匝道4.沿匝道行驶790米,直行进入沪渝高速公路5.沿沪渝高速公路行驶244.9公里,朝荆门/宜昌长江大桥/恩施/重庆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沪渝高速公路6.沿沪渝高速公路行驶1.2公里,直行进入沪渝高速公路7.沿沪渝高速公路行驶159.7公里,在红岩寺/建始/G318出口,稍向右转进入红岩寺互通8.沿红岩寺互通行驶1.0公里,右转进入S3399.沿S339行驶510米,左前方转弯进入红岩大道10.沿红岩大道行驶22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国兴路11.建始县内驾车方案1沿国兴路行驶450米,直行进入红二线2沿红二线行驶21.7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花坪大道3沿花坪大道行驶770米,到达终点终点:花坪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