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股权众筹时,股权分配方案是否应该已经确定

黄登宇 2020-01-17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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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通过股权众筹来获取资金,而我国股权众筹面临新一轮的创新,央行金融小组对此有了新的决策,发布了股权众筹的54321方案,具体内容是什么呢?股权众筹未来发展怎样呢?投资需谨慎,要去正规的平台像腾讯众创空间就很好的响应政策五是指定位应该是中国的新五板;四是指私募、大私募、公募、小公募四个层次;三是指种子众筹、天使众筹、成长众筹三个板块;二是不搞资金池,不做担保这两个底线;一是不能穿透法律红线。
米增强2020-01-17 1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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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众筹协议书甲方:xxxxx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地址:xxxxx电话:xxxxx乙方:xxxxx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地址:xxxxx电话:xxxxx鉴于:一、甲方,xxxxx公司,在xx行业具有良好的运营能力简单介绍公司情况;比如,已经成功开办xx总店,并主导xx家加盟店的设立,现拟出资xx万元并寻求投资方融资xx万元最低融资额为xx万元在xx区域设立xx连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连锁企业”;二、乙方,xxxxx公司,成功运营xx网站,能够为甲方提供较为完备的技术支持,展示甲方的项目,发布融资需求,以期实现互联网便捷融资、投资、管理的目标。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委托融资服务众筹协议范本》以下简称“本众筹协议范本”如下,以资共同遵守:第1条委托事项及融资费用1、在本众筹协议范本项下,甲方委托乙方通过其管理的xx网站提供以下服务:展示甲方申报的项目、发布融资需求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就交易的结构、定价、尽职调查及其它相关事情做出安排,具体内容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相关众筹协议范本。2、甲方就本众筹协议范本项下的合作事宜在xx网站的推广融资期为xx天,推广融资期结束后,如融资额未达到甲方事先约定的最低融资额xx万元的,视为融资失败,否则视为融资成功。3、本次融资费用为融资总额的xx,计xx万元。甲方还需向第三方平台支付融资总额的xx,计xx万元,作为资金托管费用。第2条委托有效期本众筹协议范本的委托有效期自甲方在xx网站发布项目并通过xx网站的审核得以公开展示之日至甲方完成融资并设立新公司店铺、项目等。若委托有效期届满而xx网站或本公司提供的融资服务仍在进行中,则委托有效期自动延长至该服务完成。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照乙方运营的xx网站的规则,将出资款如期汇至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融资成功后,甲方应按照为设立新公司店铺、项目等所签署的合伙众筹协议范本的约定,如期将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资款转入合伙企业账户,并支付融资费用与资金托管费用。2、当项目推广投资期结束后,如融资失败的,此时甲方有权收回出资款,但须支付融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甲方及投资人出资额的费用。甲方同意前述费用由乙方从甲方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资款中扣除。3、甲方延迟或拒绝按照约定条件将出资款汇至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或汇款后又抽回出资的或怠于履行连锁企业的选址、策划等义务或有其他损害xx网站声誉的行为的,视为甲方违约,则甲方除需支付融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融资总额的费用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融资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同意前述费用、违约金等由乙方从甲方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资款中扣除。4、甲方承诺,在项目推广融资期开始后不得越过乙方与xx网站的认证投资人就本众筹协议范本项下的项目达成任何形式的合作,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融资总额5%的违约金、融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甲乙双方出资额的费用。甲方同意前述费用、违约金等由乙方从甲方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资款中扣除。5、甲方承诺,为维持xx网站的公信力,设立合伙企业后,应将每个月的月度营业报表、分红详情于下一个月的第三个工作日前上传到xx网站,并接受xx网站的监督。如甲方连续两个月未上传前述信息,视为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融资总额xx的违约金。四、乙方权利义务1、在xx网站以适当的方式对甲方进行宣传与推广,通过xx网站为甲方寻找适合的投资者;2、xx网站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有偿为甲方提供相关融资资金托管、支付;3、xx网站与专业律师事务所合作,有偿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尽职调查、方案设计、交易众筹协议范本等法律文件起草等专业法律服务;4、xx网站提供信息交流和分享服务;5、协助甲方通过相关众筹协议范本的条款设定,保障甲方的经营管理权限,为甲方规范化管理奠定发展基础;乙作为xx网站的运营方,有义务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6、乙方有权就甲方的融资事宜收取服务费用。如在双方合作中,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继续提供融资服务。五、声明与承诺1、甲方承诺,在委托有效期内遵守xx网站的使用规则,维护xx网站的公信力,在xx网站所申报项目的所有信息真实、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并且项目信息不存在侵犯他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情形股权众筹协议书股权众筹协议书。2、甲方承诺,向xx网站提供的为完成本项委托所需要的涉及经营和财务的重要信息和数据是真实、准确、完整的。3、乙方承诺,在委托有效期内,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为甲方提供便利的融资网站,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获得融资。4、乙方承诺,对于甲方明确的保密内容,没有甲方的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第6条文本及生效六、本众筹协议范本是双方关于本项委托的最新文本,将取代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众筹协议范本。除非在本众筹协议范本生效后双方以书面的形式签订补充众筹协议范本,否则本众筹协议范本所载条款不能更改。本众筹协议范本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友好协商并以签订补充众筹协议范本的方式处理。1、本众筹协议范本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其他本众筹协议范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凡因本众筹协议范本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本页无正文,为《股权众筹协议范本》的签署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约时间:年月日1、股权众筹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2、基本概念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辛均庚2020-01-17 18:00:12
  • 众筹股份分配: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给每一个人颁发出资证明,则每一个参与股权众筹的小伙伴成为公司的股东。2、但在众筹项目注册公司时会碰到问题,这个问题就是股东人数众多且分布在全国各地,开一个线下的股东会可能就会比较麻烦,这无疑会影响公司的决策效率,解决这个问题,在现阶段大多数项目采用股份代持的方式来解决。就是外地股东把自己的股份委托给发起人或其他人代为行使,这些接受委托的人成为公司注册文件及公司章程上的名义股东,那些委托的人则是公司的隐名股东。3、如果公司准备将来上市,股份代持在现阶段会被证监会认为股权不够清晰,需要在上市前进行清理。扩展资料:海外借鉴2019年4月,美国颁布了乔布斯法案,对认定的新兴成长企业为众筹中的股权型众筹保驾护航、法律正名的时候。在我国,《公司法》 、《证券法》、《刑法》等法律中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让人寸步难行。而国务院研究中心田辉在其论文《美国乔布斯法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   中写到乔布斯法案“新设了对众筹融资的注册豁免机制。众筹,也叫网上小额集资,是一种利用网络平台向众多小额投资者募集股权资金的新型融资方式。在乔布斯法中,确立了对众筹融资的发行豁免条件:发行人每年最高合计的众筹融资不超过100万美元。投资者的投资金额需满足以下要求:第一,年收入少于10万美元的个人累计投资至多为2000美元或年收入的5%中的高者;第二,年收入超过l0万美元的个人可将其收入的10%用于投资。必须通过经纪人或资金门户进行众筹融资。股权众筹。
    贾鹤龄2020-01-17 17:19:36
  •  2019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杨东、京东金融股权投资总经理周剑远、德邦证券总裁助理左畅。座谈会上,天使汇等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负责人就股权众筹行业发展的热点问题做了专题发言。中证协会长陈共炎就证券业协会收到的管理办法反馈意见进行了说明。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上还专门介绍了管理办法的最新修改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在去年12月18日公布了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就股权众筹监管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界定,包括股权众筹非公开发行的性质、股权众筹平台的定位、投资者的界定和保护、融资者的义务等。整体来看,此次管理办法的修改版较最初征求意见版本有较大的调整,但仍属于征求意见的范畴,并非是最终版本。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对开展股权众筹业务的运营实体和媒体介质有了更明确的划分,被称之为“中介机构及其众筹平台”;管理办法要求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此前的规定中并未要求是“经审计”;取消了对股权众筹平台专业人员人数要求的限制,也取消了股权众筹平台不能为“平台自身或关联方融资”的限制。此前对“中介机构500万门槛”征求意见的时候,部分人士觉得条件太高,协会的意见是设定一定的门槛,防止平台良莠不齐,给融资者和投资者带来风险。此外,管理办法也明确了中介机构可以自建众筹平台,也可以通过外包的众筹平台开展股权众筹业务,专门提供众筹平台服务的机构即提供众筹平台外包服务的机构净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对专门提供众筹平台服务的机构设定高门槛有利于提高平台的专业性和安全性,有利于为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技术保障,且要求对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这样也方便了没有资金和技术条件的中介机构,使他们不用自建平台。尤为重要的是,合格投资者的门槛似乎有望明显降低。最新的修改意见中,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的投资者可满足的条件之一是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或个人,而在最初的征求意见稿中这一标准是“100万元”,调整的幅度较大。另一个标准是金融资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平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而此前的标准是“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平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此外,“《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这两条对投资人要求的规定也未能出现在修改版本中。据悉,来自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等领域的近160位业内人士参加了会议。理论上目前券商均有实力开办众筹平台,中证协此次邀请了多家券商老总参会似乎也代表着证券公司有望大力进军股权众筹。此次修改的主要亮点是降低了和个投资着的门槛。较高的门槛有利于方式平台良莠不齐,给融资者和投资者带来风险。但过高的门槛又会违法股权众筹的本质。目前,监管条例还在修改中,其正式出台将有极大的促进股权众筹合规合法经营,也能让股权众筹平台有更大的操作空间。
    边剑英2020-01-17 17:04:15
  • 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进行。目前股权众筹有三种模式,平台对接中介型,领投跟投型,投资管理型,前两种收佣金,第三种免费。投资股权众筹获得投资收益,其中投资管理型股权众筹可实现,融资方,投资方,平台三方共赢。股权众筹方案一般都会网站平台给设计,会有股权人士提供意见。
    樊振萍2020-01-17 17:00:48

相关问答

股权众筹融资模式此模式是《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一种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股权融资的模式。如《指导意见》指出:“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该《指导意见》对其法律性质界定为“公开小额股权融资”活动。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在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中指出:“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模式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指出:“目前,一些市场机构开展的冠以”股权众筹“名义的活动,是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的非公开股权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行为,不属于《指导意见》规定的股权众筹融资范围。在实践中非公开股权融资主要包括3种形式:天使合投模式、个人直接股东模式及基金间接股东模式。天使合投融资模式是实践中的一种股权融资的方式,其特点在于:一位领投人起到众筹项目评估的核心作用,众多跟投人选择跟投。创业者不仅能够获得资金,还可以获得更多的行业资源、管理经验等附加价值。与股权众筹不同之处在于,其投资人是特定群体,并不是面向普通大众。这种模式为了实现集合投资,领头人和跟投人通常会签订管理协议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人数众多或者股权协议比较复杂,双方也可以成立合伙企业,以特殊目的公司SPV等形式来参与企业管理。个人直接股东模式从字面意义来理解,即投资者直接对项目进行投资并获得股权,成为融资公司的股东。个人直接股东模式下,投资者是基于自己对项目的判断进行投资,因而该方式对于投资者的专业要求较高,投资者必须对项目比较熟悉或具备专业的投资经验。因此,平台一般会建议投资者采取小额单笔投资,多样化行业项目的方式分散风险。有些平台还会代表投资者持有股份和管理投资,并将企业发展状况及股利分红等情况及时反馈给投资者,同时,平台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相较于个人直接股东模式而言,基金间接股东模式加入了基金代理的因素。在此种模式下,股权众筹平台通常会事先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管理旗下的私募股权基金,通常一只基金仅投资于一家初创企业。在具体流程上,投资者仍然直接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对可投资项目进行浏览,并依据自己的判断选择其认为有潜力的项目。与个人直接股东模式有所区别的是,投资者的投资资金并不是直接以投资者的名义进入融资企业,而是转入其所挑选的项目所对应的基金,并最终以基金的名义投资项目企业。投资者是众筹平台中项目个股的基金持有者,基金的面值和项目公司的价值等值。在这种融资模式中投资者是项目公司的间接股东,其所有投票权被基金所代理,投资者对融资项目公司基本上没有影响力。即投资者的所有投票权被基金所代理,全资子公司行使对基金的管理权,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互联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这种模式是指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通过互联网进行募集资金。此种模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应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法律关系主体有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互联网平台。这三方主体形成居间合同法律关系,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是信托法律关系。
1.方案要具备有效性。方案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真实的激励导向要符合委托人动机,即将经理人引导至股东关注的方向努力;第二,要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使经理人产生合适的期望及达成期望的效价,即具有较大的激励力;第三,能够体现人力资本价值,并实现人力资本的升值;第四,能够降低总体委托代理成本,杜绝或明显减少内部人控制行为;第五,在使经理人得到激励的前提下,能够避免企业的其他员工乃至整个企业的激励总量损失。2.方案要具备可操作性。主要从六个方面进行判断:第一,在促使经理人承受风险抵押功能的同时,是否能够兼顾经理人的承受能力,避免经理人承担过大的风险,以防止经理人主导需求的扭曲;第二,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规章,以防出现法律瑕疵;第三,有没有建立合理的、成本较低的激励性股权退出机制;第四,激励成本是不是合理适宜;第五,是否能够妥善解决资金来源;第六,股权定价方法是否合理清晰。3.方案要具备可持续性。方案应该做到:第一,避免股权固化以致激励性股权枯竭;第二,要有调整弹性;第三,要设定合理的股权收益结算周期。总之,股权激励方案要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可持续性是我们设计方案时应考虑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衡量方案的应用价值以及预判方案能不能成功实施的重要依据。方案的要素:①激励对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具体到某集团而言,指下属企业的正副厂长经理。②激励性股权数量及分配比例:激励性股权的数量为企业总股份的10%。正职应占全部激励性股权的40-50%,其余由副职分配。③激励性股权的组合:激励性股权的20%为实股,并实际转让和过户,80%为虚股,不实际过户,但在股权结算期满后,虚股可以实股化,即完成实际过户,但是否行使实股化的权力归经理人所有。④资金来源及股权来源:实股的入股资金由本人解决,以现金支付;虚股不需要支付现金。如果本人一次性难以拿出全部现金的,入股时应至少支付50%,其余资金以实股质押,向公司借款支付,借款免计利息。激励性股权来源于企业股东的集体摊薄。⑤股权定价:股权价格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的净资产确定。⑥任期及股权激励结算周期:规定激励对象即经理人一届任期为3-5年,并以任期为股权激励结算周期,简称激励周期。正常任期期满后,经理人继续任职的,可以启动新一轮激励周期。⑦激励性股权的权利义务:在激励周期内,不进行利益分配,期满结算时,实股与虚股有同样的利润分配权;利润分配比例与股份比例不同,如果企业赢利,全部激励性股权按照20%的比例分红,其他资本股的利润分配比例为80%。企业出现亏损,实股与普通资本股一样承担有限责任,虚股不需承担任何责任。⑧股份退出规定:经理人在任期间辞职的,企业有回购选择权,经理人应有出让义务,回购价格按照期初与辞职时的净资产就低原则确定;公司辞退经理人的,个人有退股选择权,公司应有回购义务,回购价格按照期初与辞退时的净资产就高原则确定;任职期满后,经理人具有实股的完全处置权。因为自己辞职原因经理人离开公司的,辞职之前的虚股应分配利润和以后的分配权及实股化权利自然取消;因为公司辞退原因使经理人离开公司的,虚股之前的应分配利润公司应分配给经理人,以后的分配权及实股化权利自然取消;虚股实股化时的行权价格与期初实股价格一样,即按照期初企业净资产确定。在结算期内如发生企业被并购或大股东变更及重大股权调整,个人有退股选择权,公司应有回购义务,回购价格按照期初与辞退时的净资产就高原则确定,同时结算虚股的分配利润。⑨有关方案实施的配套管理规定:建立经理人监督评估系统,包括:第一,定期的经理人述职制度。第二,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及审计制度。第三,设置企业经营状况指标体系,比如资金周转率、应收款回款率、技术专利申报量、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监控企业经营发展并作为考核以至决定续聘或解雇经营者的其中依据;由于该项工作专业性强,也比较复杂,对于一般管理基础较差的中小规模民营企业来说实施难度较大,建议外聘咨询公司解决。⑩有关激励周期:完整的股权激励过程包括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方案、企业与激励对象签订合同、实施方案、到期结算等阶段,企业运行方案的同时应启动经理人的监督评估系统,在必要时对方案做出适当的调整。在一轮激励周期结束后,企业根据实施情况的总结,进一步完善方案,以启动新一轮的激励周期。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