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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非法经营的项目,经营项目不一样,认定情节严重、特别严重会有所区别,以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为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赵风英2019-12-22 00: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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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依据:1、外汇类非法经营:非法买卖外汇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非法所得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以及居间介绍骗购外汇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都属于非法经营罪的情节严重情形。2、出版物类非法经营个人犯罪:1998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个人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1条至第10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1经营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3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3、出版物类非法经营单位犯罪:《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1条至第10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1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3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1条至第10条规定之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经营数量接近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数量起点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4、电信类非法经营:2000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罪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达到一定程度,就构成非法经营犯罪,将受到刑罚处理。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连保健2019-12-22 0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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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是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齐景伟2019-12-22 00: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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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要看具体非法经营的项目,比如:非法经营烟草,金额达到5万元,属于情节严重,金额达到25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节严重的量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麻硕士2019-12-22 00: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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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达到一定程度,就构成非法经营犯罪,将受到刑罚处理。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经营行为涉及的物品门类多,非法经营的手段多种多样,如何确定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依据目前公布实施的法律文件,立法部门按照不同的物品行业进行了列举式的规定。那么,对于没有列举的其它非法经营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情节严重与否呢?应该说,还欠缺法律规定,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该严格按照既有法律法规依法适用,对案件公正审理,而不能自由认定、创设、发挥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齐晓峰2019-12-22 0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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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1记向量i,使i垂直于AC于C,△ABC三边AB,BC,CA为向量a,b,c∴a+b+c=0则i=i·a+i·b+i·c=a·cos180-C-90+b·0+c·cos90-A=-asinC+csinA=0接着得到正弦定理其他步骤2.在锐角△ABC中,设BC=a,AC=b,AB=c.作CH⊥AB垂足为点H CH=a·sinB CH=b·sinA ∴a·sinB=b·sinA 得到a/sinA=b/sinB 同理,在△ABC中,b/sinB=c/sinC 步骤3.证明a/sinA=b/sinB=c/sinC=2R:任意三角形ABC,作ABC的外接圆O.作直径BD交⊙O于D.连接DA.因为直径所对的圆周角是直角,所以∠DAB=90度 因为同弧所对的圆周角相等,所以∠D等于∠C.所以c/sinC=c/sinD=BD=2R 类似可证其余两个等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