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制,备案制和审批制的区别

黄爱銮 2019-12-21 2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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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制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它的核心应该是“审”,但缺乏了审什么?怎么审?达到什么条件就可以批这些公开、透明的内容。核准制是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体现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则。因此新政策对如何备案、核准列出了详细的标准和程序。新政策明确了,国家和地方都要按照一系列的条件来核准或备案,如,专用汽车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新建汽车企业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等。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答: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边吉才2019-12-22 00: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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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1、定义不同。核准制是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上市,必须经过核准证券发行的管理制度。备案制是指从境外进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必须备案的管理制度。2、方式不同。核准制是由股票发行人,在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且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下,向证券监管机构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备案制是由企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加工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作货物进制度、询价制度构成中国股票发行监管的制度基础。核准制-备案制。
    麻益良2019-12-22 00:20:20
  • 我们国家在行政监管的时候,常见的措辞包括审批、核准、备案、登记和注册五种审批制是指某一政府机关对一件事项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审批通常是事先进行的,而且会对申请事项和申请材料做实质性的审查。核准制,设置公开发行条件,满足条件的可以公开发行,但在操作中具体条件的解释和适用上,政府有一定的裁量权。企业价值由法定条件衡量。备案制倒确实是形式审查,政府机关只对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理论上并不对申请文件的内容做实质性审查。但备案未必是事后的,有些时候也要求在实际行为发生前完成备案。审批制,不设法定的条件,纯靠政府判断谁能公开发行谁不能公开发行,没有一个固定的判断标准。企业价值由政府判断。核准制,设置公开发行条件,满足条件的可以公开发行,但在操作中具体条件的解释和适用上,政府有一定的裁量权。企业价值由法定条件衡量。备案制和注册制是一个制度的两个名字,公开发行不设条件,只要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政府只要求发行人将问题说清楚即可。企业价值由市场判断。
    龚孝雄2019-12-21 23:58:57
  • 公开发行的这些制从前往后政府的自由裁量权递减,核心区别在于:审批制:不设法定的条件,纯靠政府判断谁能公开发行谁不能公开发行,没有一个固定的判断标准。企业价值由政府判断。核准制:设置公开发行条件,满足条件的可以公开发行,但在操作中具体条件的解释和适用上,政府有一定的裁量权。企业价值由法定条件衡量。备案制:和注册制是一个制度的两个名字,公开发行不设条件,只要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政府只要求发行人将问题说清楚即可。企业价值由市场判断。审批制与其他制度安排的核心区别:就是是否使用财政资金,这里的财政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政府举债资金、土地整治收益等。使用财政资金的适用于审批制。未使用财政资金的适用于核准制和备案制。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在于国家相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比如一些严重过剩的行业,像钢铁、水泥,还有一些比较高端的行业,像高铁、民航,一些比较敏感的行业,像电信。这些都是实行核准制。而一般的行业都是实行备案制。
    龙少红2019-12-21 23:39:38
  •  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资的中小项目。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第三,程序环节不同。过去的审批制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多个环节,而核准制、备案制只有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一个环节。
    齐显民2019-12-21 23: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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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是指企业投资建设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金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其后,企业即可自行组织建设。企业报送备案的项目,除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或审批的之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备案。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备案制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但需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履行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项目核准:一、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核:二、项目申报单位凭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人防、生产许可、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三、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期满30日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期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准予延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在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尚未开工的项目,如果《市目录》发生调整,对项目核准权限或要求发生变化,应重新核准。四、经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的项目,如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技术方案、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进行报告。原项目核准机关应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五、对应向政府申报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同意的项目,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环保、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