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建设分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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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核准和备案是立项的三种形式,之所以这样区分,是根据项目法人不同、项目性质不同、资金来源不同等因素来确定的。审批制主要是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政策性贷款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这类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或政策性资金,且项目主体一般是政府部门,所以要求比较严格。核准制主要针对企业自主投资的,已经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外国企业投资项目或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项目,这类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需要认真审查研究,要求也比较严格。备案制主要针对企业自主投资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的一般项目,这类项目要求相对宽松。
黄盛福2019-12-22 0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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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核准、备案,其实是政府行政许可的三种制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十七条:“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龙庆丰2019-12-22 00: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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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在行政监管的时候,常见的措辞包括审批、核准、备案、登记和注册五种,凭印象流简单说一下,如果有理解错误的,请打脸。审批制是指某一政府机关对一件事项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审批通常是事先进行的,而且会对申请事项和申请材料做实质性的审查。关于核准制,答案中认为核准是做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这一点是错的。许多采取核准制的事项同样需要进行严格的实质审查,至于核准和审批为什么要区分开,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一直觉得两件事情是一样的。当然严格从法条的角度看,核准严格程度似乎低于审批,以下引用一小段法条,大家可以感受一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备案制倒确实是形式审查,政府机关只对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理论上并不对申请文件的内容做实质性审查。但备案未必是事后的,有些时候也要求在实际行为发生前完成备案。登记制是出题人没有提到的,实际上也是一种极常见的类别。登记同样是形式审查,所以登记和备案的含义是比较接近的。但是登记的事项通常是公开可检索的,比如公司登记、不动产登记等,因此有一些法律事项只有完成登记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而备案通常和事项本身是否有效没关系。注册和上述四种都不太一样。注册一般是指申请人要取得某种特定资质,或者加入某种特定行业组织需要进行注册,所以上述四种通常是和政府机关打交道,注册则通常是和行业协会一类的机构打交道。还需要最后补充两点:1、我们国家在行政许可领域采取的措辞远不止上述五种,有些事项直接使用“许可”,其含义和审批是基本一致的,还有些领域会使用一些特定的措辞,其含义只能对法律做进一步理解了。2、上面说的只是理论,实践中因为立法本身技术有限,有些法条的措辞是不恰当的,更常见的问题是,政府机关的具体办事人员对这些措辞不加区分,一律采取实质审查的态度,比如有些地方工商局会对公司章程的具体条款说三道四。3、这些措辞和具体流程无关,有些审批三天就能搞定,还有些备案一年都做不出。4、政府耍流氓的时候,根本不在乎措辞和法条。比如75号文补登记明明是法律规定的,但是在上海外汇管理局就是不能做的。比如没有任何法规禁止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但是实践中通管局就是不发。比如,外资并购条例规定关联交易的外资并购由商务部审批,但是实践中商务部从来没有批过。说多了都是泪。最后简单列一下生产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时可能碰到的不同环节,大家感受一下。1、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2、发改委外资项目核准;3、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4、商委外资企业设立审批;5、工商局公司设立登记;6、税务局税务登记。
龙尚雪2019-12-22 0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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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制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它的核心应该是“审”,但缺乏了审什么?怎么审?达到什么条件就可以批这些公开、透明的内容。核准制是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体现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则。因此新政策对如何备案、核准列出了详细的标准和程序。新政策明确了,国家和地方都要按照一系列的条件来核准或备案,如,专用汽车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新建汽车企业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等。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答: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从一定意义上讲,实行核准制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为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作为《决定》的附件,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黄甘雨2019-12-22 0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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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备案与核准的区别有:第一,范围不同:项目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项目核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内的项目实行核准制。第二,内容不同:项目备案:备案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的规定,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标准,是否属于政府审批或核准而不应进行备案项目。项目核准:项目核准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未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公众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第三,申报材料不同:项目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项目单位法人工商登记证明。项目核准:项目核准需申报的材料有项目申请报告书、规划选址意见书、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扩展资料:审批、核准和备案统称项目立项,是立项的三种形式,具体采用哪一种形式立项是根据项目及实施单位的性质、资金来源等因素决定的。一般政府投资项目、银行政策性贷款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用审批制。企业自主投资的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已列入《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以及矿产、通信、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用核准制。企业自主投资的一般项目采用备案制。立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黎玉龙2019-12-21 23: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