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东道国对外国投资主要管制措施有哪些?

梅长华 2019-12-21 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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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道国”指跨国公司经营国外业务的所在国。经济学中又称“HostState”。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的关系有自由主义、新帝国主义、新重商主义3种传统范式。东道国”是由“东道主”一词演变而来。左传·僖公三十年》记载了春秋时期秦晋围郑,郑派烛之武劝说秦退军的故事。故事讲道,烛之武对秦穆公道:“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意思是:秦如果不灭掉郑国,而让它成为东方道上的主人,秦国使者来来往往,缺乏的资财食用,由郑来供应,这对你也没有什么坏处。秦从其言撤军。郑在秦以东,故称东方道上的主人。后来,“东道主”便成了一个固定名词,泛指居停之所的主人或以酒食请客的人。东道国”就是以主人身份接待他国,或在国际活动中处于聚汇居停之所和主办其他事的国家。
齐景文2019-12-22 0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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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经济法,是泛指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它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法律规范的总称。何谓国际经济关系?学者界说可分为两大类。一说认为国际经济关系专指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其主体,限于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在国际公法上具有独立人格的其他实体。另一说则认为国际经济关系不仅包含上述内容,而且包含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其主体,包括在国际民商法、国际私法上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人或组织,即属于不同国家的国民个人各国涉外经济法的发展各国分别制定的涉外经济法也有重大的发展和转折,主要表现是:第一,发达国家中,各国的经济立法,包括涉外经济法,层出不穷,日益细密;第二,战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互相渗透和逐步交融,内容和形式上常互相吸收和互相参照。欧洲共同体已进一步发展成为“欧洲联盟”,今后联盟内部两系各成员国涉外经济立法的互相渗透与交融,势必更加广泛和深化。第三,战后各种区域或专业性的国际经济组织的有关条约、规则和章程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促使这些国家各自对国内的经济立法作出相应的调整,从而这些成员国的涉外经济法在有关地区或有关领域内渐趋一致或统一。第四,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战后相继摆脱殖民统治、取得政治独立的众多弱小民族,都极其注重创建自己的涉外经济立法体系,在投资、贸易、金融、税收等各个方面制定有关有法律和条例,借以保卫国家经济主权,维护民族经济权益。
    黄盛林2019-12-21 23:59:10
  • 对于跨国公司法律地位的看法目前,跨国公司凭借其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管理等优势,较之一般公司、企业,跨国公司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交往中的重要参与者,毋庸置疑,它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主体。但是关于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律地位有很多的争议,有学者认为跨国公司是国际法主体,理由是:跨国公司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关系,他的活动跨国公司的活动对于国家及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及国际法所调整的国际社会秩序均产生重大影响,使其成为国际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国际社会实践发展的现实要求。我的观点:跨国公司不是国际法的主体,而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受东道主国家法律的制约。在学习《国际法》的时候,马立伟老师提到“王铁崖老前辈认为,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也同样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但否认个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有国际法主体资格。我赞同此观点,理由如下:①国际法主体是指在国际关系中具有国际公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实体,有三个要件:A、具有享有国际权利和承担国际义务的能力B、具有参加国际关系活动的能力C、是“实体”②跨国公司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具有参加国际关系活动的能力,这是肯定的。此外跨国公司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尚未获得现有国际法律的认可,并且无论它实力再强,他也只是一个公司,其权利与义务不能与国家相提并论,因此它不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也不能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还不是国际法的主体。总而言之,跨国公司不是国际法的主体,而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受东道主国家法律的制约。
    齐晓影2019-12-21 23:39:54
  • 全国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构成南北合作实践、替代《洛美协定》的协定是非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是指除关税措施以外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法律上或行政上措施的总称。35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进行征税的权力,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内的体现。在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上各国基于主权的属人效力所主张的税收管辖权表现为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公民税收管辖权,而基于主权的属地效力所主张的税收管辖权为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财产所在地管辖权。案列分析1卖方在旧金山将货物越过船舷时即完成交货2不能,因为买方开出了以卖方为名义的信用证所以卖方无条件履行合同3开证行付款的条件是具有以下两样A买方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B两公司买卖合同的单据。
    赵顺起2019-12-21 23:21:51

相关问答

我国面对贸易摩擦应对办法:1、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保持战略定力和战略耐力,全国上下团结一致、勠力同心,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化压力为动力,充分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努力维护国家发展的国际环境,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推动我国综合国力再上新台阶。2、保持战略定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应对美国挑起贸易战的行为,关键是不受对方干扰,保持战略定力,避免犯颠覆性错误。3、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提升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改善人民生活。4、坚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5、全力增强创新能力。牢牢把握新技术革命的战略机遇,加速技术追赶,加强前沿技术研发,用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6、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全面开放新格局,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分工地位,建设贸易强国。扩展资料:贸易摩擦背景:2019年,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加剧,中国连续14年位居全球贸易摩擦目标国榜首,全年共有21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116起,涉案金额27亿美元。从涉案产品看,钢铁、轮胎、鞋、玩具、铝制品等已成为贸易摩擦的“重灾区”。经济贸易领域的矛盾和摩擦,成为我国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矛盾和摩擦最集中的领域,且在我国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中有较突出的表现。近年来,我国摩擦产品种类一直在不断增加,机电、高科技产品出口增长迅速,成为新的摩擦热点,例如汽车、医药产业等。并且大有从单一产品延伸到整个相关行业之势。贸易摩擦。
什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至中央领导、下至平民百姓,举国关注,共谋大计。来自方方面面的讨论与争鸣,可谓如火如荼。但是,眼下至少有两个不争的共识:一是坚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心;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公路建设。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坚实基础。农村公路是支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是农村地区最主要的甚至是一些地区唯一的运输通道。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和前提。改革开放以来,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消除贫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陕西省农村公路的现状,仍然可以概括为“欠账甚多、任重道远”。目前,我国仍有4万个建制村尚待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30多万个建制村还没有通沥青路。陕西所占比例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喜的是,发展农村公路的有利因素,大于历史上任何时候,其突出特点是政策好、人气旺。今年5月24日,陕西省与交通部共同签署了《陕西省人民政府—交通部关于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意见》。李盛霖部长高度评价:陕西省政府和交通部联手共建农村公路,是贯彻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陕西省代省长袁纯清强调:农村公路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一基础工程、第一民心工程、第一富民工程。在“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揭开了新时期划时代的一页。意见》深刻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需求和重大方针政策。正像《人民日报》社论所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加强“三农”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用5句话20个字为我们概括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和要求,勾勒了一幅令人向往的现代化乡村社会的美丽图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我认为,农村公路建设就像这幅美丽图景的画布一样,是十分重要的基础和载体。公路是农村脱贫的必要基础设施长期以来,贫困与农村孪生,弱势与农村齐名。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可为扶贫开发事业、农业长效发展机制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三农事业”奠定物质载体,增强造血功能。2004年3月,国际农村公路焦点组织IFG第四次技术交流会议在我国的昆明召开,会议主题是“农村公路改善与扶贫”。大会有一个可喜的研究共识:农村公路建设是脱贫的必要因素之一,农村公路在通达、教育和医疗设施、增强农业收入、刺激商业活动、加强联系与沟通、提高旅行速度、提高生活质量等方面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这里应当特别指出的是:扶贫与公路改善之间应当如何保持平衡、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这是各国政府和咨询公司考虑的首要问题之一。来自亚洲的研究表明,如果有较好的农村公路,化肥成本会降低14%,农民收入增长12%,而农业产品产值则上升32%,而且方便的运输条件可促进农副产品的精加工、附加值。来自非洲的研究表明,在目前非洲的公路条件下,只有5%的肉类通过卡车运输,多数运输活动靠步行,有时耗时数周,导致食品重量丢失、质量下降。研究表明,400公斤食品在12、24、48和96小时的运输途中所丢失的重量分别为6%、8%、12%和14%。有专家指出,美国农产品全国的差价只有5美分,关键是公路的发达与运输的快捷。由于交通不便引起的价格差异十分突出,在发达地区只卖几元钱的半导体,在农村却要数十元甚至上百元。市场上热卖的一种土豆片,英文称“PRINGLES”,中文名叫“品客”,190克卖价12元,在西安卖13元。美国人制造了“品客”,分厂却设在交通发达的广州,而其原料不外乎是陕西盛产的土豆,价格翻了100多倍,若按当地市值计算,剩余价值高达千倍。要想富,先修路”的意义就在于,农业结构的调整、农副产品的深加工,都离不开公路交通提供的基础保障。我们对未来的憧憬是,便捷的农村公路会吸引类似“品客”等诸多的外企,像建设“坑口电站”一样,把厂子搬到农民的田间地头,那时候我们的一颗土豆也会变成“天价”。有研究认为,农村道路在综合扶贫与经济发展战略中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贫困地区落后的基础建设导致其与其他地区的贫富差距拉大;公路改善增加了村民收入,使他们容易获得教育与医疗;促进了人口、货物和服务的流动;加强了农村地区之间的交流。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在全面提升综合国力的过程中,对改变相对薄弱的农村面貌都有一段集中并快速的发展阶段。韩国在“二元经济”转型中,政府斥资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970年11月,韩国政府首先拨款20亿美元启动“新村运动”,主要用于修建乡村道路等。该国中央政府免费向全国3万余个村庄发放水泥,平均每村335袋,每户4袋,每袋50公斤,并明确规定这些水泥只能用于村里的公共事业。地方政府则提出了修建桥梁和村级道路等20种乡村基础建设项目,交给农民自己开发。为了鼓励、激发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热情,政府还确定了“先动先扶,不动不扶”的扶持政策。对那些达到政府要求的村庄,第二年每村加拨500袋水泥和1吨钢筋。如果基础工作面貌发生了改变,政府第三年再为该村再追加1000袋水泥用于鼓励等。综上所述,农村公路的发展,无疑可以改善农村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可以增加农村收入,扩大农民就业,促进“生活宽裕”;可以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和对外交流,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激发农村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进取精神;可以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改善村容村貌,促进“村容整洁”;可以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从而向新型农民的时代过渡,提高参政的意识,促进“管理民主”。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最近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起,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诸多方面取得成果,使建设新农村的过程真正成为不断带给农村群众实实在在好处的过程。努力实现农村公路发展的历史跨越“十一五”时期是农村公路建设的新时期,中央明确要求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一项重大任务,这是新时期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指导思想。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在最近召开的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总结以往的经验,认真审视和准确把握新时期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新变化。我们可喜地看到,农村公路建设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变。今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把农村公路建设摆到“十一五”交通工作的突出战略地位,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近期,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要抓住我省列入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试点先行省的机遇,把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切实加强起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基础工程。要科学规划,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十一五’时期实现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的双胜利、双丰收。十一五”陕西省农村公路发展的目标是:县乡公路里程达到4.6万公里,其中沥青水泥路里程达到3.5万公里,等级公路3万公里,村公路达到6.9万公里,每年安排不少于1万公里的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力争乡镇、建制村通班车率分别达到100%和95%。为实现上述目标,目前我们主要做的五项工作是:第一,大力建设通村公路。按照“县组织验收、市审查上报,省公路局核准、交通厅拨款”的程序以及“据实补助、先干后补”的办法实施。凡达到交通厅颁布标准的通村沥青路,关中地区每公里补助10万元,陕南、陕北地区每公里补助12万元;凡达到交通厅颁布标准的通村水泥路,全省统一按每公里15万元给予补助。在整个建设中,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四项制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建设质量。严格资金管理,公示资金使用,保证国家补助资金真正用到农村公路上,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第二,动员各方积极力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政策引导作用,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农村群众及社会力量,坚持“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群众自愿出一点”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各地交通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和密切合作,形成多方支持、建设农村公路的合力。要认真总结延安市修建农村公路经验,坚持以往“乡村群众打底子,交通部门铺面子”等做法,依法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村自愿出工投劳,合法筹集建设资金。要尊重农民的选择,不修农村不需要和不愿意建的路,不搞强行摊派和集资,决不能增加农民的负担。第三,坚持经济节约的原则。农村公路的设计、建设、养护和管理,要按照量力而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修实用之路、安全之路、资源节约之路。要合理把握标准,适当简化程序,标准规范以及线型选择等要因地制宜、因路制宜,推广就地取材、经济耐用、易于养护的路面结构。不搞大改线、大拆迁,保护沿线农村利益。注重环境保护和节约用地,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资源,合理利用土源和料场,不得乱采滥挖,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第四,加强改善养护管理。认真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建立、完善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管理体制,统一规范管理机构,市设农村公路管理处,县设农村公路管理站。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资金渠道,特别是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和地方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健全养护机构,完善养护模式,推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常年养护与季节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方式。加强对农村公路的技术指导,做好全省农村公路通达以及技术状况普查工作。第五,积极发展农村客运。把农村客运网络作为支农、惠农、兴农的实质性举措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农村公路效益。按照“路、站、运”一体化发展原则,修建简便、经济、实用的停靠点或招呼站;积极进行农村客运公交化试点,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更多的方便和实惠。
想识得庐山真面目:要站在庐山外看,也要站在庐山内看。我们看看“投资”。一、站在外面看:“投资、出口、消费”是一个经济体得3大内容。它们3者的健康程度,决定了经济体的健康程度。二、站在内部看:我觉得从外国投资者的资金性质来解答这个问题就很好。两种性质的资金: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然后,突然抽走这些资金,会如何?中国经济就骤然降温,崩溃。所以说帝国主义“无耻”+“阴险”。那么,中国人有能力应对吗?看下五。五、中国对金融市场的管制。帝国主义国家要求中国全面开放金融市场,中国坚决不同意,只是小部分的开放。所以,国际热钱流入中国的途径、渠道是有限的。到这里,可以给出对你问题的全面回答:国际投资者做空中国,是一个有预谋的“货币战争”行为,是极其危险的,中国对于这个问题的是高度重视的。国际投资者首先通过唱衰中国,然后希望产生一种羊群效应,致使大量投资中国的“产业资本”+“金融资本”流出中国,从而实现做空中国的目的;再做空之后回过头来“抄底”,最终实现盆满钵满!我坚信中国能够抗住外国投资者的做空,因为中国对此是有高度防备的。结合你的补充问题:对奢侈品行业的冲击?只要中国金融市场不乱,中国奢侈品行业将有N个十年的“黄金期”。
中国经济正朝着分工更明确、结构更合理的阶段发展,如何做好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转型中最重要的问题。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资金“脱实向虚“的现象。金融与实体经济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才是健康发展之路,从本质上来说,实体经济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利器”。但金融所表现出来的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信息,分散、转移和管理风险等功能,对经济活动具有有效的调节和推动作用。通过银行贷款间接融资,也让不少企业获得了重新发展的机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和“爆炸式”增长。然而,金融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会无形中对实体经济造成伤害,因此金融“脱虚向实”成为尤为必要和迫切的目标。这时候则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来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银行业金融机构也需要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式,加强产融结合。采用灵活的方式,满足小微企业各方面需求;一些商业银行还促进境内外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在产品、技术等方面进行交流合作,发展跨境金融,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其次,应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的股权投资来实现直接融资,大大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当然在拓宽融资渠道的过程中,需要合理利用各种融资手段,比如大力发展场外股权市场;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融资渠道,建立合理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降低企业杠杆率;利用资产证券化手段,实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协同发展。政府在引导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适当降低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门槛,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金融业至关重要,同时也应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信用体系、支付清算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