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的大型国企和研究单位有哪些?

赵韵韵 2019-12-21 2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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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羚锐制药是私企。羚锐制药是由河南羚锐制药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于1999年6月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9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第126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年10月18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注册资本10036万元。公司始创于1992年6月,由河南省信阳羚羊山制药厂和香港锐星企业公司合资组建而成,2000年10月成功上市,成长为国内知名制药企业。目前,公司在北京、上海、武汉、郑州、信阳等地控股、参股十余家企业,拥有多个科研、生产基地,其中羚锐新县生态工业园为国内最大的橡胶膏剂药品生产基地,羚锐信阳科技园为国内先进的大型口服药生产基地,建立在北京的羚锐药物研究院和羚锐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科技研发基地。公司资产总额10亿元,年创利税逾亿元,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企业。公司拥有橡胶膏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酊剂等十大剂型百余种产品,其中包括通络祛痛膏、培元通脑胶囊、丹鹿通督片、胃疼宁片、参芪降糖胶囊等独家拥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及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和国家医保药品。公司的所有产品剂型及其生产车间均通过国家GMP认证,质量标准实现了与国际接轨。公司先后被评为“全国中药工业50强企业”、“全国中药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药优秀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1999年和2019年先后两次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党委被中组部命名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02年“羚锐”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国内橡胶膏剂药业中首件驰名商标。藉此,羚锐制药被业界誉为“中国橡胶膏剂药业第一品牌”。
龚家裕2019-12-22 0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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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省属大型国有企业:一拖集团。
    齐晓桦2019-12-22 00:54:42
  • 是的,应该是国企,现在国家不是在投资很多地方吗。
    龚小艳2019-12-22 00:38:32
  • 以下为省管大型国企:1、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4、郑州煤炭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5、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9、河南物资集团公司 10、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11、河南省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2、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洛阳单晶硅有限责任公司 1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河南农业综合开发公司 16、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7、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9、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20、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21、中国河南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22、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3、河南省中原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24、河南豫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河南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26、河南省盐业总公司 27、河南省经济技术协作集团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国资。
    龚峰彪2019-12-22 00:11:09
  • 河南的大型国企和研究单位有:1、河南煤化集团:大型国企。集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是经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在永煤集团、鹤煤集团、焦煤集团、中原大化、省煤气集团的基础上重组的国有独资公司。2、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大型国企。公司总部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是国家“一五”时期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1955年开工建设,1959年建成投产,是中国特大型机械制造企业,拥有的“东方红”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3、河南省青少年研究所:研究单位。河南省青少年研究所积极开展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发生、发展及其规律的理论研究,为党和政府关于青少年问题的决策提供服务,为青年工作和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4、河南省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单位。作为一家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高级智库,河南省改革发展研究院既是国际化的改革研究机构,又是重要的智力生产机构。围绕着中国经济转轨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超前性的研究。5、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单位。1994年豫发16号文“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与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合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河南省改革发展研究院-河南省青少年研究所-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煤化集团。
    齐昭田2019-12-22 00:01:44

相关问答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方面用于以下目的:1、向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行政审批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规定,我国对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核准和备案两种批复方式,其中核准项目向政府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备案项目一般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对某些项目仍旧保留行政审批权,投资主体仍需向审批部门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向金融机构贷款我国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等以及其他境内外的各类金融机构在接受项目建设贷款时,会对贷款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评估,银行等金融机构只有在确认项目具有偿还贷款能力、不承担过大的风险情况下,才会同意贷款。项目投资方需要出具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银行等金融机构只有在确认项目具有偿还贷款能力、不承担过大的风险情况下,才会同意贷款。3、企业融资、对外招商合作此类研究报告通常要求市场分析准确、投资方案合理、并提供竞争分析、营销计划、管理方案、技术研发等实际运作方案。4、申请进口设备免税主要用于进口设备免税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办理中外合资企业、内资企业项目确认书的项目需要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境外投资项目核准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国外矿产资源和其他产业投资时,需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或省发改委,需要申请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投资重点项目信贷支持时,也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6、环境评价、审批工业用地我国当前对项目的节能和环保要求逐渐提高,项目实施需要进行环境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作为环保部门审查项目对环境影响的依据,同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作为向项目建设所在地政府和规划部门申请工业用地、施工许可证的依据。另一方面,可行性研究报告用来评估项目是否可行,作为项目实施依据。如果你公司不是作为以上六点需求,其实可以不用写,但是为了项目顺利进行和预测风险等,还是写为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法律法规中哲咨询整理如下:1、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一般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9年审核批准施行;3、《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1927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9年4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7、《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修改版。
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与国有企业不同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比如说工商局、税务局、银行、邮局等都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一般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总结来说,国企和事业单位的不同有以下三点一、国企是以盈利为目的,事业单位则不是;二、事业单位的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而国企则不是;三、国企是自己发工资而事业单位是国家发的工资。关于福利差别:1、同样是国企,垄断专营型如烟酒专卖、石油、石化、电力、银行、保险、电信、煤炭等国企,职工月收入过万元,光住房公积金就可供一套住房;而生产施工型国企如钢铁厂、纺织厂、铁路、公路、基建等行业国企,职工月工资收入才3000-5000元,社保福利差一大截。2、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社会团体等,其职工收入比垄断专营型国企职工收入差不多,一般月收入也在万元左右,社保福利基本可以。大家可以根据以上来权衡一下利弊,招聘单位各有千秋,就看自己的选择了。
一人有限公司的弊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相比,缺少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权利扩大化,欠缺对债权人等相关群体利益的保护,为一人股东实际控制公司提供了机会,谈不上有效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所以很容易导致一人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人格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另外就是一人公司的风险大,对与一个自然人来说,因为只有一个人,公司的风险只有自己来承担,对于个人来说就是100%。具体来说,一人公司的弊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较高。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3万元,可以分期缴纳。也就是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被提升到10万元,而且不能分期缴纳。2、一人公司必须在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或法人独资的信息。相对于多人公司而言,一人公司的独资特点会增加客户对该公司信用的担忧,减弱自身的竞争力。3、公司法对一人公司规定了特殊财务监督要求。即一人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就加重了一人公司的负担,增加了公司运作的成本。4、一人公司股东举证责任倒置。一人公司股东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即发生财产混同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多人公司并不需要股东自己举证,而是由债权人举证,并由债权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因此,举证责任的倒置就提高了一人公司的诉讼成本,加大了公司经营的风险。5、一人公司的“计生原则”制约了公司的发展。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得再设立一人公司。但此举不适用法人及其设立的一人公司。多人公司没有这种制约。6、根据法律规定,相比较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一人公司除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外,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以上这些弊端并不存在于多人公司中。一人有限公司的有利之处:1、一人公司规模较小,设立门槛较低,有利于鼓励人们投资创业。2、一人公司可以使唯一投资者最大限度的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风险,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当公司法不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时,单一投资者就可能通过挂名的方式设立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以规避法律。法律肯定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以后,既有利于有关部门严格依法监督执法,又有利于打击各种利用一人公司从事违法行为的不诚信投资者,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http://www.zsnews.cn3、一人公司多为中小型公司,相对于多人公司,其内部治理结构简化,经营管理方式灵活,办事效率较高,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由于一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相对简单,公司不设董事会,股东与董事往往两位一体,既省去了股东会议、董事会执行等烦琐程序,从而免除了相应的时间和精力消耗,同时又使股东可以直接控制公司业务经营,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行情,灵活迅速地作出相应的决策。巨型企业公司可以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来分散经营风险并实现跨行业跨地域的投资组合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4、在家族企业设立一人公司后,若原有股东死亡,可继承维持公司继续经营,不致因股东死亡而解散公司,因此可产生企业维持效益,对国家整体经济发展与维持有正面意义。5、一人公司对于独立创业者来说,投资风险的大大降低是其突出的优点。因为,以前无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个人独资企业,都实行“无限责任”,而“一人公司”只要是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清楚、明晰,则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