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政府垄断行业有哪些途径

龚孟冬 2019-12-21 2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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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企改革就是“精细化分类改革”,明确将国有企业分为公共政策性、特定功能性和一般商业性企业三类;2、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国家垄断行业就是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部门,都要对民间资本开放。其中,能源、交通等垄断行业和领域,也将逐步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比如现在允许民资进入石油、军工行业。
黄益福2019-12-22 0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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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这个问题问得好啊,垄断行业怎么会接受民间资本呢?小额的民间资本根本不能和原有的垄断资本竞争,大额的资本就脱离了民间资本的范畴。民间资本要想进入垄断行业,还是需要代理人的,也就是发展P2P等的行业了,但这已经不是直接投资了。
    辛均志2019-12-22 00:05:48
  • 政府投资优势:信息会较到位,效益快,安全。劣势:不自由民间投资优势:投资自由,劣势:各方面。
    黎登想2019-12-21 23:54:19

相关问答

从投资分布的行业看,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等一般竞争性行业,而国有经济在自然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业的控股投资占比超过70%。铁路抓紧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 引入市场竞争,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建设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铁道部、发改委负责探索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发改委、铁道部负责积极支持铁路企业加快股改上市,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领域的渠道和途径。铁道部、证监会、发改委负责水利工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建立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通过业主招标、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水利部、发改委、财政部负责电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积极推进电价改革,加快推行竞价上网,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完善电力监管制度。能源局、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土部、电监会、国资委负责石油、天然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能源局、发改委、国土部、国资委负责电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工信部、发改委、国资委、商务部负责土地、矿产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招标投标形式参与土地整理、复垦等工程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国土部、发改委负责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民间投资。
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及历史特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公民意识的觉醒、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各界对培育和发展民间组织的呼声与日俱增。据民政部官员乔申乾介绍,目前全国共有23万个民间组织,其中社会团体有13万个,民间非企业单位10万个。这位负责人认为,上述数字只是官方数字,实际上,中国的民间组织远远不止这些,这反映出中国政府对民间组织发展的态度。民间组织首先要面对的是组织的合法性问题。合法性关涉社会、政治、文化等许多领域对组织的存在和功能的认可。长期以来,我们对民间组织的认识停留在国家与社会、民间对立和冲突的概念上,缺乏对民间组织的社会功能的深入研究,一味地恐惧民间组织过多对政府和政党的权威领导的弱化。我国对民间组织实施双重许可制。经主管部门同意,到民政部门登记。目前世界上各国民间组织的设立分为三种类型:许可制、部分许可制和放任制。许可制是指国家对民间组织的成立采取资格准入制度,民间组织的成立要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和登记。未经批准成立的民间组织为非法民间组织,亚洲国家大多采取的是许可制。双重许可制增大了民间组织在成立时的负担和程序。事实上,一些民间组织很希望自己能去民政部门注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间组织,但由于手续繁杂或者说难以找到相应的主管部门,不得不采取简便易行的工商注册。说白了,政府许可权的范围过大,对政府非法限制缺乏诉讼救济机制,结社权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范畴,对于不予登记,或者不予审批,都应当提供司法救济的渠道,这是民间组织发展中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从业主委员会协会在不同省份的审批命运就可略见一斑。与中国不同的是,西方许多国家在民间组织成立方面大多实行的是“部分许可制”和“部分登记制”。民间组织之所以在西方大行其道,源于其推崇结社自由的主张,是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补充。与民间组织合法性相联系的第二个问题是民间组织独立性问题。在中国市场化就意味着资金缺乏保障,就意味着政府可以甩掉负担,导致中国民间组织缺乏资金运作。民间组织有很强的独立性并不等于民间组织在资金方面独立于政府。事实恰恰相反,政府的资助是民间组织重要的资金来源。在发达国家,第三部门非营利性组织经费30%以上来源于政府资助,德国为64%、法国为58%、英国为47%、荷兰为36%。在许多国家政府对民间组织的资金支持是法定的,政府有义务支持民间组织。如给予民间组织一定的税收优惠,但在资格认定、优惠待遇和监督管理上有一些条件。而这正是当前民间组织发展的软肋,民间组织的税收缺乏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例如政府在财政、税务、制度安排等方面不利民间组织有序发展。但从目前来讲,与民间组织发展相关的重大法律和管理条例主要有“公益事业捐赠法”、“信托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管理条例”等,仔细地审阅目前的现有法律和条例,我们不难发现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步履艰难,筹资环境不佳,管理系统复杂,而监督系统薄弱。导致民间组织发展规模小、整体发育水平不高,能够代表弱势群体、及边缘化群体利益的社会中间组织则几乎不存在,远不能适应社区的发展。三是民间组织内部权力限度。在审批过程中,业委会协会涉及到一个敏感话题,谁来监督协会?而这一问题正是民间组织发展中遇到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话题。中国民间组织的管理制度向来是重审批、轻监管,行业协会登记成立的门槛很高,而一旦成立便缺乏管制。民政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登记上,其他的很少考虑。监督管理难免流于形式;而当前很多民间组织不民间,甚至违规操作,不能代表利益群体的现象很多,如何限制和制约民间组织是值得立法和司法关注的内容。在这方面,我们的手段还处于简单化的准行政色彩,缺乏司法审查。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当前我国民间组织的自律程度还不高,社会公信度不足,组织的绩效并不理想,有些甚至带有明显的趋利化倾向。特别是民间组织能力不强,虽然有的民间组织非常认真、努力,但是由于管理能力有限,组织的项目或活动并未取得预期的结果。比如我们的物管协会、房地产协会、律师协会等要么缺乏利益代表性,要么缺乏公益性,更多地成为政府在社会的延伸的‘腿’。据报道,深圳一些行业协会对政府部门依附性强、官办色彩浓、行业代表性不够、社会公信度不高;在全市137家各类行业协会中,只有20%左右的协会功能发挥基本“到位”。这种现象是民间组织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业主委员会协会的成立,是政府适应社会转型,沟通社区,发挥民间组织协商、沟通和整合社会功能的积极变化,成都业主委员会协会为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启示。但有待于政府的大力政策与资金和监督扶持,否则情形不容乐观。社会和谐与社区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在社会利益群体的进一步分化与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中,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深入,尚难以形成有效的社会整合机制的情形下,偶然性与突发性的群体事件可能增加,其中最主要的威胁会来自于各种利益相对受损的群体。这是发展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应该看到,这些不和谐是发展过程中的不可避免的现象。中国政府在如何控制社会群体事件或者社会运动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有能力对一些突发事件进行危机管理。但问题在于我们该如何减少这种不和谐,避免出现政治失序或无序状态。在这方面,民间组织有其自身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民政部门推行的“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化”、“村民自治”则使得中国的社会改革有了新的突破和实质性的进展。这意味着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有了更为宽松的环境和更为深厚的政策基础。而党的执政能力的提出,则为民间组织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并且明确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并明确了解决的途径,第一要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第二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三、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这标志着政党对民间组织功能的认同,也标志着中国民间组织发展进入了新的社会转型时期。事实上十六届四中全会以后有许多对民间组织利好的消息值得一提,一是将逐步取消业务主管批准。国家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我国一直延续10多年的民间组织在注册时须有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规定“有望取消”。这对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来说无疑令人期待。二是11月份《深圳市行业协会民间化工作实施方案》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深圳将在全国率先对行业协会进行民间化改革,新的改革方案提出,行业协会将不再是“二政府”,行业协会与政府相关部门将完全脱钩,公职人员将退出行业协会。政府进行重大经济决策,可通过组织行业协会听证的方式听取民意。政府对某些行业的调研和规划,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协会去开展。这两个利好消息为民间组织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现在借着投资的名义,骗取创始人的钱财的骗子和平台很多,主要是骗取做项目书、还有的到项目公司骗吃骗喝,骗竞调费等,希望创使人擦亮眼睛。融资过程中,如果是前期收取任种费用,包括让你面对天使投资人的路演费用,好似与投资机构和投资人面对面了,感觉几分钟的演讲快要让你成功了,其实都是满满的套路,您想别人的投资,别人骗您对接费用,一个不多万儿八千,一年骗成个千万富翁不在话下。创业不易,每一分钱都要看好!创业过程最难的是前期阶段获取天使使投资,但天使投资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天使投资主要是种子轮、天使轮的投资,资金量都不大,不过现在除非创业团队或创始人非常牛,种子轮一般难融资,因为种子轮没有完成项目的验证,只是停留在BP上。到了天使轮,完成了MVP后,项目能赚钱、模式好、有发展潜力,找对合适的通道,一定会有机会获取天使投资的青睐。所以创业者要有好的心态和充足的准备,不要看多了了马云、马华腾等融资成功的鸡汤,只要有一个好的想法就匆匆上马,然后就想着大量的投资人过来投资,创业的过程就是一种修行的过程,多多学习,做足内功,一个项目如果既不能赚钱养着、也没有未来爆发式的模式,又或创业团队无过人之处,更或无技术、服务创新,想着投资人给您投钱,往往是天上掉饼。把项目做精、做小,完成好MVP,再融资。我在寻找优秀的初创型项目,投融资过程无任何费,只要项目好,请私信来;项目不成熟我们也会给的建议。谢绝房地产、借贷类项目,投资额50-500万元之间。
企业融资按照有无金融中介分为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而由资金短缺的单位直接与资金盈余的单位协商进行借贷,或通过有价证券及合资等方式进行的资金融通,如企业债券、股票、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内部融资等。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贷款等。直接融资方式的优点是资金流动比较迅速,成本低,受法律限制少;缺点是对交易双方筹资与投资技能要求高,而且有的要求双方会面才能成交。相对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则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但直接融资又是发展现代化大企业、筹措资金必不可少的手段,故两种融资方式不能偏废。筹集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企业外部的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其他单位资金、社会个人资金、外国资金及企业内部资金筹集。企业投资主要有实物投资。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融资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直接以最后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其融通的资金直接用于生产、投资和消费。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借款人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如企业向银行、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等等。企业竞争的胜负最终取决于企业融资的速度和规模,无论你有多么领先的技术,多么广阔的市场。融资可比作一个商品项目,交易的标的是项目,买方是投资者,卖方是融资者,融资的诀窍是设计双赢的结果。中国人融资喜欢找关系,房西苑老师认为关系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对门。融资有商务模式划分,还有专业分工,程序分工,融资者需根据投资者的特点,去设计自己的融资模式。融资不是一锤子买卖,是一个过程,关于融资的战术,房西苑老师列举了八个战术,同时介绍了自己的看家本领——围点打援。关于国内融资的难点,房西苑老师认为有三个瓶颈:一是项目包装,二是资金退路,三是资产溢价,这三个难点,房老师认为是有融资者自身的弱点和我国经济体制存在的问题构成。投资者退路房老师给出上中下三策:上策是上市套现,中策是溢价转让,下策是溢价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