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投资咨询公司的主要商业模式是什么

连国云 2019-12-21 2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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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的基本商业模式,是低买高卖未上市公司的股票,然后与基金投资人拆帐。但是未上市公司有很多种,一个创投必须要专注在某个领域,来提升成功的机率,而他旗下管理的每一支基金,可能也会有不同的定位,这是”公司”和”基金”不一定画上等号的其中一个原因。基金管理公司的市场定位,大多跟合伙的经理人,他们的背景和专长有关,通常他们选择投资的产业,多半也是他们先前工作的领域,或是在产业结构上有很大的共通性的。由于对产业的熟悉,他们对未来的发展也比较能够掌握,所以可以因此定下一些投资的策略,例如:现在网路的投资人会看好SocialApp但可能不会投资做Webmail网站。而个别基金的产业定位,通常是基金管理公司的专长中,再细分的某几项。例如:美国最富盛名的创投KlienerPerkins就设立了一个专门投资iPhoneApp的iFund。除此之外,每支基金也会有规模,投资周期,标的物周期等属性和设定,这也是基金和公司很大不同的地方。基金规模指的是基金的总管理资产AssetUnderManagement,也就是当初募得的金额—以KP的iFund为例,他的规模是一亿美金$100mm。一个基金的规模往往对基金可以投的案件有很大的影响,通常一支创投基金会希望分散在20-30家公司上,以每家2-3轮的增资估算,每一轮投资的金额需占基金的1-3%左右,再小的案件可能就不敷管理成本,无法考虑。再以iFund为例,如果一个公司只需募款美金5万0.05%,那很有可能就会不对KP的盘,要等到下一轮需要更多资金的时候再谈。台湾的基金通常可以回收再利用,也就是已退场的资本,在到期前可以再拿去投资,这点和美国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台湾的基金的”有效规模”往往是资产的两三倍以上。基金的投资周期简单的说就是基金的年纪。如同上一篇所说,台湾的创投基金多半是7年期,也就是说7年之后必须要退场,把现金还给股东。所以当一个基金已经到了4-5岁,剩下2-3年的时间,那大概就不会考虑投资尚未有产品的超早期superearlystage新创公司,因为有可能会来不及出场。台湾基金很多有延展1-3年的条款,不过在这边为了单纯起见,先假设这样的条款不存在。基金的标的物周期则是当初募款的时候设定的投资条件,要投资早期early-stage新创公司,或是后期later-stage新创公司。早期新创公司通常需要的资金较少,退场时取的得报酬率较高,但退场的时程也较久。相对的,后期公司需要的资金量大,退场的报酬率较低,但通常有比较明确的退场期望。所以在近年市场热钱过剩,但退场机制不明确的大环境下,许多创投都转移到后期去经营,例如:普讯最近投资即将挂牌的兴中,就是很好的例子。这样的投资策略可以一次布署较多的资金,而退场机率也比较容易预估。但相对的,创投在早期新创公司的投资的活动相对就少了很多。市场上还有一些基金是平衡式balancedstage,但是还是以简化为由暂时略过。而综合以上的设定,就变成了创投在做每个投资决策时,必须考虑到的条件,也就是英文说的“book”规则书,如果一个新创公司符合一个基金的需求,就叫做“fitthebook。所以创投在投资的时候,除了要看到新创公司的潜力,也必须考量自己本身的策略和定位。这就是创投的商业模式,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时候创投虽然喜欢一个团队,但不一定可以投资他们的公司的原因。
窦道琴2019-12-21 23: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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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的投资公司只是涉及管理、咨询、证券累投资等业务。但是经营范围涉及都是自行申请的~只要够资格就可以申请,也可以从事这类行业,但是通常不会涉及实体生产,大多都是贸易和服务累。运作模式每家公司都不一样,光这样说没谱~。
    符胜斌2019-12-22 00:21:27
  • 创业投资在国内又被广泛地称为"风险投资".从狭义上讲,创业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从广义上讲,凡是以高科技与知识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的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投资都是创业投资.这个定义要宽泛得多,但更强调了企业的创新.从创业投资的实际运作看,高新技术企业的高风险\高收益集中体现在企业高速发展的创业阶段,而在企业进入成熟期后收益率逐渐下降,因此,风险投资家一般在企业即将进入成熟期时将资金撤出,从而获得极高的投资收益,然后再选择项目进行投资.不难发现,创业期在整个风险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不是很大,创业投资应当是风险投资内容的一部分.创业投资企业享受投资抵免优惠,必须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自被投资企业获取“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之日起满2年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额的70%可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在本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额,符合抵扣条件并在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延续抵扣。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黄甘雨2019-12-22 00:10:05
  • 第一,展开多元化投资这是争论不休的一股话题。由于以德隆为代表从事多元化投资的企业纷纷落马。整个社会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必须走专业化之路,多元化不适合中国企业。专业化值得推崇,但多元化本身并不是陷阱。多元化能否成功取决于企业的驾驽能力,并不在于多元化本身。国内也有许多成功的从事多元化投资的企业。我提出多元化投资,专业化管理,量力而行。管理水平达不到时,不宜做多元化投资。第二,战略投资国内的扩张型企业除德隆外至今也没有机构将自己定位于战略投资人的。最大的电器制造商海尔是一个行业投资者、经营者,但不是电器行业的战略投资者。建议大型扩张型企业用战略投资来作为扩张的商业模式。但战略投资者的投资经营水平非常高,其基本模式是战略并购、产业整合、战略管理。目前国内扩张型企业有此设想和能力者寥寥无几。第三、并购扩张利用并购来扩张,是扩张型企业最常用的商业模式之一。但中国扩张型企业并购意识很弱,并购目的不强,并购的整合能力就更弱。第四、上下延伸这是近几年来由洋咨询带进来的扩张模式。以价值链为核心进行投资整合一般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是沿着企业原有产品向横向相关价值产品扩张。如娃哈哈,从矿泉水延伸到非常可乐。第二种是沿着企业原有产品向产品上下游进行纵向相关价值产品的扩张。如湘火炬,从卖汽车火花塞到汽车变速箱,再到整合重型汽车产业价值链。第三种是沿着企业原有产品向横向相关价值产品和上下游纵向价值链同时扩张。如第一汽车,从早期的货车沿着货车上下游延伸的同时,又横向扩张进入轻型车、轿车及汽车服务,汽车金融服务。总之,在选择设计商业模式上,中小企业比较注重战术上的商业模式,如营销策略、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价格策略、联盟策略等,大型企业则多着眼于战略上的商业模式选择,但像微软、沃尔玛这样的既在战术上非常成功,又在战略上非常成功的企业几乎就是难以挑剔的伟大企业,但这毕竟是凤毛麟角。
    齐文清2019-12-22 00:00:28

相关问答

一、BOT投资模式的优点对东道国来讲,BOT投资模式有以下优点:1、解决东道国政府资金不足的问题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面对巨额的投资支出,政府资金往往一时难以周转。而另一方面,基础设施项目带来的巨大的利润则可以吸引众多的外国私人资本,从而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是展中国家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新途径。2、在不影响政府对该项目所有权的前提下,分散投资风险在融资方面,采用BOT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其融资的风险和责任均由投资方承担,大大地减少东道国政府的风险。在工程的施工、建设、初期运营阶段,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是极大的。若采用BOT投资模式,吸引外国私人资本投资,政府可免于承担种种风险,相应地由项目的投资方、承包商、经营者来承担这些风险。通过这种融资方式,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政府所承担的风险范围,也有利于基础设施项目的成功。3、有利于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及管理方法通过将项目交给外商投资、经营,东道国可借鉴先进的外来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工程的建设,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同时,国内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者通过学习与借鉴,可以改善国内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与国际市场接轨。对项目投资企业的角度来讲,可以涉足东道国的市场,获取丰厚的利润,还可以带动投资国成套设备的出口。二、BOT投资模式的缺点对东道国来说,BOT投资模式包括招标问题、政府的风险分担问题、以及融资成本和其他经济问题等;在特许期内,政府失去了对项目所有权、经营权的控制。
股权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并购模式又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模式:1、购买境内企业股权,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股东的股权,从而达到收购境内企业的目的。这种方式不涉及太多技术性创新,协议收购中对于国有股的定价可能将成为中外双方谈判的焦点。根据现行规定和惯例,国有股定价不得低于净资产值,而根据国际通行的一些价值评估标准,在外资收购方看来,很多国有资产价值可能远低于其账面净资产甚至可能是负值。这将成为外资收购非流通股的主要障碍。同时,由于收购方支付的对价无法留在目标公司内,收购方还需另注入资源实现自己的重组计划,这也可能进一步形成对外商直接收购境内企业股权的制约。2、认购境内企业增资境内企业向特定的外国投资者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可以对应为境内企业股权的金融工具,外国投资者以现金、实物资产、股权或其他双方认定的资产进行认购。定向增资的方式具有明显的优点:1对于收购含b/h股的上市公司而言,可以解决外资股东的股权流通问题;2交易对价有多种支付方式,对外资而言,如果以战略性资产作为出资,可以减少现金压力;3外国投资者的出资直接注入目标公司,认购增资可与目标公司的重组相结合,可以使目标公司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等。因此,增资扩股有望成为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主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