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的投资模式是什么?

符联昌 2019-12-21 2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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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我所知杰仁集团是没有这个投资几千元,一年可以赚到380万的项目,可能是一些不良的公司盗用杰仁集团的名声在做一些项目,建议和对方公司确认下,可以到对方公司的官方网站找客服电话咨询!不要上当受骗。
龚守远2019-12-22 00: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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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移民根据新加坡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外国人投资新币150万元,可直接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这项计划主要是为各国企业家而制定的。目的是吸引更多的企业家来新加坡投资。投资资金中50%的资金可用于购买自用住宅物业。投资移民申请者必须先在新加坡境内注册有限公司,然后呈交投资计划书和置业申请书。投资金可分期到位。有关投资项目至少必须经营5年。投资者的家庭成员,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可自动成为永久居民。父母可申请亲属长期签证,在新加坡居住。子女超过21岁,需另外申请,批准机会也很大。技术移民新加坡政府欢迎世界各国的专业技术精英来新加坡定居。凡大学或以上学历人士,专业技术人才,都可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但首先必须由新加坡境内的本地公司雇用。先获得就业准证EP。准证持有人,可向新加坡移民局提交永久居民申请,经批准成为永久居民PR。从申请到批复,一般3—6个月。目前,以下专业的申请人较容易获得工作准证:电脑工程、电子工程、建筑工程、护士、中文教育等。结婚移民根据新加坡有关规定,凡是与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不论男女,均有资格申请成为永久居民。但新加坡移民局将根据每个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并非每位申请者都能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但是,只要申请这确实是真的与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所递交的申请材料、相关证明文件齐全无误,申请获得批准的纪律是很大的。这里要特别提醒申请者不要造假,新加坡移民局打假的力度很大,一旦查出,申请者从此将很难进入新加坡。而利用假婚姻移民新加坡即使成功,只要有人检举,或通过移民局继续调查而被查实,永久居民身份将被取消。近年来有许多以假结婚骗取永久居民权者,被检举后,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特殊移民凡在世界级的各领域有特殊贡献者,如:某项体育世界冠军等。此类人士可直接申请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
    齐明强2019-12-22 00:36:41
  • 投资移民分很多种类型,最简单的是找个新加坡当地人,开一个公司,然后你已外国投资人的身份成为股东,然后自己雇佣自己拿到EP签证,之后就是按月交税,税额够了,EP签证也满足了,RP就到手了。
    齐晓晶2019-12-22 00:18:55
  • LP是limitedpartner有区别,VC是风险投资,在项目的初创期进行的投资。就是说,假如一个公司不错,想扩大资本以便更好的发展,这时候就有做PE的通过控股或者购买其股份的方式给需投资机构注资。也不好这样分,因为这只是一种投资模式。VC的风险性比PE更高。
    梅金莉2019-12-22 00:06:38

相关问答

一、BOT投资模式的优点对东道国来讲,BOT投资模式有以下优点:1、解决东道国政府资金不足的问题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面对巨额的投资支出,政府资金往往一时难以周转。而另一方面,基础设施项目带来的巨大的利润则可以吸引众多的外国私人资本,从而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是展中国家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新途径。2、在不影响政府对该项目所有权的前提下,分散投资风险在融资方面,采用BOT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其融资的风险和责任均由投资方承担,大大地减少东道国政府的风险。在工程的施工、建设、初期运营阶段,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是极大的。若采用BOT投资模式,吸引外国私人资本投资,政府可免于承担种种风险,相应地由项目的投资方、承包商、经营者来承担这些风险。通过这种融资方式,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政府所承担的风险范围,也有利于基础设施项目的成功。3、有利于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及管理方法通过将项目交给外商投资、经营,东道国可借鉴先进的外来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工程的建设,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同时,国内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者通过学习与借鉴,可以改善国内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与国际市场接轨。对项目投资企业的角度来讲,可以涉足东道国的市场,获取丰厚的利润,还可以带动投资国成套设备的出口。二、BOT投资模式的缺点对东道国来说,BOT投资模式包括招标问题、政府的风险分担问题、以及融资成本和其他经济问题等;在特许期内,政府失去了对项目所有权、经营权的控制。
创投的基本商业模式,是低买高卖未上市公司的股票,然后与基金投资人拆帐。但是未上市公司有很多种,一个创投必须要专注在某个领域,来提升成功的机率,而他旗下管理的每一支基金,可能也会有不同的定位,这是”公司”和”基金”不一定画上等号的其中一个原因。基金管理公司的市场定位,大多跟合伙的经理人,他们的背景和专长有关,通常他们选择投资的产业,多半也是他们先前工作的领域,或是在产业结构上有很大的共通性的。由于对产业的熟悉,他们对未来的发展也比较能够掌握,所以可以因此定下一些投资的策略,例如:现在网路的投资人会看好SocialApp但可能不会投资做Webmail网站。而个别基金的产业定位,通常是基金管理公司的专长中,再细分的某几项。例如:美国最富盛名的创投KlienerPerkins就设立了一个专门投资iPhoneApp的iFund。除此之外,每支基金也会有规模,投资周期,标的物周期等属性和设定,这也是基金和公司很大不同的地方。基金规模指的是基金的总管理资产AssetUnderManagement,也就是当初募得的金额—以KP的iFund为例,他的规模是一亿美金$100mm。一个基金的规模往往对基金可以投的案件有很大的影响,通常一支创投基金会希望分散在20-30家公司上,以每家2-3轮的增资估算,每一轮投资的金额需占基金的1-3%左右,再小的案件可能就不敷管理成本,无法考虑。再以iFund为例,如果一个公司只需募款美金5万0.05%,那很有可能就会不对KP的盘,要等到下一轮需要更多资金的时候再谈。台湾的基金通常可以回收再利用,也就是已退场的资本,在到期前可以再拿去投资,这点和美国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台湾的基金的”有效规模”往往是资产的两三倍以上。基金的投资周期简单的说就是基金的年纪。如同上一篇所说,台湾的创投基金多半是7年期,也就是说7年之后必须要退场,把现金还给股东。所以当一个基金已经到了4-5岁,剩下2-3年的时间,那大概就不会考虑投资尚未有产品的超早期superearlystage新创公司,因为有可能会来不及出场。台湾基金很多有延展1-3年的条款,不过在这边为了单纯起见,先假设这样的条款不存在。基金的标的物周期则是当初募款的时候设定的投资条件,要投资早期early-stage新创公司,或是后期later-stage新创公司。早期新创公司通常需要的资金较少,退场时取的得报酬率较高,但退场的时程也较久。相对的,后期公司需要的资金量大,退场的报酬率较低,但通常有比较明确的退场期望。所以在近年市场热钱过剩,但退场机制不明确的大环境下,许多创投都转移到后期去经营,例如:普讯最近投资即将挂牌的兴中,就是很好的例子。这样的投资策略可以一次布署较多的资金,而退场机率也比较容易预估。但相对的,创投在早期新创公司的投资的活动相对就少了很多。市场上还有一些基金是平衡式balancedstage,但是还是以简化为由暂时略过。而综合以上的设定,就变成了创投在做每个投资决策时,必须考虑到的条件,也就是英文说的“book”规则书,如果一个新创公司符合一个基金的需求,就叫做“fitthebook。所以创投在投资的时候,除了要看到新创公司的潜力,也必须考量自己本身的策略和定位。这就是创投的商业模式,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时候创投虽然喜欢一个团队,但不一定可以投资他们的公司的原因。
股权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并购模式又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模式:1、购买境内企业股权,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股东的股权,从而达到收购境内企业的目的。这种方式不涉及太多技术性创新,协议收购中对于国有股的定价可能将成为中外双方谈判的焦点。根据现行规定和惯例,国有股定价不得低于净资产值,而根据国际通行的一些价值评估标准,在外资收购方看来,很多国有资产价值可能远低于其账面净资产甚至可能是负值。这将成为外资收购非流通股的主要障碍。同时,由于收购方支付的对价无法留在目标公司内,收购方还需另注入资源实现自己的重组计划,这也可能进一步形成对外商直接收购境内企业股权的制约。2、认购境内企业增资境内企业向特定的外国投资者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可以对应为境内企业股权的金融工具,外国投资者以现金、实物资产、股权或其他双方认定的资产进行认购。定向增资的方式具有明显的优点:1对于收购含b/h股的上市公司而言,可以解决外资股东的股权流通问题;2交易对价有多种支付方式,对外资而言,如果以战略性资产作为出资,可以减少现金压力;3外国投资者的出资直接注入目标公司,认购增资可与目标公司的重组相结合,可以使目标公司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等。因此,增资扩股有望成为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主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