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说明会主要是讲什么,大家有去听过么?

齐慧丽 2019-12-21 22:43:00

推荐回答

1、是否是正规项目。2、自己的自身情况是否符合项目标准。3、基本了解下钱是投资在什么方向,房产是最好,有保障。还有就是国债过着银行存款了。4、大公司有成功案例的。
黄皓月2019-12-21 23:01:08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投资欧洲房产,什么也不用干,无论西班牙,还是希腊,近几年众多名人富豪大腕投资欧洲的脚步都没有停歇:王健林进军西班牙足坛,马泽华带领中远集团收购希腊最大港口,任正非带领华为集团抄底欧洲进军希腊,“股神”巴菲特,墨西哥富豪斯利姆,微软董事长比尔盖茨都无一例外的对欧洲经济和投资市场潜力看好,富豪大咖们纷纷涉足欧洲,给移民投资带来一个重要讯号,即:欧洲市场非常具有投资潜力和升值空间。
    连丽萍2019-12-21 22:55:24

相关问答

加拿大技术移民政策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有计划的对外吸收人才,补充劳工市场的需求,进而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既然称之为技术移民,对申请者要求肯定是不低的,在学历,专业,语言成绩,年龄等诸多方面都有比较高的要求。一般来说,申请者需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英语或者法语良好就有资格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为联邦技术移民,以及省提名技术移民。各自政策条件不尽相同,本文将分别进行分析。一、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EE项目,通常也称之为快速通道项目。新政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不再设置职业和配额的限制,只不过根据申请者的分数择优选择。只要申请者的职业在加拿大NOC职业列表或者技工类职业列表中,同时满足该项目的其他条件,就可以申请进入EE候选池,之后通过CRS评分系统对申请人进行筛选,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发出邀请,只有获邀的候选人才有资格递交正式的签证申请。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还可以具体分为三类:联邦技术移民、联邦经验类移民和联邦技工类移民,其中联邦技术移民需要通过初审评估表打分,后两种类型可以直接提交EE申请,等待联邦移民局的邀请。1、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政策相对比较宽松,无需对职业进行严格评估,签证也无附带条件,适合学历高、年纪轻、英语或法语好的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1)近10年有至少1年NOC0/A/B工作经验;2)主申请人英语要求达到CLB7的水平或者法语达到NCLC7的水平;3)高中以上学历,海外学历需要进行ECA学历认证;4)六大要素评估分数达到67分以上.2.加拿大联邦经验类移民加拿大联邦经验移民适合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在加拿大获得的全职的工作经验的申请人,符合基本申请条件以后,可以直接提交申请到EE系统。适用对象是拥有加拿大教育背景的国际学生,以及在加拿大境内持临时工作签证的人士。具体要求如下:1)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在加拿大获得的全职的工作经验提交申请后,成功获得移民邀请的申请人将有机会在6个月甚至更短时间内获得加拿大移民身份。2、可获额外加分申请人可通过获得加拿大省提名证书,为CRS加600分;获得00高级管理类职业的雇主offer,为CRS加200分。3、全家移民加拿大技术移民的审核是按家庭为单位进行的,主要主申请人符合移民条件,随行家属也符合相关体检和无犯罪记录等基本要求,就可同时获得加拿大永居身份。二、加拿大省提名技术移民加拿大省提名技术移民是指不同省份根据本省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对人才层次的需求,而与加拿大联邦移民局协商出来的移民途径,简称PNP,全称为provincialnomineeprogram。不同省份对申请者的要求不尽相同,不过多数从年龄,学历,职业,工作经验,语言能力,适应能力等情况来判断,并且有一定的配额限制。三、加拿大省提名技术移民也分为两种方式:1、省提名技术移民EE项目如果申请者获得省提名EE项目的批准,则可以在联邦CRS的基础上加600分。2、各省的传统技术移民项目各省通常有自己的评分标准,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对优秀的申请人发出提名函,之后申请者凭此加上其他移民材料递交到联邦进行审核,即可顺利获得签证。加拿大省提名项目考量的因素:1、是否拥有工作offer;2、申请人教育水平,工作经验,英语或法语能力等;3、与提名所在省的关系以及是否有适应能力。总的来说,省提名技术移民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条件各不相同,每个省份基本都有自己的目标人群,比如有的项目针对留学生,商人,技术工人或者熟练工人等。如果申请者有兴趣的话,建议选好自己想去的省份,然后再去详细的了解找一召。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活动必须是在“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否则将不符合EB-5投资移民法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美国移民局负责官员克里斯多夫•艾纳先生强调,选择美国投资移民项目要了解项目对投资人的三个重要保障。第一,区域中心是否是在投资人的I-526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将其资金才投入到具体的项目。这样,如果投资人的移民申请没有获得批准,投资人可以从监管银行处获得全部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投资的及时返还,就确保了投资人在移民申请获得批准之前的资金安全。第二,投资人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投资项目能否确保在两年内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机会。投资项目是否能使投资人两年后获得永久绿卡,要从如下3个层面来考虑:1第一个层面是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如前所述,美国投资移民在I-526申请批准后,全家申请,要求是:所投资的项目因为该投资“直接或间接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为计算投资移民项目每创造一个直接就业机会带来的间接就业机会,每个投资移民项目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报批时必须提供移民局认可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新创就业机会越多,就越容易满足永久绿卡的条件,对I-829的申请越容易。2取消绿卡条件的第二个层面是投资项目所在行业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衡量一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要看该行业的成长周期、宏观经济环境的关联性和所在国受政府的鼓励或管制政策等因素。另外,每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基本面都有差异,比如,制造业往往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房地产、服务业等则相对雇用人数较少。以往的案例显示,曾经有地区移民局因为投资到会展中心或旅游业,不能直接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使其EB-5项目停顿,影响申请人取得永久绿卡。其结果:要么是向投资者退款,要么中途换项目。无论哪一种情况,投资者取得绿卡的时间都被大大推后。更可怕的是,如果I-526申请需要重新提交,本来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有可能会因超龄而不能获得绿卡。3绿卡永久化的第三个层面是项目管理团队和公司监管机制。项目要有保障,管理团队的专业程度、经验、操守和有没有足够的商业和政治资源来支持项目很重要,而区域中心对项目的监管也极其重要。在这方面,以通过移民区域中心对项目进行贷款的方式将很难满足投资移民法“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的要求。第三,保障投资期满后安全收回投资并有一定回报是选择项目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没有投资回报和赔钱的投资都是不符合投资移民法的立法宗旨的。这里,安全收回投资要从两个层面来考虑:一是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风险一旦发生,投资人能得到何种保护:1首先,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必须是“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因此,不管移民中介如何宣传,任何“零风险”的项目都是不受美国移民法律保障的,也不可能在美国存在。比如,部分移民中介为了招揽生意,竟然宣称由项目公司提供百分之几百甚至更高的资产担保,甚至向投资移民宣称项目方最好破产“以便将担保人的担保资产据为己有”。但事实是,真正有担保的投资项目可能会因为不是“处于风险状态中”的投资而造成投资人不能取得绿卡。最近就有这样一个法院判决,认定项目公司给投资人的资产担保违反了美国移民法规定的“风险的投资”的要求,因而投资人的绿卡被吊销了。此外,部分移民中介声称XX项目为投资者提供银行本票担保。碰到这种项目和推广的中介就一定要谨慎,因为:如果项目公司有足够的银行授信,可能就不再需要投资移民了;而投资人在投资之后即刻得到等值的银行本票,显然与移民法的“有风险的投资”的要求相左。所以,如果碰到号称有资产担保或有银行本票作为投资保障的项目,一定要问清楚是用什么形式担保和何种本票,能不能满足移民法规定的“有风险”投资的要求。换言之,所有美国投资移民项目都有一定的风险发生概率,选择有较好安全保障的项目非常重要。有些项目有政府的支持,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会相对低些,因为美国的政府机构一般会对所支持的项目作详细的调查,支持他们认为风险较小的项目。但是风险概率较小并不表示风险不会出现。一旦风险发生,投资人受保护的程度则与风险概率无关,而是视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保护程度而定。这就需要了解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风险保护政策是什么。2其次,不同的项目对投资移民有不同的法律性和契约性的保护条款,其中的项目资本结构、固定资产比重、股东权益保障条款、独立董事的数量与资格、就业机会的多少等都是重要的对投资移民的法律性保护。按美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后资产清偿时追索的优先程度是债权高于优先股,优先股高于普通股。也就是说,一旦风险发生,普通股持有者将首先承担风险,然后是优先股持有者,最后是债权人。所以,固定资产在项目中的比例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年产值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普通股比例越高,持有优先股的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越多,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独立董事数量越多、资格越老、背景越多样化,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所有美国的投资移民都必须是风险性投资,不管项目和移民中介如何宣传,风险投资的性质无一例外,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对投资人的影响则因项目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区别:即便是风险概率小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首当其冲,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也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反之,风险概率适中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的利益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可能遭受的损失就会小得多。有些项目对客户申明的管理费用很低,但申请过程当中在不同的阶段可能有很多后续费用,比如律师费、移民局的申请费等。投资移民应该明白,所有的区域中心和律师楼都依法、不会义务为投资移民提供投资管理和法律服务。美国的市场行情是:律师费一般在2万美元左右,而区域中心的管理费在3-5万美元之间,移民局收取的移民处理费以美国移民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标准收取。因此,如果遇到项目管理费用很低的项目,一定要事先问清楚是一次性费用,还是以后还要支付其他费用,并要求以协议的形式列出费用清单;而项目管理费用过高的项目,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明细费用清单来挤出其中的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