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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可以的。可以找移民中介进行办理。如果想DIY,也可以参阅加拿大移民局官方网站,自己来申请。具体的情况,还需具体进行对待。下面是加拿大移民局官方网站的夫妻团聚移民申请的指导网页。http://www.cic.gc.ca/english/immigrate/sponsor/index.asp。
齐文焕2019-12-21 19: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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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登记结婚的,离婚也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的。根据《婚姻法》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中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办理。离婚途径: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赵高军2019-12-21 20: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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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离婚判决书要在加拿大认可,需要办理加拿大驻中国使馆的认证。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龚宁静2019-12-21 2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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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婚已经移民加拿大,可以到民政局申请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米天明2019-12-21 2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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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民想在中国跟中国公民结婚,需要该加国公民提供经过公证员公证、省政府认证、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核准的单身证明,和中国公民到该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涉外婚姻机构登记结婚。简单说,你的问题的答案是:不行。
连东红2019-12-21 19: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