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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工作,规范移民档案管理,充分发挥移民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以及参与移民工作的有关单位应加强对移民档案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移民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第六条各级移民管理机构、项目法人及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移民档案工作,明确负责移民档案工作的部门和从事移民档案管理的人员,保障移民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库房及其它设施、设备等条件。
黄百炼2019-12-21 19: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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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国家档案局2019年4月30日联合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档案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办法全文如下:第一条为规范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档案征地移民主管部门保管。第十二条各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应建立健全征地移民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移交、鉴定销毁、利用、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第十三条保管征地移民档案应有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设备,档案装具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第十四条征地移民档案验收是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专项验收的前提。干线设计单元工程的征地拆迁档案验收,应在设计单元完工阶段征迁安置验收前完成;丹江口库区征地移民档案验收,应在库区移民初验前完成。干线工程设计单元完工阶段征地拆迁档案、库区移民初验阶段的征地移民档案验收有关事宜,由省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商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定。项目法人形成的征地移民档案,与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一并验收。主体工程竣工阶段征地移民档案验收事宜,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事宜确定后,另行明确。第十五条省、市、县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应对在征地移民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单位或个人,上级主管部门可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并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可视具体情况予以处分。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南水北调东中线第一期工程主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地方各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保管的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同级地方国家综合档案馆。征地移民档案移交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确认帐物相符后,双方经手人应在交接凭证上签字。第十七条文物保护项目形成的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第十八条省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与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与归档范围一并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备案。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车建伟2019-12-21 2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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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各级移民管理部门是移民档案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的移民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各级移民管理部门要设置移民档案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涉及移民工作的乡镇要有专人负责移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各级移民管理部门的档案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二承担本单位移民档案的管理任务,制定本单位移民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所属单位的移民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三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编目、统计、保管本单位、本辖区形成的应当归档的移民档案。四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移民档案工作规划、计划,对本辖区移民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五对本单位和本辖区移民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六开发利用移民档案,为移民工作及其他各项事业提供优质服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移民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和监督指导。有移民工作任务的交通、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播电视、文物、水文、国土及相关部门按专业要求建立移民档案,并配备相应的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行业移民档案工作。在移民档案业务上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移民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移民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相关要求,做好移民迁建项目档案工作,并按规定向移民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移交档案。归档与管理移民档案应完整、准确、及时归档。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归档或者占为己有。移民档案的归档范围执行潘口水电站工程建设移民档案归档范围。凡是反映移民管理、搬迁、安置工作,企事业单位、基础设施等项目迁复建过程,库区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库底清理、后期扶持、水库管理工作,以及移民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库坝区淹没前的原貌资料及实物指标等重要项目,都应归档并永久或定期保存。移民档案分为综合管理、搬迁安置、项目建设、库底清理、后期扶持、水库管理、资金管理等大类。综合管理档案主要指移民工作管理、区域规划、地质灾害、移民个案处理、综合性验收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归档的综合管理文件材料按《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1998、《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国档发198727号或《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的规定整理。综合档案由各级移民管理部门收集、整理和保管。奖励与处罚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或移民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一在移民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或者开发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移民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移民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对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移民工作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二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移民档案的。四涂改、伪造移民档案的。五擅自提供、抄录或者公布有密级移民档案的。六玩忽职守,造成移民档案损失的。求采纳。
赵香桂2019-12-21 19:4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