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本金返还的协议的模版

黄炎红 2019-12-21 18:56:00

推荐回答

你的电脑可能检测不到硬盘自己解决不了,建议检修一下去。
黄皖苏2019-12-21 19:17:48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相关问答

来加拿大已经有七个月了。感受良多,很想利用假期这点时间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一来当成自己的日记,二来给那些想出国的人作点参考。然则时间不长,不少事情看得还不全面,不敢随便进行合理想像,于是只能粗浅地讲点心理感受。但是,无所谓归无所谓,刚刚落地之时,禁不住还是会认真地想一想,出国就一定是视野宽了?就一定是人生拥有更多的路可走,就一定比国内好吗?我在出国前对这些问题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过来人却告诫我:加拿大就这样啦,你是不可能混进这边的社会的,我们当初也尝试过,后来知道不行的。所以,这边是很难混的,最多就是混个国籍,差不多就要回国去混啦,大家都是这样的啦。这盘冷水泼得有道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用了这半年的时间,渐渐地有了自己的看法。先给我等大陆新技术移民画个像:一开始,我是新移民我怕谁,我到哪里都拍照;然后,语言不行,进语言学校,交了一班中国朋友;然后去打打工,或者进学校读书,以求能找到专业工作;哎,好不容易混到一份稍为满意的工作,日子就这么过啦,闷是闷了点,但是,想一想为了下一代吧。语言障碍对于许多人来说最要命,它就好像一道墙,人如何穿得过去呢?不过还好,尽管讲得支离破碎,还是可以应付日常生活之需,如购物、问路,不会吃哑巴亏。要想和那白人多讲几句,就是把牙根磨得噌噌作响,也挤不出几个字来。还是中国朋友好,能够很好地进行语言及情感的沟通,于是,就让咱们一起去玩吧?我们不跟白人玩,也不跟本地长大的华人玩,不跟香港人玩,我们不跟台湾人玩,印第安人都呆在自留地呢,很少能见到,要见到了也不跟他们玩。你以为把不同的文化放在一起,他们就会自动溶合吗?把不同肤色的人放在同一个学校的班级,他们就能成为同学朋友吗?不会的。文化是很难溶合的,加拿大所谓的二百种语言的多元文化,在我看来其实只有一种,白人文化,即主流文化,其他少数族群的文化异同,就用来被同化的。中国人带来的文化,除了吃的文化外,其他方面都是用来被同化的。所以,新移民的文化弱势是非常明显的,不产生被边缘化的感觉几乎是不可能的。许多新移民都把自己当成是弱势群体。所谓边缘化,自然存在一条边界划分出不同的族群。当意识到这条界线的存在的时候,我们就会自然地活在一个小小的中国人圈子中,工作学习之余聚在一起,就一起咀嚼新鲜的人和事,享受着彼此的认同。当我们都把认同感放在这些朋友身上的时候,我们就不在乎白人怎么去评价我们了,这个新鲜的社会的价值观是如何了,因为那与我们无关。我们就封闭在从国内带来的价值观中,在加拿大建立了个小小的中国。所以,在唐人街,福建老乡仍然是把垃圾往大街里扫,理直气壮。虽然他也知道,在别的许多地方,地面都干净得可以随处坐下来而不怕弄脏裤子。说到这里,答案已经很明显了。来到自由的国度,我们的世界反而缩小成为一群人而已,虽然我们可以感受到媒体通畅的信息轰炸,但我们往往把这些信息用一个筛子进行过滤,只有与我这个小群体有关的才得以通过,进入我们的神经,这点可怜的信息加上朋友之间的咸杂八封,构成了我们的精神生活的全部。虽然我们看到了许多国内生活的人看不到的东西,但是,我们就像住在富人家里的保姆,虽然也同住在豪宅里,但一切的奢华都与她无关。在国内,我们讲生活圈子,在加拿大,圈子似乎更加明显,韩国人有韩国人的圈子,日本人有日本人的,希腊有希腊的,他们也都与中国人一样,活在自己围居的藩篱内。往大的方面讲,法国人有法国人的圈子,只不过他们圈子太大,把整个魁北克都给占了,但本质上,他们也是把自己围起来,不是么。但相比之下,我们加拿大中国人生活的圈子就很小,要比在国内生活的圈子要小。因为国内生活圈子还有个外延,但在这边没有。再说吧,中国移民虽然在数量上也以百万计,但是,中国人彼此之间是很难走到一块的,譬如说,当过人蛇的农民与硕士留学生,虽然同在一家餐馆包饺子,但他们会成了一个圈子吧?另外,还有中国人的复杂的人际心理等因素。文化藩蓠与文化认同泼够了冷水,来点热的吧。蜗居不是所有新移民的宿命,自然是有少数破萤而出者。在这里,由于我认识这样的人太少,我没有把握妄作结论,只能说一下这样做不容易。文化差异从浅层次来说,就是英文所谓的cultureshock。我的一个例子就是:有一次,我的白人老师要到中国去出差,临出去前想找我帮他补习点日常用语,他说会付给我钱,我马上就说“不用不用”,后来他就不敢找我了。更深一点,就是共同话题了。特别是工作学习之外的共同话题,你觉得容易找吗?再往深处,就是情感交流。我想必需到了这个地步,才有可能说与加拿大主流文化的人交上朋友。不少新移民来加一两年都还处于cultureshock阶段,万里长征才栽第一个跟头,还早着呢。在这里提醒一下,我所讲的都是针对成年人的,中学生因为年龄不同情况完全不同。在英语学习方面,有一个非常重要却最经常没引起人们注意的方面,即acculturation。我个人的观点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经济上来了,文化却如一些知识分子所说的,是绝望的,是可悲的。不少人说:在国外,素质最低的就是中国人,最坏的就是中国人,自己人害自己人。这其实就是落后的文化的一个表现。我觉得在这边混几年,然后就回国去骗人,倒不如承认自己需要吸收文化营养,踏踏实实地学些东西,提高自己素质,这样世界才会变大,而不是变小。有些时候,功利心真是不应该放得太重。我当时出国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觉得国内的潜规则没意思,我想去一个自由的国度。我来了,我就自由了吗?其实没有,以前觉得我像个手脚被人绑紧的拳手,现在松绑了,可以自由挥拳了,却没人跟我打。也就是说,心理想得到的东西,还是没得到满足。再举个例子,把一个不会英语的大学教授拎到多伦多街头,他是享有了自由平等的一切权利,但有谁会把他当一回事?他去买东西时听不懂售货员的话,说不定还被怀疑有智障呢,他会觉得这里寂寞的生活比国内爽吗?这里面的问题就在于我们的属性,我们的宿命。那么,读完书或者拿到加拿大护照之后,是选择回去,还是选择留下?我呢,是选择改变自己的属性,留下来。说不定以后会经常跑回国内,但至少是把心留下来,把寄托放在这边。既然命运是这样安排,那么我就把这里当成新一轮生命的开始。我忘记了年龄,把自己当成是一个初入学的好学学生。激励我的是,我要改变作为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宿命,因为在国内,我没有能力像一些人那样能够足够左右自己命运。我要为自己而活,要活得像自己。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活动必须是在“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否则将不符合EB-5投资移民法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美国移民局负责官员克里斯多夫•艾纳先生强调,选择美国投资移民项目要了解项目对投资人的三个重要保障。第一,区域中心是否是在投资人的I-526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将其资金才投入到具体的项目。这样,如果投资人的移民申请没有获得批准,投资人可以从监管银行处获得全部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投资的及时返还,就确保了投资人在移民申请获得批准之前的资金安全。第二,投资人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投资项目能否确保在两年内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机会。投资项目是否能使投资人两年后获得永久绿卡,要从如下3个层面来考虑:1第一个层面是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如前所述,美国投资移民在I-526申请批准后,全家申请,要求是:所投资的项目因为该投资“直接或间接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为计算投资移民项目每创造一个直接就业机会带来的间接就业机会,每个投资移民项目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报批时必须提供移民局认可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新创就业机会越多,就越容易满足永久绿卡的条件,对I-829的申请越容易。2取消绿卡条件的第二个层面是投资项目所在行业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衡量一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要看该行业的成长周期、宏观经济环境的关联性和所在国受政府的鼓励或管制政策等因素。另外,每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基本面都有差异,比如,制造业往往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房地产、服务业等则相对雇用人数较少。以往的案例显示,曾经有地区移民局因为投资到会展中心或旅游业,不能直接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使其EB-5项目停顿,影响申请人取得永久绿卡。其结果:要么是向投资者退款,要么中途换项目。无论哪一种情况,投资者取得绿卡的时间都被大大推后。更可怕的是,如果I-526申请需要重新提交,本来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有可能会因超龄而不能获得绿卡。3绿卡永久化的第三个层面是项目管理团队和公司监管机制。项目要有保障,管理团队的专业程度、经验、操守和有没有足够的商业和政治资源来支持项目很重要,而区域中心对项目的监管也极其重要。在这方面,以通过移民区域中心对项目进行贷款的方式将很难满足投资移民法“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的要求。第三,保障投资期满后安全收回投资并有一定回报是选择项目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没有投资回报和赔钱的投资都是不符合投资移民法的立法宗旨的。这里,安全收回投资要从两个层面来考虑:一是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风险一旦发生,投资人能得到何种保护:1首先,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必须是“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因此,不管移民中介如何宣传,任何“零风险”的项目都是不受美国移民法律保障的,也不可能在美国存在。比如,部分移民中介为了招揽生意,竟然宣称由项目公司提供百分之几百甚至更高的资产担保,甚至向投资移民宣称项目方最好破产“以便将担保人的担保资产据为己有”。但事实是,真正有担保的投资项目可能会因为不是“处于风险状态中”的投资而造成投资人不能取得绿卡。最近就有这样一个法院判决,认定项目公司给投资人的资产担保违反了美国移民法规定的“风险的投资”的要求,因而投资人的绿卡被吊销了。此外,部分移民中介声称XX项目为投资者提供银行本票担保。碰到这种项目和推广的中介就一定要谨慎,因为:如果项目公司有足够的银行授信,可能就不再需要投资移民了;而投资人在投资之后即刻得到等值的银行本票,显然与移民法的“有风险的投资”的要求相左。所以,如果碰到号称有资产担保或有银行本票作为投资保障的项目,一定要问清楚是用什么形式担保和何种本票,能不能满足移民法规定的“有风险”投资的要求。换言之,所有美国投资移民项目都有一定的风险发生概率,选择有较好安全保障的项目非常重要。有些项目有政府的支持,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会相对低些,因为美国的政府机构一般会对所支持的项目作详细的调查,支持他们认为风险较小的项目。但是风险概率较小并不表示风险不会出现。一旦风险发生,投资人受保护的程度则与风险概率无关,而是视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保护程度而定。这就需要了解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风险保护政策是什么。2其次,不同的项目对投资移民有不同的法律性和契约性的保护条款,其中的项目资本结构、固定资产比重、股东权益保障条款、独立董事的数量与资格、就业机会的多少等都是重要的对投资移民的法律性保护。按美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后资产清偿时追索的优先程度是债权高于优先股,优先股高于普通股。也就是说,一旦风险发生,普通股持有者将首先承担风险,然后是优先股持有者,最后是债权人。所以,固定资产在项目中的比例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年产值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普通股比例越高,持有优先股的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越多,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独立董事数量越多、资格越老、背景越多样化,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所有美国的投资移民都必须是风险性投资,不管项目和移民中介如何宣传,风险投资的性质无一例外,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对投资人的影响则因项目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区别:即便是风险概率小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首当其冲,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也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反之,风险概率适中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的利益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可能遭受的损失就会小得多。有些项目对客户申明的管理费用很低,但申请过程当中在不同的阶段可能有很多后续费用,比如律师费、移民局的申请费等。投资移民应该明白,所有的区域中心和律师楼都依法、不会义务为投资移民提供投资管理和法律服务。美国的市场行情是:律师费一般在2万美元左右,而区域中心的管理费在3-5万美元之间,移民局收取的移民处理费以美国移民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标准收取。因此,如果遇到项目管理费用很低的项目,一定要事先问清楚是一次性费用,还是以后还要支付其他费用,并要求以协议的形式列出费用清单;而项目管理费用过高的项目,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明细费用清单来挤出其中的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