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签证还没等到通知

黄献焕 2019-12-21 1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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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有证据,你还抵赖,你就死定了。如果他没证据,你就抵赖。移民签证不像非移民,会给你个理由。要注意有时候是签证人自己犯傻、说错了。如果是这样,解释自己为什么那么说。我经手的一个,有美国报税号码,误以为是美国社安卡号吗,签证时就犯傻说有。签证就卡住了。我写信给领事馆说她确实没有,如果领事馆发现有,能不能给我,我去和社安局核实是不是弄错了。然后就过了。
齐斌涛2019-12-21 2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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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今天来吐嘈一下这些移民国家的各种奇葩签证政策和行为。移民国家主要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四个主流移民国家,并不是说别的国家不接受移民,而是上述四国的国民主要都是由来自世界各地的民众构成的国家。他们都有以下几个共同特点:第一、最初的移民都由WASP构成现金?"这条猛,最近很多国内小伙伴都因为这条被带进小黑屋进一步检查了。准备去哪些景点玩?""在这边是否有亲戚?""有打工的计划么?"通常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用英语简单回答就可以了。另外入境检查一般还可以要求安排免费的翻译服务,英语不好的可以申请。千万不要猜谜似的回答问题,以免造成意外的误会。要知道入境检查官员是有一票否决的生杀大权的,在这个点上你连请律师的资格都是木有的。温馨提醒:投资有风险,移民需谨慎。
    齐晓楠2019-12-21 20:41:05
  • 没有吧!我们全家移民的时候是你先到美驻广州大使馆面谈后,他如果给你通过,就会给你敲章还有一张粉红色的纸,最后弄完了还要过几天才能够得到移民签证,然后你凭着这张移民签证入境回来后他会给你颁发一张临时绿卡,你必须拿着这张临时绿卡每半年去一趟美国,两年后才可以得到正式绿卡,而且正式绿卡你也必须每一年去一趟美国。
    黄益绍2019-12-21 20:23:36
  • 如果你的排期快到,那么你在美国的申请人应该有收到移民局相关的通知,通知上面会有一个你的档案号码。例如是广东省地区的,档案号会有以GUZ开头的号码。你可以根据该号码上本地领事馆的网站或致电查询。一般来说,如果你的住址是正确的没有搬过家,面试的通知书寄失的可能性很小。具体细节也可以问问兆龙移民,他们比较清楚过程和细节。
    窦连水2019-12-21 19:42:32
  • 收到通知后,先按使馆的要求准备材料,准备的材料很重要,因为V92签证其实也是属于亲属移民。决定你是否能通过的因素就是你的材料和面谈问话,所以这两方面是你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材料准备好后,请提前3-5天到北京进行体检。然后按约定的时间面谈,面谈后会等待3-6个月有可能更长的时间,然后使馆会通知领取包裹。拿到包裹后,就可以去美国了。
    齐斌涛2019-12-21 19:18:39

相关问答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投资移民的投资活动必须是在“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否则将不符合EB-5投资移民法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美国移民局负责官员克里斯多夫•艾纳先生强调,选择美国投资移民项目要了解项目对投资人的三个重要保障。第一,区域中心是否是在投资人的I-526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将其资金才投入到具体的项目。这样,如果投资人的移民申请没有获得批准,投资人可以从监管银行处获得全部50万美元或100万美元投资的及时返还,就确保了投资人在移民申请获得批准之前的资金安全。第二,投资人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后,投资项目能否确保在两年内创造10个直接或间接就业机会。投资项目是否能使投资人两年后获得永久绿卡,要从如下3个层面来考虑:1第一个层面是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如前所述,美国投资移民在I-526申请批准后,全家申请,要求是:所投资的项目因为该投资“直接或间接创造了10个就业机会”。为计算投资移民项目每创造一个直接就业机会带来的间接就业机会,每个投资移民项目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报批时必须提供移民局认可的“新创就业机会计算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新创就业机会越多,就越容易满足永久绿卡的条件,对I-829的申请越容易。2取消绿卡条件的第二个层面是投资项目所在行业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衡量一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要看该行业的成长周期、宏观经济环境的关联性和所在国受政府的鼓励或管制政策等因素。另外,每个行业创造就业机会的基本面都有差异,比如,制造业往往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房地产、服务业等则相对雇用人数较少。以往的案例显示,曾经有地区移民局因为投资到会展中心或旅游业,不能直接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使其EB-5项目停顿,影响申请人取得永久绿卡。其结果:要么是向投资者退款,要么中途换项目。无论哪一种情况,投资者取得绿卡的时间都被大大推后。更可怕的是,如果I-526申请需要重新提交,本来符合年龄要求的子女有可能会因超龄而不能获得绿卡。3绿卡永久化的第三个层面是项目管理团队和公司监管机制。项目要有保障,管理团队的专业程度、经验、操守和有没有足够的商业和政治资源来支持项目很重要,而区域中心对项目的监管也极其重要。在这方面,以通过移民区域中心对项目进行贷款的方式将很难满足投资移民法“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的要求。第三,保障投资期满后安全收回投资并有一定回报是选择项目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没有投资回报和赔钱的投资都是不符合投资移民法的立法宗旨的。这里,安全收回投资要从两个层面来考虑:一是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风险一旦发生,投资人能得到何种保护:1首先,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必须是“风险状态下”的投资,因此,不管移民中介如何宣传,任何“零风险”的项目都是不受美国移民法律保障的,也不可能在美国存在。比如,部分移民中介为了招揽生意,竟然宣称由项目公司提供百分之几百甚至更高的资产担保,甚至向投资移民宣称项目方最好破产“以便将担保人的担保资产据为己有”。但事实是,真正有担保的投资项目可能会因为不是“处于风险状态中”的投资而造成投资人不能取得绿卡。最近就有这样一个法院判决,认定项目公司给投资人的资产担保违反了美国移民法规定的“风险的投资”的要求,因而投资人的绿卡被吊销了。此外,部分移民中介声称XX项目为投资者提供银行本票担保。碰到这种项目和推广的中介就一定要谨慎,因为:如果项目公司有足够的银行授信,可能就不再需要投资移民了;而投资人在投资之后即刻得到等值的银行本票,显然与移民法的“有风险的投资”的要求相左。所以,如果碰到号称有资产担保或有银行本票作为投资保障的项目,一定要问清楚是用什么形式担保和何种本票,能不能满足移民法规定的“有风险”投资的要求。换言之,所有美国投资移民项目都有一定的风险发生概率,选择有较好安全保障的项目非常重要。有些项目有政府的支持,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会相对低些,因为美国的政府机构一般会对所支持的项目作详细的调查,支持他们认为风险较小的项目。但是风险概率较小并不表示风险不会出现。一旦风险发生,投资人受保护的程度则与风险概率无关,而是视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保护程度而定。这就需要了解项目本身对投资移民的风险保护政策是什么。2其次,不同的项目对投资移民有不同的法律性和契约性的保护条款,其中的项目资本结构、固定资产比重、股东权益保障条款、独立董事的数量与资格、就业机会的多少等都是重要的对投资移民的法律性保护。按美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后资产清偿时追索的优先程度是债权高于优先股,优先股高于普通股。也就是说,一旦风险发生,普通股持有者将首先承担风险,然后是优先股持有者,最后是债权人。所以,固定资产在项目中的比例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年产值越高,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普通股比例越高,持有优先股的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投资项目的新创就业机会越多,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独立董事数量越多、资格越老、背景越多样化,投资移民的投资就越有保障。所有美国的投资移民都必须是风险性投资,不管项目和移民中介如何宣传,风险投资的性质无一例外,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对投资人的影响则因项目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区别:即便是风险概率小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首当其冲,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也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反之,风险概率适中的项目,如果风险结构中投资移民的利益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投资人在风险出现时可能遭受的损失就会小得多。有些项目对客户申明的管理费用很低,但申请过程当中在不同的阶段可能有很多后续费用,比如律师费、移民局的申请费等。投资移民应该明白,所有的区域中心和律师楼都依法、不会义务为投资移民提供投资管理和法律服务。美国的市场行情是:律师费一般在2万美元左右,而区域中心的管理费在3-5万美元之间,移民局收取的移民处理费以美国移民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标准收取。因此,如果遇到项目管理费用很低的项目,一定要事先问清楚是一次性费用,还是以后还要支付其他费用,并要求以协议的形式列出费用清单;而项目管理费用过高的项目,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明细费用清单来挤出其中的水分。
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前提是担保人要是美国公民,可以为父母申请调整身份。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父母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不过,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内调整身份,I-130/I-485申请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后提出,否则会因移民倾向问题被拒绝I-485的申请。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美国永久合法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亲生父母亲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丶继父母和养父母。但如果此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由于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ImmediateFamilyMembers,所以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父母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纸,出生公证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在I-130批准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面试后批准。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的重要提示:1.美国公民申请父母双方,需提出两份申请。2.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内调整身份,I-130/I-485申请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后提出,否则会因移民倾向问题被拒绝I-485的申请。3.移民法不要求美国公民父母在申请I-485时身份还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请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当其I-485申请被移民局接受后,其身份就已经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处理。在这期间他们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等。但此类申请I-485的申请人能否申请回美纸,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在递交I-485时,己经失去身份六个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纸了,有个别情况移民局仍然会批准回美纸,但申请人即使有“回美纸”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许再进入美国的可能性。因为移民法规定身份失效六个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许入境。4.美国公民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在移民申请审核中极为重要,如果此美国公民的父亲不是亲生父亲,但他是在此美国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国公民的母亲结婚,且出生纸上写有此父亲的名字,此父亲仍然符合美国的移民法要求。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1、美国移民签证材料转到广州领事馆后要等3---6个月才能收到面签通知。2、移民签证是发给在境外的移民人作为入境签证国家的凭证,移民签证mmigrantVisa与绿卡GreenCard有着密切的联系,取得移民签证就能取得绿卡。绿卡"并非绿色,而是粉红色的外侨登记卡。绿卡证明持有者可以在所移民国永久居住,有权在其国家合法工作。3、如果你获得美国的移民签证,入境以后你就可以去拿你的社会安全号,抵达美国一年以后可以申请绿卡,申请之后大概一年之内你会拿到你的绿卡,也就表示你在美国有永久居住权,绿卡之后3年9个月,可以申请考公民,公民考试合格,就可以正式入籍美国。4、倘若你在美国境外获得移民签证,你就得进入美国,获得永久居留权,并在4个月内申请绿卡。不然,移民签证就会过期,获得绿卡的机会也就丧失了。绿卡持有者在美国境外连续居住1年以上或在美国犯罪,享有绿卡的资格就会丧失。绿卡持有者在美国住上一个时期后,可以申请加入美国籍。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有资格申请绿卡,并且不受移民名额的限制。直系亲属指: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是这种收养须在孩子满16周岁以前建立。继子女或继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周岁前结婚,他们可同亲生父母或亲生子女一样享有获得绿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