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移民去美国,不知道有那些流程?

黄益雄 2019-12-21 2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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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绿卡受益人所处地点的不同,办理结婚绿卡的程序有两种。如果结婚受益人仍在中国境内,可以通过领事签证的方式取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其步骤有所不同于第一种。第一步,申请人要向美国移民局递交移民申请,申请获批准后,再向签证中心递交有关材料,最后案件转到广州领事馆,通过面试,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境内后,随即取得绿卡。整个过程大致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有的结婚绿卡的申请必须经过临时绿卡这个程序。美国移民法规定,如果在取得绿卡的时候,婚姻还不足两年的,申请人只能拿有效期为两年的临时绿卡。如果在面试的时候,结婚已满两年,就可以直接获取有效期为十年的正式绿卡。除了有效期外,临时绿卡和正式绿卡没有差别。和持正式绿卡一样,持临时绿卡的人员仍然可以在美国工作而不需要用事先申请工作许可就,短期出境也无需申请回美证等等。持有临时绿卡的人士,在临时绿卡获得后一年零九个月至两年的时间里,可以由美国公民配偶配合申请转成正式绿卡。在转正的阶段,如果真实的婚姻关系还存在,并能提供出在一起生活的证据,临时绿卡转成正式绿卡应该没有悬念。但如果这时婚姻发生了问题,申请人的配偶不愿意配合申请正式绿卡,或者双方已经离婚。在这种情况下,转正的程序和申请材料就会复杂些,申请人需要和律师共同商量申请的策略和方法。
贺齐辉2019-12-21 22: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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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亲属移民种类很多,比如绿卡给配偶、未成年子女,公民给配偶、未结婚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能办亲属移民的,基本上都要求是绿卡/公民的直系亲属,子女结婚与否,是否成年,都会有不同的排期,其中公民为兄弟姐妹和已婚子女办绿卡通常需要十年或者以上。一般来说,公民给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办理绿卡速度最快;绿卡给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速度其次;公民/绿卡给成年未婚子女办理较慢;公民给已婚子女办理很慢;公民给兄弟姐妹办理最慢。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亲属移民所要求的资料和程序也有不同。我们这里只是给一个大概步骤.1、在美国的亲属提出亲属移民申请凡具有上述移民资格的亲属,首先由其在美国具有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亲属向移民局的地区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所需要的基本资料如下:01向当地的移民局索取《亲属签证申请表》即1-130表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详细写明代申请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以及各自的真实情况02申请人必须出具本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美国公民,必须提供出生证明书或归化证明书,即公民证。如果是外籍侨民,必须提供合法的居留证明,即l-151表,即“绿卡”。03受益人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例如证明是配偶关系的婚姻证明,能够证明子女关系、父母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的证明以及出生证明,包括出生时间、地点、父母姓名等以上这些证明一般由受益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出具,一式2份,其中的一份译成英文,经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认定后,递交美国移民局。递交的移民文件经移民局审查、核准后,移民局便会签发一份移民签证批准通知书给申请人,再由申请人将入境批准通知书寄给受益人或领事馆。2、受益人申请移民签证当移民局批准其移民申请后,移民局会寄一份批准通知书给美国申请人,与此同时,还会将有关批准文件另寄一套给受益人所在国的美国领事馆。待领事馆收到移民局的批准文件后,会寄一份通知书及详细的要求给受益人。受益人应办妥有关证明,一般需准备好下列文件;01填写驻华美国使领馆随信寄来的签证申请人履历表OF-179表,并尽快填写并将其寄给美国驻华使领馆。02向当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出生证明和结婚证明等亲属关系公证书。03凡年满16岁以上的申请人,还需向当地公证机关申办无犯罪公证书,证明申请人从未有犯罪行为,如果有犯罪行为,则必须对所犯的罪行和判决作出说明。04体检证明书由领事馆认定的医院出具。05由美国亲属出具生活保证书,证明申请人进入美国境内后,不会成为美国公众负担的经济保证证明。此证明必须经过公证。上述几种证明文件一般都需要准备一式2份,中文证明还必须附有英文译本。有必要时,还须准备好与美国亲属的合影照片和以往信件必须有原信封以证明亲属关系是确实可靠的。全部申请材料备齐后,可以寄往美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新艳2019-12-21 23:57:26
  • 美国配偶移民申请的条件:1、鉴于该类移民申请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在提出移民申请之前,婚姻必须是有效的。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向移民局递交受益人移民申请时,必须提供申请人与受益人的结婚证明,若其中一方或双方都系再婚,则还须提供他们俩人均已合法结束以前所有婚姻的证明。2、除结婚证明书以外,其他一些辅助材料也是参考的对象。如:结婚照或其他家庭照片、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租约、纳税表、证明配偶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房屋抵押贷款、联合消费者贷款,或罚金25万美元。外国人如经证实有假结婚前科纪录者,不得再以婚姻关系申请移民美国。3,以婚姻关系申请绿卡的外国人,仅能取得为期两年的附条件永久居留权。外国人在申请移民签证时,合法婚姻已满两年者,即可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如果在两年考察期内,婚姻关系被证实是虚伪的,或是两年内发生分居或离婚情形、或是婚姻关系被证实含有金钱纠纷等问题,入境者的永久居留权则会被取消,并将会被遣送出境。如果在两年的有限居留期内,经考查,并无虚假的婚姻行为,那么,在结婚两周年之前的90天,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永久居留资格申请,表明他们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4、经过移民局官员的个别问话,以进一步审查婚姻的动机与现状。经过审查,如果排除了假婚姻的可能性,移民局官员就予解除两年有限居留的限制,给予永久居留证明。由于其他原因,非入境者本人的原因,而使婚姻发生变化时,作为外籍配偶的入境者可以提出申诉,然后由移民局官员审核。可以成立的申诉理由是:本人与美国配偶结婚,确是出于诚意和感情,婚姻的终止也确实是有正当的理由;如到美国以后,常受到丈夫的虐待,在美国居留一年以后,外籍公民提出了离婚并收到判决书,移民局官员经过认真调查,便会免除对她两年考察期限的要求。申诉时,与身体上的虐待相比较,精神上的虐待较难以证明。以下行为可说明属于精神虐待:扣压绿卡丶证件丶金钱丶管制行动以及“不听我的话,就不让你和亲人见面”,“你没有绿卡那儿也去不了”一类的言语。一旦遭到虐待想要申请豁免,最好找律师丶心理医生的帮助,移民局比较相信有律师代表的申请人。5、外籍人将来申请归化入籍时,在计算实际居留美国的时间,可把附条件居留期视为已有正式永久居留权。以婚姻关系取得在美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之后的5年内,不得因再婚而替另一外国人申请配偶移民。
    龙岳红2019-12-21 23:37:40
  • ,美国亲属移民的步骤1美国公民在其居住区域的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处提交I-130表。如果美国申请人在中国居住超过六个月,则可根据其居住地的管辖区在北京,广州的移民局提交申请。2如果申请在美国提交,被批准的I-130会直接寄往美国国家签证中心体检。本司加拿大技术移民30万人民币,不成功不收费!。
    龙崇德2019-12-21 22:36:36
  • 1、准备申请材料,递交美国移民局准备材料,签署认购合同,递交申请至美国移民局。申请人先递交移民申请I-526,在获得美国移民局的审核通过前,投资人的资金都存放在监督银行,资金安全度较高。若I-526未通过,投资款将全部退回。第一步只要申请人申请的项目得到移民局的认可,申请材料准备齐全,一般能通过,一般的申请周期是2到4个月左右。不过,也有可能申请失败。主要原因是客户的申请材料本身有问题,或是移民局对项目的细节内容产生了疑问。2、到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经过移民局的审核通过,就会移交到美国签证中心进行背景调查、完成体检并到广州领事馆面谈取得签证,获得有条件的美国永久绿卡。从获得有条件的绿卡之日起,主申请人、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享受美国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体系。若申请人没有特殊的原因,都会取得美国的“有条件绿卡”,失败的几率很低。亨瑞移民专家提醒:申请者失败的原因,通常主要有三个,一是申请人及家人有刑事犯罪记录;二是体检不通过,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移民局规定的疾病;三是投资行为发生了变化。不过,若是投资者未能通过移民签证,投资款还是能够退回来的。但比第一步失败退款程序要复杂得多,因为此时投资款已经投入到项目中,所以退款的流程相对比较复杂,投资款要先回到基金公司,然后再转到监管银行,才能回到投资者个人手中。3、正式绿卡的转化在临时绿卡两年到期日之前的90天内,取得临时绿卡的申请人可以递交I-829申请得到正式绿卡。如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符合条件,投资人及家属可正式成为合法永久居民。美国移民局考察的主要是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是否还存在,是否达到了雇用当地居民人数的规定。
    齐显涛2019-12-21 22:18:35

相关问答

了解一下两者有什么区别,然后再探讨哪种签证更好。L-1签证与EB-1C移民不同点:1性质:EB-1C属于移民类绿卡申请。L-1A属于非移民类来美国短期工作签证。2对公司运作要求:EB-1C的申请要求美国公司在递交申请时必须已经实际运作了一年以上。所谓实际运作一年是指在申请日之前的一年时间内,该美国申请公司已具备了所有满足EB-1C的要求。至少美国公司应该有办公室,有雇员,有业务,有报税至少一年。如果不满一年的话,就不符合实际运作的标准。所以对于那些刚刚在美国设立起新分支机构的跨国公司来说,即使其他条件都符合,如果不满足实际运作一年这一条,他们也不能直接通过提交EB-1C的移民申请而将其高级管理人员调遣到美国。L-1A没有此类时间限制要求。但是对于公司的运作仍然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公司有经营收益,但是不要求一定涉及国际贸易。公司的运作主要是指通过合格的机构持续正常地提供商品或服务,如果仅在美国境内或境外设有工作人员或办公室但却没有相应经营运作的话是不能满足要求的。其实也正是因为L-1A没有这种一年实际运作的要求和限制,不少公司往往会先考虑为其受益人申请L-1A签证,等到公司符合实际运作一年的要求后再提交EB-1C绿卡申请。这也是实践中为什么人们通常会认为,L-1A是EB-1C移民申请的必要条件,并且认为有了L-1A就能拿到EB-1C绿卡。这里存在一定的合理和关联性。二者的关系,通过以上对比,两者之间并不存在L-1A是EB1-C的前提条件的关系。通常来讲,受益人一旦取得L-1A签证,把美国公司的业务和人员建立起来,就意味着申请EB-1C也有很大的成功把握。因为两者申请条件相似,移民局如果批准了L-1A签证就说明已经满足了很多EB-1C的要件。但是这并不是说不申请L-1A签证就不能取得EB-1C。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可以的,不是一个平行的系统,没有影响。就算您在国外有直系亲属,也建议办理旅游类型签证,因为探亲要审核国内国外双方资料,而旅游只审核国内申请者一方资料1、办理探亲的话,首先必须是直系亲属才可以申请探亲签证,而且必须国外和国内双方资料都好才可以通过。以旅游申请相对单纯的多,只要国内申请者一方资料好就可以通过。2、如果申请者资料差,国外又有亲属的话,哪就好像国外还有人接应,移民倾向更严重。更容易拒签;如果签证申请者资料好,但是如果国外亲属资料不好的话,也会导致拒签,例如国外亲属身份是否合法,工作是否稳定,是否有稳定住所,资产是否足够多、缴纳税款是否足够多等都会影响签证通过率。总结一下就是如果申请者资料好,国外还有亲戚,那是锦上添花,客户资料好,国外有亲戚很自然;如果申请者资料差,国外还有亲戚的话,那就是雪上加霜。而且办理旅游申请下来的签证类型和办理探亲申请下来的签证类型完全一样的,都是B1/B2签证,B1是商务,B2是旅游和探亲。也就是即使您用旅游办理下来的,您也可以去商务,和探亲。因为您同时获得了探亲和商务这两种签证类型的签证。并且每次在美国停留期也是一样的,最长半年。根本不影响您去探亲。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2019年12月10日更新:这么多个赞,知乎小透明受,但不能跨境开企业账户,所以找这一家的话必须本人去德国。她家只做德国业务,没有公众号,成立时间不明。倍荣中介模式。这一家电话咨询很热情的,联系过一次后经常做电话回访问我们什么时候办,感觉还是很懂搞客户关系的。纯中资,德国没有总部。有意思的是她家从报价到发来的材料都跟中德商桥很像,我几乎以为是发错了,后来听说倍荣就是原来是中德商桥的副总分家出来单干的,现在上还能搜到相爱相杀的八卦,水好深。和中德商桥一样,她家主要是做移民,注册公司并不是主业,除了德国移民之外她家还做德国护士签证和波兰丹麦移民,没有公众号,成立时间2019。总公司有涉诉风险,请各位自行上天眼查了解。百利来中介模式。香港公司,公司大,但客服不专业,服务费报价高,直接把我吓跪了。她家可以注册全世界各国公司。港丰中介模式。香港公司,客服专业,服务费报价比较高,但价格里含了第一年慕尼黑的办公室租金,第二年开始办公室租金是3万人民币/年,也偏高。她家可以注册全世界各国公司。瑞丰德永会计事务所中介模式。香港公司,服务费报价是10万,含了第一年在慕尼黑或者柏林的地址费。卓信企业中介模式。个人感觉有些不正规,印象不是特别好,报价是10万8千人民币,但是不含税,也不包含公证律师费和法院登记费,还必须本人去德国开户。卓盈香港会计事务所中介模式。报价:14万3千人民币,不含税,不包含公证律师费和法院登记费。周期比较短,因为他家也必须去德国开户。黑格尔和百达律所模式。两家咨询下来感觉很像,放在一块儿说吧。首先他们官网上的中国区热线都超难打通,大部分时候没人接。终于接通之后也不是德国方面的人而是他们在中国的合作律所接的,我猜想人家肯定是很专业的,但显然对注册公司这个事没什么热情,后来发给我的材料也是泛泛的在德投资指南,显然不如其他家专业。2019年3月05日更新:感谢知友提醒,以上服务公司中,中德商桥和倍荣在过去一年中均与客户因服务合同发生法律诉讼,截止到今天,中德商桥败诉两次,倍荣败诉一次。详细信息可在天眼查或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搜索。